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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揶揄牧師變法產鑽石的同時,請勇敢說出「同性戀人權」的這五個字吧!

縱然信耶穌得鑽石,社會與教會皆熱吵得沸沸揚揚,或是笑柄、或是反省,然而引爆話題的前提要件是在於郭姓牧師對同性戀的污衊這件事上,但令人遺憾,似乎不見基督徒們追究。

同性戀的話題,已經白熱化的今天,又天主教會的教宗,已經公開其認知「同性戀不是罪」的觀點的今時,仍舊少見基督徒撻伐郭姓牧師污衊同性戀的勇氣;莫非,為被污名的同性戀伸張正義、申冤,仍然是心理撐同的基督徒的禁忌?而同性戀人權的這五個字,仍然是心理撐同的基督徒不敢越雷池的紅色警戒線?所以只好藉由著鑽石借題發揮,消遣反智的宗教行徑以抒發心中想為同性戀打抱不平的不平之鳴。是這樣子的嗎?

信基督可以生產鑽石,基督教忽然成為了社會的笑柄,這是小弟前所未見。是說,這是社會討厭怪力亂神,所以揭發教會瘡疤,但原因是這樣子的嗎?

社會中各種高舉猶如鑽石對價關係的宗教、或是反智或怪力亂神的宗教,社會早已經見怪不怪,那社會怎不去拿其他宗教來當作茶餘飯後的笑柄,卻偏抓行走靈恩派的基督教郭姓牧師呢?

社會說她是神棍,同樣,神棍在台灣多元的各式宗教裡皆有,那社會吃飽沒事幹的,幹嘛偏偏要拿走靈恩派的郭姓牧師當笑柄呢?原因不就是這位郭姓牧師的言論,嚴重污辱同性戀,因此觸發看不下去的社會,對其強力反彈,藉喻充分暴露對基督教的不滿。不知道您們可有看見這問題的根源沒?如果是指桑罵槐就算了,但如果以為社會是拿郭姓牧師的靈恩走樣來笑話,那麼,同性戀遭污衊,已經在這股鬧聲裡被湮滅了,這實在令人感到遺憾。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於去年公開對類似郭姓牧師的言論,向國際社會提出告誡,呼籲各國政府透過具體行動,保障包含同性關係的同性戀人權,並且說其發言乃基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所通過的同性戀人權宣言,其發言的根據,也是基於世界人權宣言,且說他畢生會為同性戀人權奮鬥到底。

但是,反觀台灣反同性婚姻的基督徒學者,可以野蠻大謊世界人權宣言是反對同婚的限制性主張,下符(福)盟從來不就該宣言的原文版向社會印證,這擺明就是強姦人權;可是,撐同的基督徒們,卻沒有反同婚撲天蓋地的勇氣,勇敢向教會、向反同婚的傳道人公開表述,說「你們錯了」,默默眼睜睜看著同性戀人權遭到欺凌與踐踏。

內心撐同的基督徒們,在揶揄郭姓牧師變法生產鑽石的同時,請勇敢說出「同性戀人權」的這五個字吧!也想想,已經有超過10位的長老教會牧師,勇敢挺立在多數壓力的當前,站上火線撐同的不是嗎!

縱然這條的路,走來艱困;但如果您還有惦記「同性戀是人」、惦記教宗說「同性戀不是罪」,那麼,請您勇敢地說出口,好嗎!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社會為何瘋傳「信耶穌得鑽石」影片

春風吹又生,信耶穌得鑽石的影片被事主以擁有版權的主張而下架,但網路鄉民從來就不是省油燈,利用備份,繼續上架以外,也編輯出了其他的歡樂版本。
信耶穌得鑽石: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Yhs8jKUbi0#t=48

類似金粉與鑽石的教會型態,其來有自,也經多年,凡是基督徒的,人盡皆知。宗教信仰的自由,有憲法保障,且是基本人權,何況類似這種高舉對價關係的反智宗教,在台灣各種信仰裡都行之有年,甚至有被搞到進入訴訟的宋七力,大家應該記憶猶新,只不過最高法院以司法不能置喙宗教範疇,無罪定讞宋七力;此判例再度彰顯人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但是今時,信基督教可以生產鑽石的這種啼笑皆非的信仰告白,明明就是宗教信仰自由的範疇,卻為何會被社會挖掘出來,大肆消遣?

日前,網路瘋傳該女牧師指稱同性戀是「巫術」、「移轉靈」,這是導因以外,同性戀及草案,遭到以基督教首謀的下符盟扭曲、污衊、假見證等不實的謬誤文宣、言論等廣發社會,甚至立法院公聽會繼續大辣辣不實言論,在在都令社會反感,這才是社會近日陸續譏諷教會的前提主因。

日前,有位學者在立報發文,她問,是誰在摧毀基督教?然而小弟要重複說的是,宗教信仰自由,這是基本人權,但利用宗教的反智手段,污衊無辜(同性戀)他人,這是違反普世人權。

令人遺憾,以基督教首謀的下符盟,一再謊言1949年的世界人權宣言有限制性婚姻的主張(下符盟總是拿不知道哪裡來的中文翻譯來說嘴,卻不告訴社會其原文的英文內容),卻迄今不提2011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已經通過同性戀人權宣言,也從來不提2012年聯合國潘基文秘書長向世界呼籲保障同性戀基本人權的電視談話。潘基文也說到,聯合國通過同性戀人權宣言,乃是基於世界人權宣言,而他的畢生,會為同性戀的人權奮鬥到底。

信基督生產鑽石,雖然荒誕,但這是宗教的信仰自由,可是卻忽然引起社會瘋狂傳載,甚至媒體追蹤報導,顯示社會已經無法容忍下符盟掛的乖張行徑,開始反撲基督教。

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反對同性戀但接納也愛同志」,這是偽論假道學

以下是小弟在10月18日的臉文。


我反對打籃球,但我接納藍球員

我反對嫖妓未成年,但我接納嫖妓未成年的人

我反對吸毒,但我接納吸毒者

還有,我反對狗狗上我的小腿,但我接納狗狗

我反對喵叫春,但我接納喵。

還有,我討厭坑人錢的,但我接納撒該(聖經人物)

還有,我反對殺人,但我接納國家殺人。

摁,小弟懂了,什麼是基督徒反對同性戀,但愛同志、接納同志的道理。著實偉大情操,著實令人感動涕泣。

小弟對這種錯置倫理很想嘴巴罵法克,但忍了下來;因為,人家這些基督徒情操偉大,接納了也愛所謂「會同性戀行為」的同志,罵人家法克,於心不忍;縱然這種偽倫一意孤行、顢頇、沒見識,可終究是人各有志,罵人家法克,只是浪費口水而已。諸位,沒有聽到小弟的嘴罵法克對不對?

小弟彷彿聽到,「我反對罵法克,但我接納會罵法克的人」。小弟感恩合什,嘴巴沒有吐出法克。

雖然,明知「反對同性戀,但愛同志、接納同志」是偽倫、假道學,而且戳破這些假道學的論述已經汗牛充棟,但是,小弟沒有嘴罵法克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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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臉友:

委身,就基督徒來說,是很重要的信仰內涵。耶穌誕生馬槽,就是基督徒學習委身的具體象徵之一。

就實踐而言,委身是去愛社會主流認為不可愛的弱勢,例如遊民、妓女、痲瘋病患、愛滋患者、寡婦、身心障礙,還有許多等等等,甚至有的是要站在認同立場,爭取基本人權。還有,因制度的暴力所誕生的反抗者,也是弱勢,例如,全球許多基督徒哈利路亞的以色列,其踩腳下的巴勒斯坦人民。巴勒斯坦人,把自己的身體化身肉身炸彈,是全球許多基督徒痛斥的恐怖暴民。


反(恐)同人,把同志的同性戀情慾化約成人神共憤的罪行,然後把同志打成不可愛的人形,之後,再沽名釣譽地以基督光照黑暗的模樣,委身去愛這些已經被教會、基督徒打成不可愛人形的同志,這種的心態,這種的行徑,可是比擅長鬥爭的共產黨,還要高明!



kham-po-te同志,然後向同志說教會愛你喔的這,很噁濫!

「同性戀只是死路一條你要悔改!」

「你真的是基督徒嗎?」

「同性戀比異教徒更噁心!」

「噁心的同性戀有何資格評論神的僕人?」

「在地獄繼續肛肛好!」

以上引句,轉貼自一位同志臉友遭受到的抨擊。不是發生在過去反同基督徒惡樣同志的年代,而是在反同性戀、但所謂接納也愛同志的當今氛圍裡。

支持同志的吾等異性戀們,小弟主觀認為,根本勿需對反同客氣,若是為了河蟹,以為可以因河蟹的政治操作而換取同志人權落定的轉圜條件,那絕對是錯誤的政治判斷,也只有繼續被吃定的份。

沒看反同組織囂張的違論,程度不亞於土匪黨,繼續臉不紅氣不喘,散播不實言論。違論的內容,光是拿憲法呼籠指稱什麼憲法反對同性戀的這點,除了顯示反同要不是無腦以外,根本就是無賴。

針對無賴組織稱憲法反對同性戀的這點,小弟日前已經出了打臉文 ( http://tcnreporter.blogspot.tw/2013/10/blog-post_13.html )。這不是小弟有什麼厲害的高見,可以能力打反同組織的臉,那是只要稍加花個吃碗滷肉飯的時間,就可以知道的基本常識的好嗎!但,反同的幫派,居然可以大辣辣扭曲憲法。如果這不是無恥,那什麼才是無恥!。

對,你們就是幫派,顛倒黑白,kham-po-te同志,打得人家不成人形的幫派,然後再沽名釣譽地拿出十字架,對著同志說愛你喔。噁濫!

為何對反同的主張客氣,同志的基本人權就會被吃定?沒看台灣人(只要認同台灣主權,不論先來後到,都是台灣人)對土匪黨多客氣、對土匪馬陰九多客氣,所以土匪黨與土匪馬陰九才會吃定了你台灣人。

對,小弟就是愛扯政治,因為,你們的行舉,就跟土匪黨是沒兩樣的幫派,文宣內容盡是黑函一般,利用扭曲事實的輿論,滲透市井,連一項支持同志人權的老婆大人,都差點掉入你們陷阱,尤其小弟眼看教會幾乎要淪陷。你們,正在玩政治,踐踏了政治應該是真善美的一面,而手段邪門歪道地就跟土匪黨沒有兩樣。

好了,小弟要克制了,再繼續下去,都快要把坐擁山頭且反同的所謂大牧,點名拉出來數落、批判一番了。

馬的,趕稿中卻又寫了這篇沒錢賺的稿。

反(恐)同組織是把人民當傻子看

臉友問:
你是在說「日惹」原則嘛?
聽說她在國際法上的效力,還是低於多哈宣言耶
因為支持國家的數量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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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針對反同組織在反對同性婚姻法案的連署內容,拿「多哈」比較「日惹」,卻迴避聯合國在2011年通過捍衛同性戀人權的宣言,小弟感到非常不齒。


以下是小弟對臉友提問的答覆:


一、柯志明教授援引《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而且是斷章取義的錯誤詮釋( http://tcnreporter.blogspot.tw/2013/10/blog-post_1161.html ),而多哈宣言重點,同樣是特別挑明人權宣言第16條,詮釋人權宣言對婚姻關係是限制性主張,這也就是柯大教授的所言。因此,小弟可以大膽地想當然爾,柯大教授是模仿人家多哈宣言的詮釋。既然,多哈對人權宣言第16條的詮釋已經錯誤,那還需要在針對多哈討論個什麼?


二、多哈宣言,根據小弟瞭解,並沒有在聯合國大會決議,如果有,就不會有之後的2011年攸關同志人權的宣言在大會裡通過,更不會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要在2012年對世界發表共同捍衛同志人權的公開演說。可是呢,就是有人說多哈宣言通過了聯合國大會決議的巴拉巴拉巴拉。


三、聯合國大會通過同志人權主張,潘基文更強調包含兩性關係的合法,安理會及大會通過宣言的決議,清楚說明,是根據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這說個直白點的,縱然日惹宣言支持同性戀,但也不是之後的維護同性戀人權宣言(2011年)的基礎,真正的基礎是在世界人權宣言。可是呢,反同組織硬是瞎掰、硬是拐彎抹角地硬坳,硬是刻意迴避事實。這不是把人民當傻子看,那不然是什麼?


四、拿多哈比較反同國家的比例高的這個問題,這又是反同組織的另個下濫伎倆。小弟覺得反同的組織,真得很可笑,阿不都是大教授,怎不講聯合國首次決議通過的同志人權呢?再說,真要比較反同的國家比例高的話,那就拿半世紀以前的世界,或是更早已前,那是個百分百獵殺同志的時代,全球反同,那才是反同強大的大時代啦。反同的拿多哈炫耀比例,首先,這不能同等於真理,再說的是,反同趨勢的比例正逐步減少的不是嗎?不然,潘基文發表個鬼ㄚ。反同的教會、基督徒、傳道人,怎麼不開潘基文的這個壺嘴呢。若這不是反同的基督教組織把人民當笨蛋,刻意欲蓋彌彰,那不然是什麼!


最後,小弟還是要提到我是基督徒,但小弟看不爽反同的基督徒、教會、傳道人不就事實,卻硬是鬼扯,還跟著胡扯八道的謬論起舞,如果,這幫派的反同基督教組織還不是無恥的話,那又會是什麼!


小弟還是要跟反同的說:反同,請便。但小弟老話一句,反同的您們,請拿出事實的根據後再話,不要學土匪黨、土匪馬陰九的那種腥腥套術。您們可是教會ㄟ、基督徒ㄟ、傳道人ㄟ,其中還有坐擁山頭的大牧師ㄟ。完!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反對同性戀?

同婚議題首度公開交流 攻破同婚法漏洞與代價:http://news.dhf.org.tw/News.aspx?cate=14&key=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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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針對柯志明指出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這點。台大哲學副教授柯志明,怎不提到聯合國在2011年11月,根據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做基礎,發表了攸關同性戀人權的人權宣言,之後於翌年,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更公開向世界喊話(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CXMBJPzzNdU/ ),說他會畢生捍衛同志人權,其中包含同性關係的合法,也呼籲世界各國,不要忤逆宣言。

其次,不知道是不是大教授柯志明,他拿世界人權宣言的文字,可是中文,因而解釋強調該宣言主張婚姻關係是一男一女。對此,小弟感到深深地非常地狐疑,這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會有這樣小鼻小眼的限制性主張,怎麼經常寫人權宣言新聞的小弟,完全不知?

為此,小弟抓出原文(英文),給諸位沒有讀很多大書後所以無法當教授的臉友看,相信諸位臉友的冰雪聰明,一定能看懂該宣言,到底柯教授所挑明宣言的第16條共3項的人權主張,是在強調婚姻關係是男女?


原文(英文)如下:

Article 16.

(1) Men and women of full age, without any limitation due to race, nationality or religion, have the right to marry and to found a family. They are entitled to equal rights as to marriage, during marriage and at its dissolution.
(2) Marriage shall be entered into only with the free and full consent of the intending spouses.
(3) The family is the natural and fundamental group unit of society and is entitled to protection by society and the State.


根據小弟對這條款的認知,並非強調人權限制了婚姻的關係是男女。小弟有驚嚇到這位貴為台大的學者,好像看不懂英文;摁,小弟領教了。

再說,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開宗明義,「All human beings are born free and equal in dignity and rights.」(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顯然,柯志明是刻意調虎離山、避重就輕,嚴重偏頗地選擇性論述。這是把人民當傻瓜嘛!台大的學者教授?摁,小弟又領教了。

以上,小弟針對反同組織在連署書上緊咬聯合國人權宣言大做文章的部分,提出反駁;而在日前,小弟也已經針對反同緊咬憲法反對同性戀的如此胡扯解釋,提出駁斥,有打臉文(http://tcnreporter.blogspot.tw/2013/10/blog-post_13.html )請參照。

反同組織的兩個謬誤,小弟已經出手打臉,至於反同主張的其他部分,還需要沒讀啥大書的小弟再出手嗎?

小弟看不順眼教會、基督徒的反同,竟然反到了張冠李戴、斷章取義,謬誤到無以復加,是腦袋長繭了嗎?反同組織不真理辯駁,竟是拿旁門左道來立論根據,從古時的獵巫迄今,依然如故。

所以,看到小弟這臉文的臉友請注意,小弟在此提醒您,小弟甚至不會去管您是不是小弟的好友牧師,只要小弟在臉書上發現到您有散播謬誤論述的反同文,縱然彼此好友的關係還是可以繼續好友,但小弟會上您的版打臉。因為,面對教會系統的反同組織一再鬼扯八道、一再謬誤、陷人不義,小弟已經知道能夠的抑制之道,就是不可以姑息。

傳道人、基督徒或教會,您們要反同,請便,但請您們好好拿出根據後論述,不要盡是靠這些扭曲事實的下濫技巧,顛倒黑白。

ps, 透過各種管道壓力要小弟離開教會公報記者工作崗位的,要知道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小弟絕對會跟你沒完沒了!


民法婚姻關係打壓弱勢(同志),但還是得反對同性婚姻法。這哪門子的邏輯?

寫在出席1027"為守護幸福家庭讚出來"義走之前: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8%8E%8A%E9%9B%85%E4%BB%81/%E5%AF%AB%E5%9C%A8%E5%87%BA%E5%B8%AD1027%E7%82%BA%E5%AE%88%E8%AD%B7%E5%B9%B8%E7%A6%8F%E5%AE%B6%E5%BA%AD%E8%AE%9A%E5%87%BA%E4%BE%86%E7%BE%A9%E8%B5%B0%E4%B9%8B%E5%89%8D/6686416498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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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教莊醫師

一、既然明知民法婚姻篇是壓怕弱勢(同性戀)的惡法,卻論人心不可測的變數,所以反對修法。這,您是忽略了法律是保障人權的基本門檻與最後防線的功能性工具。

倘若,根據您的觀點,惡法的集會遊行法,根本不必修法,因為人心不可測度,社會恐無法承擔解除集遊法後延伸的社會問題。再論過去的惡法刑法100條,當初護法者也是言之鑿鑿,一旦廢除,社會將會是亂世;在此先不談反對廢除刑法100是復辟的面向,那反對廢除的,是不是也是擔憂人心不可測度的某種假說呢?

再進一步說,既然您提到了長老教會信仰告白,那麼小弟想問您,死刑廢是不廢的問題,您的立場哪邊?還是如您反對同性婚姻法的觀點如出一轍,「我反對死刑,但支持國家殺人」,原因是人心不可測度,因為沒有了死刑,社會的文化恐無法承擔衍生的社會問題,而這也是反對廢死的主要觀點之一,難道不是嗎?

莊醫師,您的觀點,小弟推測根底,應該是拿降陂理論而反對同性婚姻的結論,而拿這個做論述方法,也是反同一方論述反同的重要工具之一。駁斥降陂理論套用在同性戀議題上是偽學的論述,已經不少,
既然您是醫師,小弟相信您一定可以吸收得下去,因此,小弟也就如您文中所言,「此部分不再贅述」。

二、您所謂同性婚姻法「引起糾紛」,衍生雙方陣營「對立」,那您應該是不知道之所以產生糾紛與對立的背後成因。

您可是知道反同的組織(基督教會系統是大宗),從過去真愛聯盟起始,針對性別課綱的內容,開始胡扯八道、扭曲事實的無恥行徑,這您知道嗎?

根據您的文意,您本性的根底,應該也是支持同性婚姻的,因為,您明確指出了民法缺陷、剝奪弱勢(同性戀)的婚姻關係;然而,您不知道反同組織又是如何鬼扯八道、斷章取義,以及扭曲憲法、扭曲聯合國人權宣言等許多扭曲事實的地方嗎?如果您不知道的話,小弟有幾篇打臉文,您可以自行去參考。

什麼叫做「糾紛」?什麼叫做「對立」?請莊醫師您先去面對反同的一方,然後大聲呼籲反同組織,要求反同組織拿出事實的根據後再論述。呼籲反同組織,不要kam-po-te同性戀,打得同志不成可愛的人形後,再拿出十字架對同志說聲愛你唷。不過話說真的,壓迫又何需要有任何理由,這難道不是嗎?

最後,小弟在臉文上不斷針對反同組織說過:要反同,請便,但請拿出事實的根據後再論述,不要學土匪黨、土匪馬陰九的那狡辯又詭辯的腥腥套術。如果,您願意去參考小弟臉文的話,您會知道反同組織是多麼的無恥。但先說好,小弟是沒讀過啥麼大書的小人,文句如果傷到了您眼睛,就請委屈一下囉。完!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是一條破布的反同文宣?

針對台灣同性婚姻提出的訴求反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TO6q3pQ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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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反同團體自知理虧了?

之前,胡扯八道同性婚姻法是多p、亂倫的反同組織,小弟猜測也許應該是自知理虧,所以近日又改懸更張,改以回到法案本體的法律,陳述進擊,製作出了這支6分42秒的網路文宣。旁白以非常「理性」的口吻(又是理性。小弟最近很討厭以理性樣貌假掰理性去排除他者的潔癖團體),甚至套用釋憲案,以非常法律的口吻去解釋同性婚姻違憲。

這支文宣,小弟看到最後,當旁白說到台灣時,出現了一面飄揚的中國國民黨黨旗(回到正確歷史,中華民國旗不是長這樣的),小弟就整個軟腿,因為,這又是一個不視正史、被假掰歷史洗腦徹底的團體,那這樣的團體,還能夠吐出個象牙來ㄇ?

從頭到尾,都是斷章取義,小弟沒時間一一反駁,就影片開宗挑明的憲法,就讓沒讀過什麼大書的小弟,稍微來個打臉文一下。其實,小弟非常期待反同組織可以來就法論法,畢竟反同組織自己改口說的,反同團體所反對的,是尤美女立委提案的同性婚姻法案,不是反對同性戀、沒有歧視同性戀。雖然反同團體的邏輯是這樣經常矛盾,但是沒有關係,能夠願意進來論法,而不要反對法案卻又在法案的外圈講些令人噴飯的胡扯八道的低品言論,那就是我社會崇尚禮義廉恥的公民與道德的禮貌與守序,獲得到全面提升的啊啊啊啊啊啊(高舉手勢與遠目的方向一至)

文宣指出,根據大法官釋憲242、362、552、554釋憲案,均支持一男一女婚約,可見憲法支持一夫一妻制度的婚姻關係。喔,是這樣子的嗎?

首先,242號是針「對於國家遭重大變故,夫妻隔離下之重婚關係得撤銷?」的釋憲;而362釋憲,是針對「民法重婚無效之規定違憲?」;之後的552釋憲,則是繼續針對362案的補述「類此之特殊狀況」;繼之的554案,一如該反同文宣講的,是針對「通姦、相姦者處以罪刑,是否違憲?」而進行的釋憲。

該文宣提到的這些釋憲案,都並未針對同性婚姻是否違憲,進行釋憲。請問製作這文宣的反同,242、362、552等這些釋憲案,都不是針對同性婚姻是否違憲而進行的釋憲,但這樣的說明,反同團體怎麼不在文宣裡面也予以交代,卻只單挑554,然後學習電視消音,或是斷章取義,指稱這些釋憲案,都支持一夫一妻婚姻制度,進而自己解釋憲法,指憲法支持一男一女婚約。咦,這手法很熟悉唷,是又開始仿效反對性平教育的移花接木了喔。

再說,反同提到的這些釋憲案,大法官並沒有針對法律不准同性戀結婚是否違憲問題表示見解,而是結婚要件是民法(現行)所規定,同性戀可不可以結婚,這是立法裁量問題,與違不違憲無關。既然,同性可不可以結婚是立法裁量問題,尤美女所以提案修法,何來這部修法的內容違憲?

其次,種花冥果大法官會議,尚未有針對同性婚姻是否違憲,提出釋憲案,但是在554釋憲案裡面,確實已經透露出同性婚姻合法的端倪,而就這點,反同在這次的影片文宣裡,也並沒有針對這樣的端倪,提出反駁或予以否認,只是跳tone到另一個跟這端倪無關的詮釋框架裡。

就法論法爭論立委提案的內容是好,因為,從中才可以抓到假冒理性的狐狸。如此醜陋伎倆,把釋憲案移花接木,之後扭曲憲法,反同組織還真他馬的敢,說穿了到底,就是這些假掰理性的宗教團體,還真是他馬的敢。

該文宣其他的反駁,同樣也是斷章取義,不問脈絡的究理,例如,該文宣談到國際社會,開始有國家通過同性可以婚姻,然而,這走向並不是該文宣所講的,什麼國際社會反對同性婚姻的比例高於支持,一語掩蓋全球通過同性婚姻是逐步增加的國際趨勢。但若真要說國際社會反同的比例強大,其實早在百年以前,全球社會都在追殺同性戀,那才是強大,反同組織怎麼不開這個壺嘴的呀!

而該文宣又提到的米國,這個也是很扯,那怎麼不提到米國已經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的釋憲案呢。這不是腦袋偏頗,那什麼才是腦袋偏頗?這不是斷章取義,那什麼才是斷章取義?

小弟光拿出個該文宣想要仰賴憲法反駁同性婚姻法的這一點而已,便發現這文宣盡是矯情作態的一條破布,至於該文宣其他的反駁,還需要沒讀啥麼大書的小弟,再去費力動牛刀砍批其他嘛?小弟沒讀啥個大書,真的是費力扛牛刀,因此相信,學富五車的鄉民臉友們,絕對可以輕手一揮倚天劍,再次戳破反同團體假掰理性的新文宣。任娘卡好,小弟又提到這兩天很討厭的理性這兩字惹。

最後,發現這是條破布的影片文宣,竟然關掉評論,不讓人留言。反同團體,你們對自己在這文宣當中所主張的言論,是這麼沒有信心ㄇ?

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反對同志是要這樣無的放矢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ivhpY5eVpg

以下的發文,是根據上面網址的影片內容。

丟出來的警訊,毫無論述內容,連起碼完整陳述反對提案的法案內容都沒有,連個斷章取義也也做不到,這樣子手法跟選舉黑函方式如出一轍。

製作人是誰?是哪單位發的?一副表現公民關心社會、政治態度的影片,卻連個當公民論證的負責任態度都沒有,然後片中卻說「我們拒絕批評與謾罵」,這就像全身套著帆布袋蹲在路邊拉完屎,然後說我們拒絕缺德與隨地吐痰大小便,是毫無兩樣;所以小弟要再說一次,這手法就跟選舉黑函方式如出一轍。

來看上傳人(到底是何方人該為這根本是黑函的影片負責?網路匿名誰知到。)的發文,聞聞這個人的腦袋文化與常識水準。列舉以下兩個引言。

一、「所有的不平等=歧視? 那精神病患或是身障者不能考取一般駕照,也是政府在歧視人嗎? 愛玩火的人沒有 玩火法的保護也是被歧視?愛飆車的人沒有飆車法保護也是被歧視?­ 不要動不動就說要為誰誰誰立法,然後冠上尊重與愛的旗號,但實際­上是行縱慾的事實!」

二、「是因為身體或精神狀態無法­安全駕駛 說的好 那麼同性婚姻難道就都很ok可以安全過婚姻生活?沒有愛滋感染的­­高風險?沒有生養孩子教養孩子的問題?這些已經有完整的科學實­驗­與報告說絕對安全嗎?這麼急的想要通過法案到底真相是什麼? 不要再跟我說異性戀也好不哪裡去就可以認同同性戀的行為!這不是­­比爛可以說的過去的!那我也可以說,連異性戀都這麼亂了,更何­況­同性婚姻?往後的心理教育問題可說是社會一大成本!」

至於提案的修法內容,小弟連結了伴侶盟提案的版本網址(
http://tapcpr.files.wordpress.com/2012/10/20120731e4bcb4e4beb6e79b9fe6b091e6b395e4bfaee6ada3e88d89e6a188.pdf),請大家自己去看,全部修法的法條在頁數的第10頁開始到最後一頁。請大家睜大眼睛用力去看,這個人的危言聳聽,根據到底是在修法內容的哪裡?

是的,台灣人討厭文字,因此不愛閱讀,尤其遇到論述更是退避三舍,原因是填鴨教育結果的這道理大家都知道,但也因為這樣,一堆人就老愛跟著人云亦云,尤其在宗教包裝的外衣底下,所謂信道者更是如此。(小弟火到快要卡爾‧馬克思上身惹)

好了,小弟既然轉貼了提案修法內容,大家有目共睹對照這影片;最後小弟要說,這上傳人的湖謅亂語,應該也是不知道打從哪裡來的道聽途說!莫非,又是所謂的教會ㄇ?好歹小弟也是個信基督的ㄚ。

2012年1月15日 星期日

功利主義,當今台灣的「倫理」走向?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2476311823412&set=a.1197183766010.2028300.1120967747&type=1&theater
根據以上的網址,看見結果,就看見了台灣對「倫理」的想像。

尊重多元的自由主義,其實是表象,到頭來還是得依歸權衡數量多寡的功利主義,可是,任何的倫理包含政治,都是不能用數字衡量,但無奈的,這就是民主終極原則。無怪乎,會小到個人、中及民族、大到國家,尊嚴與自由,在政治過程的發展裡,一路走來特別辛苦。

同樣,相應在任何的倫理議題,由於最後也會觸及法律與政策制訂的政治學問,害得正義也總是得經過流血割肉的痛苦經歷後,才能夠獲得恢復,或是平反。也難怪,聰明者不會浪費唇槍舌劍的時間論理,就算是,那也只是表面應付,或是運用民粹的爛仗打模糊;反而重點的是,如何保護傳統的倫理能夠因循苟且或續存既得利益,這才是聰明者所關心的實務。

所以,追求極大化的功利,懂得操作數量才是王道,而這點,無關乎正義與道德的本質,只在乎數字的結果;因此,用數學計算功利的大小,成為了當今台灣的倫理本像,而且計算功利,簡單容易,乃至於小到個人努力攀親帶故地拉攏人數,企圖以壓倒性的人數,捍衛個人的權力與利益,或是大到制訂國家法律,都可以如此。

說到了這兒,不免得酸一下「真愛聯盟」。話說,選前又再次騙取立委候選人連署《立委承諾書》
的「真愛聯盟」,這個以基督教為本體的組織,原來其骨子裡的道德就是利用功利趨向、應用數字極大化,以為就此可以向社會告白他們的正義,手段不就是如此。

所以真愛是什麼的倫理?我呸!



備註:
林濁水嚴正聲明:本人並未簽署 真愛聯盟 連署書 請勿再以本人名義公開所謂連署簽名。


林佳龍聲明:我一向尊重多元性別,並且以行動支持台灣性別多元教育,請真愛聯盟勿再以本人名義公開所謂連署。 


鄭文燦聲明:本人是以「人權」為出發點簽署「維護家庭倫理、尊重生命價值、維繫社會善良風氣」承諾書,我再次重申,我支持《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3條家庭權,應同時推動同志的平等結婚權與伴侶制度立法。
台灣性別多元教育需要大家努力,請真愛聯盟勿再以本人名義公開所謂連署簽名。 



釋昭慧:我們不曾給真愛聯盟聯署!只是尊重生命大聯盟找我們時, 我確實是答應的, 因為該聯盟的重點在保護胎兒生命權!這兩個聯盟雖然都來自天主教機構, 但訴求的屬性有很大的差異, 不宜魚目混珠! 



2011年8月10日 星期三

「反對同性戀」的框架能夠穩若磐石?

欣聞,臉書友傳遞來的消息:「總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針對教育部性教育課程銓派小組研議,下次會提出報告」。


看到這條消息,確實令人可喜,可喜的原因,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PCT)願意面對社會已經吵得沸沸揚揚的爭論,敢勇於拿到正式議會的抬面上大方談論,畢竟公開談論這項議題,不免踩到基本教義立場的絕對敏感神經,尤其爭論涉及到了倫理、人權,更甚至牽扯聖經研究的神學爭論;到底,各據立場的是「真理的假說」,還是「就是真理」?因此未來這份報告的出爐,絕對眾人矚目,不過小弟相信出爐的結果無論如何,對任何不同立場的人來說,都會感覺殺很大。


這項銓派小組研議的源頭,是來自一個美中不足,但已經議決的案由,案由是:「反對教育部對國中國小性解放教育課程案。」至於美中的不足是在哪裡?就在那「反對」的二字,令小弟不得不嘆,這真是好一個斷然的提案吶。


小弟書讀得不高,這是真的,可是小弟起碼還記得以前讀書做社會科學的研究方式,邏輯很間單,也很清楚。首先,會先就研究的範疇提出假說的結論,然後經過研究方法的實驗,或是調查或統計等的過程,最後得出研究結論,這時候就得根據研究的結論,回頭檢視研究問題的假說是否成立,倘若不成立時,假說的結論便得立即予以推翻;但是,該總委會這種將案由直接先下標結論「反對」的議案,相信任何心知肚明的人都知道,純然是頂意識型態的帽子,因為,議案不是假說,所以提案案由的本質,根本與做不做研究毫無關係。


既然說到了案由的本質是意識型態,小弟為何膽敢如此認為,那是一頂扣壓的帽子?而這問題的答案,小弟就不得不再次的老話重提,這個一再告訴信徒會友,研讀聖經不可字義解釋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而且研究神學更是嚴謹教授不得字義說明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居然碰到「同性戀」時,卻是多數人一再用字義闡述的方式,猶如扣緊住的安全帶,使原本一向反對偏狹的框架,不至搖動,好讓這個「反同」的框架能夠穩若磐石。如此自打嘴巴的傳道態度,令人匪夷所思。


根據該案由,還有令人啼笑皆非的,居然認知教育部的性平教育課綱有在談「性解放」。我不懂該總委會對這「性解放」名詞的定義為何?如果沒有清楚定義,卻輕率的將「性解放」貼在案由上,那這條議案的腦袋就跟社會所抨擊的「真愛聯盟」一般,胡扯!


小弟於月前寫過「同性戀在道德上有什麼錯」(http://tcnreporter.blogspot.com/2011/06/blog-post.html)一文,忍不住再把它拉出來揣共,斗膽班門弄斧,無非是強調教會團體不要成為「政治正確」的團體,可悲的是,回顧教會歷史,往往都是,而起源又是那麼地沈痛、那麼的教人可嘆,幾乎是字義的框架害死人。


又是一篇不吐不快的囉縮短文,害小弟又想要去讀那本立在書架上的馬克斯了...

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

看見被壓迫的人權,還繼續惦惦不出聲嗎??

「台灣信徒最多的基督長老教會呼籲教友反省偽善,並和受壓迫者同在」(http://blog.roodo.com/franwu/archives/16177239.html


上面連結網頁的文章標題「台灣信徒最多的基督長老教會呼籲教友反省偽善,並和受壓迫者同在」,會讓人誤以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PCT)的立場,是清楚支持同性戀者暨同性戀行為,其實不然。

小弟觀察PCT,反同的人數確實不少,只是跟過去相比,許多不敢,或是不願表態支持同志的PCT人,紛紛在今年表達支持的人數有增加趨勢,但是兩造人數的多寡如何?在PCT現況沒有針對同志權利的議案,以及沒有針對教友(會友、執事、長老、傳道人)民意調查立場意向的研究報告下,完全不得而知,只能夠憑空想像;因此,小弟是這樣的大膽猜測,PCT在社會與教會制約反對同性戀的框架裡,當然承襲了反同的傳統教化,就算有人的內心早已經拆毀框架,但是基於不破壞自己在教會生活的原則,多是選擇禁聲不語,反而產出的反同人數,應該是佔大多數。

該篇文章的作者太抬舉了PCT,但是不可否認,PCT確實在面對同志議題所表現的態度,從過去至今,算是在台灣的教界裡最開放,容許支持同性戀的一方陳述立場,甚至該教會的總會,多年前還展開了多面向的學術研究報告,由此可見一斑,PCT的視野並不偏狹在任何一方。不過我要提醒的是,這個看似如此開放言論的態度,其實在支持同志的PCT人的心理,依然存有一座「小警總」。原因為何?那又是另外一篇囉哩吧唆的文章,待以後有機會的時候再說。

簡短囉唆了一些文字,該是打住的時候,但是小弟想提醒內心已經支持同志的基督徒,既然你或妳支持同性戀,就明白這事攸關人權,而信仰耶穌的妳或你,看見被壓迫的人權,還繼續惦惦不出聲嗎??????

也許,你或妳礙於在教會的生活,需要能夠繼續生存下去的人際關係,所以惦惦不語,但是小弟懇請你或妳禱告上帝,賜智慧能夠適時表達支持同志人權的能力。



2011年7月21日 星期四

從信仰看同志 教會界意見不一

轉載自《台灣教會公報》3099期〈專題報導〉

從信仰看同志 教會界意見不一

PCUSA決議引發爭議 性傾向是否成為服事條件 尚待各界對話

【林宜瑩專題報導】日前印度衛生部長阿薩德(Ghulam Nabi Azad)公開表示同性戀違反自然,是外國人帶到印度的「疾病」等語,引發舉世譁然。在台灣,最近也因是否將同性戀議題納入性別教育教材裡引發爭議。台灣教會界中也有教會、機構以聖經教導一夫一妻組成家庭為由,發起反對同性戀遊行。

反觀普世,在對話長達33年後,今年5月10日,美國長老教會(PCUSA)的明尼蘇達州雙城中會決議,接納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的會友,可授予牧師、長老、執事等職銜的議案。全美擁有173個中會的PCUSA,在2010年總會時決議,只要過半數中會通過接納同性戀者的議案,就等於是PCUSA的政策,而雙城中會的決議正好是關鍵的第87票。除了PCUSA外,美國福音信義會、聖公會、聯合基督教會早就通過接納同性戀者可擔任教會職務的決議。

PCUSA雖然正式接納同性戀可以封牧、擔任教會職務,卻也在其內部引發可能造成分裂的危機,PCUSA總會多位幹部為此也相當擔憂,深怕反對議案的地方教會,自此與總會分道揚鑣;這樣的政策,也引發與其友好的韓國教會牧者強烈不滿,使PCUSA在普世教會關係上,面臨嚴峻的衝擊與考驗;目前,美國衛理公會也仍為此議題激辯中。

「就我的觀察,普世教會其實是朝向接納同性戀者的方向在思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PCT)第56屆總會議長石連城牧師表示,今年他代表PCT參加蘇格蘭教會(The Church of Scotland)大會時,也針對是否接納同性戀者擔任教會職務有過討論,雖然最後決議留待2013年大會決定,不過在贊成與反對的比例上,已呈現近五五波的態勢。

蘇格蘭教會在今年5月30日,以信函建議所屬教會:在牧養時,若基督徒對同性戀者有敵意,這是違反上帝的旨意。因教會的責任是要歡迎、接觸、關懷人,不管對方的性傾向為何,教會要對所有人全面顯明神的愛。教會也要體認到傳福音的重任,同性戀者可能很難了解聖經是如何傳講上帝的心意。教會有需要幫助同性戀者,讓他們覺得在教會是受到歡迎的。

至於同性戀者是否具有擔任教會職務的資格,蘇格蘭教會認為,有同性戀傾向的人,不因他們的性傾向而不能成為教會的一份子,也不應就此不能擔任教會任何的職分。

不過,石連城也坦言,是否接納同性戀者,無論國內外的教會界都是個老生常談的議題,贊成與反對者都有聖經或神學上的見解或堅持,對英美教會而言,過去也是經過很長時間的對話,才會朝向接納的方向走。然而,就如PCUSA目前的處境,會面臨意見不同而可能導致分裂的危機,因此多數普世教派往往把決定權下放給各中會來決定。

普世教會中雖傾向接納同性戀者,但在現今台灣教會界,恐怕還不是一個可以對等討論的議題;期望透過本專題,讓贊成與反對的聲音能夠同時呈現,也透過對話,讓台灣基督徒在信仰上有更多的省思。


第一線牧者的觀點

重生知罪 成為新造的人

【特稿/机嘉勝】「牧師啊,拜託你啊,請你救阮囝啦!」約莫2年前的一個下午,有個婦人來按教會的電鈴,她起頭就是這句話。

我請她進教會後,她繼續說:「阮囝現在跟一個查埔人同居,頂禮拜閣帶回來厝裡,跟我講 已經睏作夥真久啊!叫我甭大驚小怪,著要成全 &hellip&hellip」說著說著眼淚就流下來了。

這位母親我不曾見過,她口中的兒子我也不認識,但是媽媽的眼淚催逼著我要立刻解決她的問題,我連忙安慰她,並聯絡她的兒子。一開始我先表明身分與來意,及願意幫助解決他的問題,希望有機會2個人能見個面聊聊&hellip&hellip想不到他口氣立刻大變,對我說:「我沒有問題,也不需要解決問題,有問題的是你們,告訴我媽媽就當作沒生我這個兒子!」說完就掛上了電話。

其實這不是「同性戀」對我的第一個衝擊,早在16年前我在金門當兵時,晚上有衛兵勤務,有一天我的衛哨班次是安排在凌晨2點到4點,因為提早起床,想說乾脆早一點上哨,好替換上一班下來休息。但前往安全士官室時,卻看到了令我難以入目的畫面,2個軍中同袍在庫房中裹著棉被,捲曲著身體纏綿不已&hellip&hellip一直到我尷尬地作聲,2人才連忙分開。

最近因著教育部所公布的「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100學年度實施)」的「性別平等教育」這件事,我積極鼓勵連署反對,也與一些持正反不同意見的人有了一些對話。我是一位牧師,堅持聖經真理的教導:「同性戀是罪!」沒有妥協與模糊的灰色地帶。聖經上說得清清楚楚:「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章26~27節)

基督徒很重要的是「不可論斷人」,但我不是「論斷人」,而是在「論斷罪」。雖然「教會」是由一群願意承認有罪的人聚集之地,但她更是一群願意接受主耶穌救贖的大功,而重價贖回之人之地。所以,神不看你/妳這個人以前是怎麼樣犯罪的,因為一個還沒信主的人,他們不會承認同性戀是罪,也沒有力量能不去犯同性戀的罪。神要看的是當你/妳接受神的救恩後,有沒有活出屬神兒女的聖潔與新生命?一個信主重生的人,會知道同性戀是罪,而且會願意努力去克服這樣的罪,這才是成為一個「新造的人」的信仰重點所在啊!(作者為台南中會北門教會牧師)


第一線牧者的觀點

接納全人 看見上主心意

【特稿/鄭君平】美國長老教會(PCUSA)日前正式通過接納同性戀者可以授予牧師、長老、執事等職銜的議案,成為美國第4個接納同性戀者封牧的教派。其實,早在2000年,挪威信義會就封立一位公開出櫃的同性戀者奧斯林(Jens Torstein Oslen)成為教區牧師,雖然這項任命案是歷史創舉,但也在挪威信義會內部引發極大爭議。而2003年美國聖公會任命羅賓森(Gene Robinson)為新罕布夏教區的總主教,此項同樣充滿爭議的任命案不僅使美國聖公會內部,甚至對世界聖公會言,帶來不小的衝突甚至分裂危機。

同性戀議題的爭議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PCT)至今也沒有定論。從總會到地方教會,從神學院到地方牧長信徒,對於議題的看法、神學與聖經詮釋、教導與牧養關顧&hellip&hellip,支持與反對者各執一方,幾乎失去對話空間與能力。究此,或許我們更需要從另外的角度來重新審視思考這個難題。

長久以來,教會界和美國軍方一樣,在處理同性戀議題時採「不問不答」政策,但不公開不表示不存在,已有許多未出櫃的同性戀傳道人,早就被按立為牧師。因此,若我們相信牧師的職分是由上主親自選召和授予,那麼這些未出櫃卻已被封立為牧師的同性戀者,就足以證明個人的性傾向與上主的揀選以及傳道人所領受與回應的呼召無關。

另外,就牧職而言,個人的性傾向事實上也與牧養、教導、宣教等牧者所需具備的核心基本能力無關。更有研究指出,在教育、諮商與社工等助人專業領域,若能有具同性戀身分的教師、諮商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員進駐,對於少數及弱勢(無論性傾向,甚至種族、宗教,或社經地位等等)族群,都能有更多的尊重、包容以及更深刻的同理心。因此,若在教會裡有具同性戀身分的牧者或其他神職人員,不僅對同志,甚至其他少數與弱勢族群也能有更好的牧養關顧,並在信仰的帶領與教導上能有更具包容、創意和多元的新眼光。

就我自己在大專服事的經驗看來,「同志」已不再是紙上談兵的神學與信仰議題。活生生的基督徒同志學生和信徒就出現在周遭,但我們真的看見了嗎?面對這些同志基督徒,若我們只是一味以愛為名的「關心」,卻一面仍視同性戀為神所憎恨的罪或病態,並試圖透過各種方法令其「悔改」或接受「醫治」,而非真正全人的同理與接納他們,信仰非但不能成為他們的幫助,教會甚至可能將同志從上帝的愛和耶穌基督的福音中狠狠推開。

在以色列人被擄的時代,上帝透過以賽亞說:「看啊,先前的事已經成就,現在我要指明新事,告訴你們尚未發生的事。」(以賽亞書42章9節)又說「看啊,我要行一件新事,如今就要顯明,你們豈不知道嗎?我必在曠野開道路,在沙漠開江河。」(43章19節)或許就如百餘年前女性封牧議題一樣,當時教會冒著分裂危機所做的抉擇,而今已被證明是正確的決定。同性戀封牧的議題,期待我們也有這樣的眼光,看見在未知的將來上主要施行的「新事」!(作者為台北大專學生中心牧師)


倫理學老師的看法

同性戀議題關乎信仰核心

對聖經、罪與公義的理解 應以聖經所啟示為準

【特稿/陳尚仁】過去40年的美國,包括聖公會、聯合衛理公會、長老教會等,即所謂的「主流」教會對於同性戀是否可以被按牧,一直是爭議性的議題,原因可以簡略整理如下。

1.對聖經的解釋:福音派和基要派認為同性戀不合上帝的心意,是再清楚不過的。如利未記18章22節、20章13節;羅馬書1章18~32節;哥林多前書6章9~11節;提摩太前書1章10節。自由派對這些經文提出不同的解釋,有人主張舊約中許多禁令到了新約時代就不被遵守了,如外邦基督徒不必遵守割禮的記號。其次,初代教會認為不合宜的事,如今許多事不被認為不合宜。例如因著男女平等的觀念,愈來愈多教派也按立女牧師。如果這樣重大的教會傳統可以改變,為什麼教會不能接受不同性別傾向的人也被按立為牧師?

反對同性戀的教會指出一個重要的差異,舊約時代的宗教禮儀固然有許多改變,但其所啟示的倫理觀,仍然沿續到新約及我們的時代。利未記18、20章中,有家庭關係的成員間不得發生性行為,這樣的禁令不只適用在新約時代,可以說是人類社會普遍的倫理道德。

另外,把男人與女人的關係拿來類比異性戀與同性戀者並不恰當。目前沒有科學證據斷言同性戀是天生的,加上聖經中對女人能否擔任全職教牧服事的議題,並沒有全盤否定;但從舊約到新約卻一致譴責同性性行為。所以,教會隨著時代的改變會改變其禁令,這樣的推論不能直接套用在同性戀這個議題。

2.對罪觀與情慾的態度:自由神學對人性採取樂觀的態度,強調人性的光明面,傾向對人的慾望持同情的態度。加上歐美社會的性解放運動影響,從「人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演變為「人有追求性滿足的權利」,「性權即人權」的想法甚至進入「主流教會」之中。於是,受自由神學影響的教會對於婚前性行為、離婚、外遇、墮胎大致上採取放任的態度。當這些教會在婚姻和兩性的議題上,一步步接受世俗社會的觀念之後,最後也接受同性戀行為。

基要派和福音派強調人的罪性需要上帝救贖,自亞當犯罪後,罪性就普遍存在每個社會的每個人心中,所以人心的慾望不應同等地受到尊重。人唯有悔改歸向神,並在聖經和聖靈的光照中,才可能分辨何者是合乎上帝心意的慾望。

3.對公義的不同理解:自由神學對於公義的解釋,偏重在保護社會中的弱勢者,強調基督徒應努力改變社會中的不平等。於是婦女神學、黑人神學、解放神學蓬勃發展。同性戀運動也搭上這班列車,捍衛同志權利的人認為同性戀者就像婦女、有色人種、或少數民族一樣,是生來如此,並非是後天的影響或選擇,所以同性戀者服事和享受性愛歡愉的權益應該受到保障。

福音派教會和基要派教會認為「公義」要以合乎上帝的心意為前提,因為人類已經犯罪,沒有人能夠完全明白上帝的心意,所以聖經的啟示更應該成為基督徒判斷是非對錯的標準。

當代西方「主流教會」對同性戀態度較開放,與其神學及社會處境有關。此議題之所以重要,因為它關係著基督徒對聖經、罪、及公義的理解。如果對這些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有較清楚的認識,在討論時才不會淪為意識型態之爭。(作者為台神代理院長、倫理學老師)


倫理學老師的看法

期待有一天無需法規背書

聖經教導須在實況中詮釋 洞察基督救恩與作為

【特稿/陳南州】在評論有關「美國長老教會通過同性戀者封牧」一事,要先釐清一件事,即美國長老教會明尼蘇達州雙城中會5月10日接納的,是美國長老教會去年(2010,即219屆)總會年議會10-A議案之議決。該議決是修訂美國長老教會的教會法規G-6.0106b的條文,新條文強調,在封牧或授職予某人時,應予察驗的是其「呼召、恩賜、預備,和適任」。換句話說,性傾向不再是人們被禁止封牧或授職的藉口。

同性戀(愛)結合(或婚姻)是否該列入封牧或授職的察驗項目,美國長老教會1978年第一次在總會年議會中討論,至少歷經33年的對話。有關此一議題,有許多教會未曾討論,有些教會還繼續在研究,有些教會已經做成議決。反對接納同志作神職人員的教會宣稱他們的議決是順從聖靈的引導,但不要忘記,接納同志可以作神職人員的教會,也同樣是順從聖靈的帶領。

教會中重大議題的決定,對話、討論是非常重要的過程;此外,大家要體悟,在這一對話、討論中,教會不只是談「事情」,更是「活生生的人」,是「我們的姊妹兄弟」。一位同志基督徒朋友說:「教會考核人的能力、學術、品格等,並據以決定是否給予某人封牧等是理所當然的。但是,以膚色、性別,或性傾向及其愛的結合作藉口來拒絕封牧或授職,豈不是歧視弱勢或少數族群?試問,兩位同性愛者之間堅定的愛,與彼此尊重、相悅的性關係,在哪一方面違背道德?」教會有關性的道德規範,應該是同一準則,異性戀者或同性戀者,兩者適用。

美南浸信會神學院莫勒(Albert Mohler)院長對美國長老教會法規之修訂的評論有其正確之處,即這一議決涉及聖經的權威與詮釋。然而,我也要指出,不同的聖經詮釋進路,並不一定是不尊重聖經的權威。美國長老教會的議決正反映出一個事實,聖經是在實況中詮釋並產生意義。

聖經中的一些教導受其寫作年代之社會、文化的束縛,必須在不同的實況中重新詮釋。這種詮釋的覺醒是必要,也是正確的。哥林多前書14章34~35節和提摩太前書2章11~12節這類的經文,已經不再被依字意解釋,有關同性性行為的記載,也該重新被詮釋。接納同志為神職人員,這與世俗道德的墮落無關,而是如何洞察聖經中所見證的耶穌基督的救恩和他的作為。

美國長老教會的議決,是教會整體自我反省和重新詮釋聖經的結果。但誠如一位身為教會執事的同志基督徒跟我說的,她對美國長老教會之議決的反應是:「期待教會有一天再也不需要法規來為同志背書。」(作者為前玉神倫理學老師、阿美中會鳳信教會牧師)


面對普世信仰、人權議題
PCT應竭力辨識上帝旨意

【特稿/鄭仰恩】儘管早在1978年,美國長老教會(PCUSA)的前身聯合美國長老會總會就接納同性戀者為教會成員,並主張竭力維護其基本公民權且免於各種歧視,卻決議「不經悔改的同性戀行為不符合總會所要求的封牧標準」,因此關了同性戀者封牧的大門。

32年後的2010年夏天,PCUSA總會以317對208票通過新議案,將《教會法規》裡規定「長老、執事和牧師必須維持在忠實的異性戀婚姻中或者保持獨身守貞」的條文刪除,開了「為不守獨身的同性戀者封牧」的大門。不過,此一議案仍需經過173個中會的半數通過,因此當明尼蘇達州的雙城中會於2011年5月10日以205對56票成為第87個接納此議案的中會時,議案正式生效。33年當中,到底PCUSA經歷了怎樣的變化呢?我想,最主要的2個因素是聖經與神學的反思,以及實際教會生活的體認。

就神學思考而言,基督教團體在聖經解釋上可以分為「自由派╱新正統派╱開放福音派」,以及「基要派╱保守福音派」2大陣營,前者的共識是聖經對同性戀議題並未提供明確立場(不能證明為支持或反對),後者則主張聖經明確指出同性戀是一種罪。如今,大多數主流學界已經傾向前一立場。其次,普世教會強調教會與福音的本質是要顯明上帝的愛、恩典、饒恕與接納,而非拒絕與排斥,因此教會應向所有人開放。

1991年PCUSA「性特質」小組報告書中,認定同性戀和異性戀同屬正當,重要的是「忠實、專一、誠懇、互相尊重的態度」,並反對「不受約束、濫交、虛偽、輕蔑」的親密關係。儘管該報告書並未被當時的總會接納,但它已為後來的神學思考定調。最關鍵的是2001年總會成立「和平、合一與教會的純潔」神學特別小組,並於2006年做成下面共識:1.拒絕為同性戀者洗禮、給予會員籍或教牧關顧是絕大的錯誤;2.希望接受封牧的人必須過忠實的生活,那些顯示行為放蕩的人不應該接受封牧;3.性行為不純然是個人的事務,它也是基督教紀律、領導、團體生活的整全部分;4.性傾向就其本身而言並不構成接受封牧的阻礙。這是神學上的一大突破!

在教會生活方面,經過實際接觸與對話,越來越多基督徒發現,參與服事的同志基督徒同樣具有上帝豐盛的才能與恩賜。1995年,一位過去隱藏自己女同志身分的長老教會牧師瑪莎‧茱勒拉(Martha Juillerat)在密蘇里州堪薩斯市宣布辭去牧職,辭職前她希望其他具有同志身分但被拒絕封牧、被迫離開教會、被迫隱匿性傾向的牧師和神學生能將自己的牧師長圍巾(stole)寄給她,沒想到,短時間內她就收到80條,並在她發表辭職演說時展示。她回憶道:「當時,每一個人都聲淚俱下,因為很明顯的,我們不僅在討論我的事而已,而是數百位被拒絕公開服事自己教會的同工。」後來,她總共收到來自13個教派的近800條長圍巾,她也持續在不同集會中展示這些長圍巾,並喚醒大家關注此議題。這件事讓美國教會信眾深深體認到,拒絕同志基督徒參與服事,是一件多麼嚴重又普遍存在的事實!

看到越來越多西方主流教會真實且勇敢地面對普世的信仰與人權議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應該認真思考因應之道!(作者為台神教會歷史學教授)

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同志父母:孩子,你們沒有錯

轉載自《台灣教會公報》3098期


同志父母:孩子,你們沒有錯

同志父母成立愛心協會 籲社會及教界拿掉異樣眼光及傳統觀點 平等對待同志朋友

【邱國榮台北報導】

台灣是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志父母團體立案的國家,通過政府立案的「同志父母愛心協會」,於7月8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協會成立記者會。協會發起人郭媽媽,是天主教信徒,她表示,父母面對孩子的出櫃,確實承擔許多必須克服的困難,但經過一段時間後,幾乎都可以坦然接受事實,因為知道孩子異於異性戀的性別氣質,孩子並沒有錯。



「孩子,你們沒有錯,你們要勇敢。」郭媽媽在協會成立記者會上說,知道孩子在國小5年級,因為性向氣質與同性別的小孩不同,常遭到同儕用「變態」的字眼譏笑辱罵,她心裡非常難過,但難過的不是自己孩子的性別傾向,而是社會戴著有色眼鏡的歧視眼光傷害了孩子的心;如今,她的孩子長大,但校園裡依然充斥性別霸凌。她呼籲重視人權的台灣社會,不要再有異樣的眼光看待同志族群,讓校園從性別教育著手,扭轉錯誤評價同志的觀感,「我們就不會如此遭到性別霸凌。」


「想要透過精神醫學或是心理科學的方法矯治同性戀,根本無效!」台北教育大學諮商心理師王明智說,美國醫學會於1973年將同性戀「去病化」,而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與「美國小兒科醫學會」皆反覆聲明,性向不會改變,其身心狀況與一般健康人無異,甚至美國心理與精神等學會,禁令對同性戀施予矯治,「99.9%無效,極微小有效的結果,卻是對情慾失去興趣。」


台灣首位出櫃的牧師曾恕敏則指出,聖經是在歷史的過程中,在特定的文化、社會處境裡所寫下來的,必須經過詮釋才能了解聖經的真義;因此,基督徒在談論同志時,除了遵奉聖經的教導,同時也不能忽視同志的經驗與告白,特別是敬虔委身的同志基督徒。他還說,教會認為同志是罪的傳統觀點已逐漸轉化,有很多教會重新思考及反省傳統主張是否正確。


協會列舉出教會支持同志的最新現況。美國前10大教派之一的美國長老教會(PCUSA),已於7月10日生效一項教會法規修正案,讓同志基督徒可以封立為牧師;美國聖公會(American Episcopal Church),已於今年3月17日確認女同志牧師Mary Douglas Glasspool成為洛杉磯教區副主教,她是該會第2位公開同志身分的主教級神職人員;大都會社區教會(Metropolitan Community Church)是全球知名的教派,已在28個國家開拓出370間同志教會,被喻為美國成長最快的教會之一。


同志父母愛心協會成立,也收到來自國內外基督教界牧長的祝賀函,包括多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者、香港「基恩之家」黃國堯牧師與基督徒學會前總幹事胡露茜(Rose Wu)博士,而「大都會社區教會」創始人Rev. Troy Perry也致函道賀,此外,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南非聖公會總主教屠圖(Desmond Tutu)也致函表達祝賀。

2011年6月28日 星期二

對『性別教育,性別教「慾」?』報導的回應

『性別教育,性別教「慾」?』http://news.dhf.org.tw/News.aspx?cate=10&key=953


主流反對同性戀的聲音,依據報導的內文看,反同者的想法,已經從過去強烈的抨擊,轉為態度曉以大義的和緩語氣,甚至大轉彎地改以包容、然後關心的方向,但是卻依舊不改他們欲改變同性戀性向的矯治核心。


主流為什麼想要改變同性戀?

主流為什麼想要反對教育部的性別「課綱」(課綱與教材,主流傻傻分不清)?

主流為什麼擔心學生認識同性戀而成為同志傾向?卻不擔心學生因為認識性教育而會產生犯姦淫的意念?


小弟有許多的大哉問,但相對也有小弟追根究底的答案。其答案可以簡單的說,主流是視同性戀為病灶!不論是就個人的心裡面,或是精神層面,主流認為,此病灶已經違反社會的倫理、自然的倫理,甚至是違反科學的倫理,所以當然得以矯治;然而近年的主流,面對倘若感情狀態陷入無法救藥的「同性戀患」,則是要求他們改以獨身,收拾感情,過著孤家寡人的冷感生活,因此有反同主流聲音的教會,附和說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胡言亂語:「『有人』有獨身的恩賜。」


但是,小弟詢問過受過醫學,甚至是受過精神醫學專業教育的專家,他們皆從生理面指出,「同性戀是合理存在於人類的世界」,這其中的,不乏有基督徒身份的專家。可是,這幾位身份基督徒的專家,面對主流的拍岸浪濤,皆選擇沈默,若非是熟識或信任,均低調不願表態。


為什麼他們低調不表態?小弟獲悉的答案是,要不是基督教界反同的氣壓頗大,身份基督徒的醫學專家會棄學術研究結果的立場,選擇低調不語嗎?


最後,小弟要以走過反同煎熬、禱告上帝改變孩子性向的基督徒同志的父母,他們常說的一句話在這裡做結尾。「我終於明白上帝為什麼沒有向孩子施行醫治?因為,我的孩子根本沒有病!」

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請幫助彩虹恢復應有的色彩

一位美國同志媽媽的心聲 中文字幕版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jtfzgxYHHU&feature=player_embedded


影片中的同志的媽媽,是一位「基督徒」。

小弟為何特別引號基督徒?因為論及到反同,就不得不拉出反同幕後的推手,基督教界也。


小弟聆聽過幾位離開原來教會的同性戀朋友的心聲,其中有人遇到教會信仰與父母親情等壓力,被迫前往接受「矯治」,或努力學習改變「選擇」性向,但結果都是無功而返,可是小弟的重點,不是想談改變無效的結果,而是小弟看見他或她,因為願意順服教會與父母的心意,而他們卻是必須忍受心智遭連續摧殘的經過,小弟光是憑想像,全身的皮膚就會毛起了雞皮疙瘩,令人心生不忍。


但是,我遇到的這些從小在教會長大的同性戀基督徒,他們並沒有因此離棄上帝、否定上帝,而僅是離開了歧視他們、使他們難過的教會,選擇到另一間能夠支持同志平權,或是由同志所組成的教會,重新開啟他們永不離棄上帝的敬拜歌聲。


於此,異性戀的基督徒請試想想,有多少異性戀者遇到困境時,便是離棄、否定了上帝?小弟認為,應該為數不少!而小弟會這樣地反問,並非是要提出同性戀比較異性戀衷心於上帝的數據,而且也根本沒有這種的數據,只不過是想意味地說明一件事,同性戀與異性戀,除了性向不同以外,概括的其他,與我們根本別無二樣。然而,他們在教會受到言語與心靈的傷害,促使決定離開原屬的教會,其中的,也有是離開自詡有容乃大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小弟為何特別引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因為小弟期待自詡多元、接納多元,勇於批判社會與政治的不公不義,同時也暢言堅定守護「人權」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可別再繼續刻意隱藏彩虹的其中一條色彩。又小弟為何引號人權?當然是亦有所指,知之者便知,不知者可以來訊問,您也可以得知。


小弟認為,我們面對眼前的彩虹,其實已經失色了原有光彩數千年,身為長老教會信徒的小弟,衷心期待,凡是支持同志平權的長老教會的牧師與長老,請該勇敢的揣共吧,別老是只會默默禱告地支持或給予所謂精神的支持好嗎?難道,一朵茉莉花,拿在你們的手上,真的會變得重如泰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