2007年10月8日 星期一

蘇建和等三人無罪!連署「平反蘇案,終結司法」


「我要藉這個機會向長老教會表達我的感謝。」蘇建和表示,十六年來,社會許多團體為他們的冤獄平反,他看見長老教會也實際伸出援手;尤其是在冤獄的十二年期間,教會多次有人至看守所關心慰問,他銘感在心,欣然接受本報專訪,讓關心他的長老教會,知道他的近況。然而,蘇建和三人,日前再受死刑判決,可能被羈押。他期盼,長老教會參與連署「平反蘇案,終結司法專斷」行動。

八月十六日專訪蘇建和,他親切招呼並雙手遞出名片,上頭寫著「台灣人權促進會組織發展部主任」這是他工作的職稱。問他對現今台灣人權的看法,他指出,從表象看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但深入會去發現,有許多的弱勢仍然是受到歧視、偏見的不平等對待。

他以「司馬庫斯櫸木事件」為例點出社會的偏見:「你們原住民不是有飯吃了嗎!還在那裡吵什麼?」他雙手攤平無奈表示,從人權看台灣其實是金玉其外,他期盼能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在台權會努力培訓志工,幫助台灣人權組織發展。

「台灣的人權要進步,就要許多人一起努力!」他說,他認識的長老教會不只對人權關注,他也認同長老教會關心社會、政治的遠見,也知道許多人因此攻擊長老教會涉世太深。他感同深受表示,不實指控、攻擊,都是因為不明就裡。

他感謝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從一九九五年開始對蘇案的關心,他接到許多屬靈書籍,透過閱讀,是讓他對生存抱有希望的重要來源之一。「我相信上帝是存在的,祂在世界上受到委屈,祂知道我的苦難,」不是基督徒的蘇建和說,「願上帝保佑我」是他常有的禱告。二00三年高院再審判決三人無罪釋放。被逮捕後四千零十五天,蘇建和三人,第一次自由地走出法院。他誓言,要為台灣人權奮鬥。

問到獲釋後,剛開始面對社會,是否難以適應?他笑著說:「除非是有比在裡面還要更苦難的環境吧!」

不過,無罪釋放後,檢方隨即上訴,最高法院並於同年撤銷判決發回更審。三人無罪的身份在一百七十八天後回復成死刑犯。今年六月廿九日,高院改判蘇建和等三人死刑,但未當庭收押。
專訪當天,蘇建和選擇在台權會附近的咖啡廳裡受訪,對這樣荒謬「未當庭收押」的死刑判決,他只有苦笑以對。未被羈押的死刑犯在大庭廣眾下接受媒體專訪,也是歷史性的頭一遭。

蘇案平反大隊(人本教育基金會、民間司改會、台權會)的對外關係聯絡人蕭逸民說:「這是法官沒有信心下的判決結果。」他表示,法官做出信心不足「未當庭收押」的死刑判決,同時也駁回最高檢察署提出羈押聲請,都是因為法官實在找不出羈押蘇等三人的法律必要條件。判死刑,是以刑求自白供述作為證據,明顯是草菅人命。

蕭逸民強調,蘇等三人絕對沒有犯下這起雙屍的命案!他表示,從一開始唯一犯案的王文孝(以受軍法槍決)受刑求而牽連出蘇等三人涉案以來,完全沒有直接證據指向他們,但是自白書卻成為法院判決生產線上的供品,這已經是違反刑法上「無罪推定原則」。

他又拿出李昌鈺博士鑑定報告,明顯看見李昌鈺的結論:「從現場的跡證來重建犯罪現場,可以符合王文孝案發初供『一人行兇』的犯案情節。」

跡證相片確實顯示,兇嫌行兇後的血鞋印分佈型態,沒有多人離開的鞋印,而且是直接經過浴室門前遠離兇案現場,並不符合多人到浴室沖洗(自白書)的指控;血鞋印也經過科學分析發現,扣除現場鑑識人員鞋印以外,只有王文孝一人所為而留下的圓點形的血鞋印。

另外,血濺圖平均分佈在牆面,符合一人在兩位死者中間行兇,所噴濺出的血跡。李昌鈺在報告中解釋,如果是多人行兇,一定會阻擋噴濺,但是現場血跡噴濺結果,卻是平均分佈。而且,更令人傻眼的是,當年採集到的三枚指紋,都是屬於兇手王文孝的,並沒有蘇等三人的指紋。

邀請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作證,是蘇等三人自主決定。據了解,當初李昌鈺向他們說:「我一生只看證據說話,我看到什麼就說什麼,不見得對你們有利!找我作證你們要考慮清楚。」他們回應:「我們沒做,就是沒做。一定要請李博士找出真相,還我們清白!」

由於高院對蘇建和三人再判死刑,在這二週內都有可能被羈押!蕭逸民籲請各界連署形成壓力,搶救自由,杜絕司法專斷。目前,長老教會有台北大專中心網路連署

連署四大訴求:一、死刑案件應採最嚴謹的刑事訴訟程序,最高法院針對本案應舉行言詞辯論庭、公開審理;二、法官應嚴守無罪推定原則與證據法則,不得依高等法院違法認定的錯誤事實判決蘇建和等三人有罪;三、為終結以刑求手段不當取供,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警訊時應強制律師在場;四、為終結法官專斷,應儘速通過《法官法》,以建立法官評鑑與淘汰制度,確保司法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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