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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我也有眼中的1985

我眼中的1985  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25776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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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以接受的部分,但也有不能認同的部分。

其次,1985影射前來聲援的他者是暴民,這點,我報社友好的酥餅,並沒有代為解釋,是因為酥餅沒有在現場,所以不知情?

1985警告現場有表現出集體禮貌、集體守秩序才叫做「理性公民」的所謂公民,警告指出,場外的他者,是可能會影響理性公民的行動,因而理性公民恐會被媒體栽贓,被灌稱為暴民。哇嗚,原來1985眼裡的理性公民,是這麼的肉腳,需要1985團隊來好好引導與啟蒙。這種以為是的菁英領導思維,這種切割來聲援民團的態度,完全就是假掰十足噁爛的中產階級味道。

好的,一向令人感到腐酸的中產階級,喜歡這樣潔癖模式搞社運,其實小弟沒有意見,反正大家都是為了明天會更好。但是,根據瞭解,1985的重要幹部,不是去見了應該就是1985不削會去衝撞鐵絲龍的暴民的民運圖體的ㄇ?怎麼這一回頭,卻是踹了這個應該是1985重要幹部見過的場外聲援團體的一腳呢?再說,這些在場外聲援1985的民運團體,這些的鬼民,是令因故無法加入團體的鬼民們、豎起大拇指的鬼民,絕對不是喜歡表現中產階級濃味的1985眼裡的暴民。

到底,是誰施暴是誰暴力?是場外聲援1985的民運團體?還是土匪馬的政府豺狼虎豹?1985的人團菁英,顯然是誰暴力的指責方向搞錯,而且是嚴重錯誤。1985潔癖到這種程度,小弟無德,不敢交攀。尤其是,影射應該是場外的聲援團體是暴民,這思維也未免太令人無法苟同,而且叫人可怕罷。

跟1985年齡差不遠的左派樂團拷秋勤,在台上的音樂震撼,帶動全場吶喊馬英九下台;他說的好:「我心目中的國父不是背後的這個(孫逸仙),而是鄭南榕。我景仰的是,520運動的那些前輩。」這麼一句簡單的話,甚過1985在台上演講的豐富辭藻,還教育起都已經上街抗議的公民,什麼才是公民、什麼才是有理性的公民。啐

-------------------------------------分隔線以下,是上文前一日在臉書的回應-------------------------------------

一、說真的,小弟被1985的糾察轟出場外很不爽。1985媒體證發完,小弟拿出記者證居然無效(小弟進入立法院、市議會,拿出記者名片、壓張身份證登記,便可進入採訪,但進入所謂的入陣的街頭抗議,小弟都拿出了報社記者工作證,1985卻不給進,這是怎樣。幹!),而且,還在一群似乎開始喜歡守秩序、有禮貌抗議政府的白衫群眾的面前,遭到糾察用怒意言語、擰出了場外。

二、1985有規劃媒體區,但似乎已經瞬間被1985教育喜歡守秩序、有禮貌抗議政府的部分白衫民眾,也開始跟著198的認知,表現出「集體秩序」等於公民的樣貌,開始對著在媒體區裡採訪的記者叫囂離開、蹲下,而1985的糾察卻完全不上前勸止、解釋。

三、1985的雙十入陣去,是一場潔癖的社會運動,小弟對這種潔癖模式的社會運動,沒有意見,不過還是整個懶趴起火,原因是多方面的。要不是因為工作關係,小弟早就想拍拍屁股、草草離開,哪還會跟到下午,繼續採訪1985創造出來的他們所謂的歷史鏡頭,卻說是野百合的重現。話說,當年新聞鏡頭下的野白合,可不是學運團體刻意製造出來的呀!總之,就是對這個白衫運動,感到討厭。

2013年10月11日 星期五

說好的入陣去呢?

歷史性畫面背後 鬆散的人民清流 http://newtalk.tw/news/2013/10/11/40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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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足違和感的1985運作,在803時,已經有被質疑的聲音,但質疑的聲音,最後都遭到圍剿;而這次的入陣去,結果是這篇報導沒有寫下的另一句聲音:「大家辛苦了,趕快走到階梯唷,等一下還會有抽獎活動喔」(我哩勒需不需要揪瞇一下啊)

感覺,1985太自以為英雄,是因為803有25萬人上街而沖昏了頭。要說25萬人上街,是因為有1985號召,這小弟不否認,但應該更確切說的是,民眾是因為看見有「國防布」一再掩蓋國家殺人的真相,所以共鳴,所以憤怒上街,而1985也不過是在這樣過程中,代為民眾築起了一個可以切入上街抗議的平台而已,可是,說好的入陣去,卻搞得像似憑票入場的演唱會。其次,1985喜歡潔癖,切割政治人物就罷了,竟連在場外聲援1985的民運團體,也要予以切割,甚至拋出衝鐵網是暴民之類的教育之聲,卻殊不知,白衫群眾當中有許多人是事先參加完了1985不削的民運團體活動後,再繼續加入所謂的入陣。如此切割,難怪活動在移師到介石廟的樓階時,已經走掉的民眾豈止一大半。

秋老虎非常兇狠,唱入陣去的當天,就是個秋老虎天氣,民眾自發性喊馬英九下台的聲音,震天嘎響,尤其左派樂團拷秋勤帶領現場數萬民眾喊馬英九下台,更是震撼,氣勢猶如天上的秋老虎。

活動頂著秋老虎天氣,忽然移師到了介石廟,說是要展現野百合盛況,而猜測應該是1985不削的民運圖體之一的公投盟,小弟親眼目睹一位穿著公投盟衣服的阿伯,騎著破舊三輪車,從介石廟方向騎回張榮發大樓前的人行道上,靠著應該也是1985不削的黑色島國青年搬運許多箱礦泉水上車,然後,阿伯靠著部分白衫群眾幫忙,費力踩著三輪車回到了介石廟,開箱礦泉水,讓白衫民眾索取、補充身體流失掉的水分,以避免身體發生不適。這一幕,讓小弟想到公投盟時常自我惕勵的一句話:身體健康、建國成功。

場景轉到靠近中山南路的國賓館,慶祝國慶的生日快樂歌聲從圍牆內飄揚出來,裡頭的歌舞升平,在沒有受到任何馬英九下台聲音干擾的情況下,盡情開趴著。說好的入陣呢?原來是1985教導上街民眾,該怎樣表現出有水準的公民樣貌,而這樣模式的街頭運動,小弟只能說違和、感覺怪,沒有能力說錯,但這種新型態的倒馬政府運動,能不能一如1985所言的「和平奮鬥救台灣」,那就拭目以待。

喔,對了,網路上有爆掛,指1985是民進黨的外圍組織。呵呵,輿論變得更加詭譎了。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土徵法,是惡法!

轉貼台灣教會公報:[時論]期待樹立民主政治新典範http://www.tcnn.org.tw/news-detail.php?nid=5424


土徵法,是惡法!

賴清德的執政思維舊式官僚又如何,他不審議民主、他不聽證會或說公聽會,他不深入公民社會對話,這些的「他不」,賴清德並沒有因此而違法,因為土徵法,管你他馬的是「一般徵收」還是「區段徵收」,被徵收土地私宅的人民,都沒有說不的權利,只要徵地機關一紙公文到府,連個問候一聲都不需要,即可逕行徵收,而被徵地的小百姓倘若不從,便是抗命觸法,其面臨到的是,政府的依法行政,有負責刑罰的公權力開閘伺候。

不談什麼家不家的感情用事,就直接以金錢衡量,要知道小百姓賺錢很辛苦,尤其打拼出了一個叫做家的房子,那更是多數小百姓一生最大的有價資產,這是小百姓用心力、用勞力,或是用你他馬的違勞基法(資方基法)拼出來的人生唯一偉業,而這也是可以向妻小交代,當百年後的日子到來時,一生的勞碌仁至義盡,其實心安理得、入土很平安。

賺錢非常不容易,金錢損失誰不心疼的,何況是一個可以稱之為家的窩被拆了,這換是小弟被稱為家的房子,被這惡法給徵收了,小弟拼了命也會抵死不從,管你他馬的社會主流公幹小弟違反社會秩序的聲音,希罕你他馬的社會主流維護公共利益的貞節牌坊。話說到這,感嘆失去人性的酸民聲音充斥,但這就是公民的社會?不!

區段徵收與一般徵收,熟優熟劣的比較,在媒體上、在網路裡,盡是有圖有文的比較,卻不去探究產生小百姓抗命怨聲的為何;而說到了抗命,還真的有人因土徵惡法而殞了命。如果這不是惡法,什麼才是惡法?這惡法是國會通過,於2000年經由總統頒佈,的惡法。

既然惡法,人人都該揭竿,就像當年打倒刑法100條的氣勢一般,打倒土徵惡法!

不過,目前還有更急迫的事要做,那就是除三害,馬吳江!

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

散戶與鬼民都問,使憲政危機一舉轉機的樓梯在哪裡?

危機就是轉機。

再等候美國聯准會(FED)聲明的半夜喝啤酒、觀看美國四大指數變化,心情就跟半夜觀看歐洲足球聯賽一樣爽。

盤中,美股四大指數同步突然以垂直角度向上飆昇,就知道QE的紛擾塵埃落定,聯准會確定不收手,黃金也立刻報以回應,相信已經被聯准會主席柏南克釋放QE退場消息打趴的新興市場債券、高收益債券,都可望也報以彈升反應。


這次的彈升是反彈,還是反轉?從技術面的分析來看,聯准會QE不退場的決議,非常巧妙地跟上美國股市四大指數向上的走勢,再次盤桓高緣向上,搭配包含失業率、製造業指數等表現好轉的幾項重要經濟數據,如果能夠排除敘利亞問題,多頭應該具有中期優勢。

回到國內,好不容易台股可以一吐怨氣的時候,遇到馬陰九這賊頭始終如一不幹好事的政事,再次亂空了股市,害得台股再次沒跟上國際的多頭,而號稱散戶代表的阿土伯,從支持馬市長的一路支持到馬總統,他還為此公開後悔了自己的投票決定。

中秋節凌晨半夜,美國聯准會確立QE不退場,這是帶動台股趁勢翻身的千載難逢機會,也是散戶在未來可以拿回蝕本,或是幫自己跟不上物價上漲的薪資拼博賺錢的大好機會;不過,台灣政治氛圍依舊因土匪頭子的賊腦而四處煙銷,最後結果對散戶來說是福或禍?一般來說,禍不單行的機率比較高,除非政局出現正向明朗化,因此目前還很難說個准;但是,有一位建立台灣國的沙場健將,他在中秋前夕的雨夜是這樣說的,「有的時候,危機就是轉機」,他樂觀看待目前陷入危機的憲政,相信這次的危機就是轉機。

何嘗不是,投資就是要看準危機,然後大膽入市,才會嚐到轉機的豐碩果實,這道理投資人無不明白,但問題是,流亡政府憲政這次的危機到底會拖多久,除了口袋不深的散戶要問以外,所有心向民主深化的鬼民的心中更是都在問,尤其最重要是,危機如何一舉成為深化民主的轉機?而這個能夠帶來轉機的樓梯,它現在到底在哪裡?

天祐台灣!

2013年9月11日 星期三

馬陰九是輸家還是贏家?

今早台派社團記者會,呼籲王帶頭罷免馬陰九。

罷免?民意僅存13趴的總統,還膽敢一路顢頇,甚至到今天違法、逾越憲政,帶頭鬥爭國會議長,足以證明馬陰九根本沒把罷免放在眼裡的好嘛!

罷免要件,得經過立法院提案,超過3分之2席次立委通過後,始可展開罷免,換算結果,得超過75席次通過提案。目前,民進黨加上台聯席次共計43席,倘若加上一般估計王派人馬立委20席,總計63的席次贊同罷免,但距離立法院通過罷免提案門檻還有相當大距離。如此連個遠水都不是的罷免,台派社團怎麼會這般獻技?這,小弟實在不解

記者會中,有人提出倒閣。根據前述的人數計算,立法院倒閣提案是絕對可以通過的對應策略,依據規定,只要全體立委超過五十七席以上贊成倒閣,行政院院長就得10日內提出辭職,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重新改選國會。

學者提出倒閣這招或許管用,但小弟依然對此棋步悲觀;原因是,行政院江土匪都已經撩褲管下水,公開要求國會議長滾蛋,如此大膽越矩憲政的態勢,意味江土匪根本沒把倒閣看在眼裡的好嘛!

趕盡殺絕,根本勿需講理,這法則自古不變,通用任何組織環境;縱然王金平有再怎樣高明的論理,但終究贏家會是馬陰九。

馬陰九上任迄今,台灣的主權、民主與自由節節敗退,縱使牠已經遭到多數人民唾棄與撻伐,還有被國際認證蓋章的笨蛋,其親信貪污個個沒事,政府突變成虎豹豺狼,尤其牠已經敗績的政策,選舉卻是連莊還附帶贈送一隻白賊給全民,您說,馬陰九是輸家還是贏家?

衷心盼望,小弟結論馬陰九終究是贏家的這話,根本是屁話。天祐台灣!

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蛤?服務貿易協議是中國讓台灣多?

搞清楚!兩岸服務貿易協定,根本是中國讓台灣多

http://www.cmoney.tw/follow/channel/article-11031319


虧這媒還是個規模不小的媒體,婊人家媒體沒貨色,卻不檢視自己的這篇評論是翻遍所有媒體當中,最膚淺的貨色。

該評論拿個80:64的數字,呼嚨讀者去見識到中國是多麼讓利給台灣。既然這麼讓利,那馬土匪何必徹頭徹尾地與中國政府一起黑箱作業?既然那麼讓利,那一向給人很知識份子氛圍的這家媒,怎沒告訴讀者,中國讓利台灣的實質條例在哪裡?也就是要問說,中國降低台灣服務業進入其市場門檻的法制,到底在哪裡?

雙邊簽訂貿易協議,但內容沒有針對雙邊市場的法制調整為互惠平等,只有資本的不同大小的流動,那這種的協議,與引狼入室無異。

回顧過去慘白的4年,馬幫土匪跟中國簽了林林總總的協議,小弟就拿大家比較熟悉聽過的ECFA與中國觀光客赴台旅遊的這兩個來談,回顧土匪馬是多麼敗類。

首先,打著「台灣接單、中國生產」的ECFA協議,宣稱可以刺激經濟成長,結果GDP直直滑落;根據財政部在上月的報告,台灣進出口水準的表現欠佳,依舊不進反退。其次,曾經又是舞龍又是舞獅地迎接中國觀光客來台旅遊,當初馬土匪說好這協議是可以帶動內需成長、拉高民生消費買氣,吹噓是使GDP回春的有效藥帖,但結果是,中國以一條龍方式經營赴台旅行團,油水的大部分流向了中國,而根據瞭解,估計僅有一成的利,讓給台灣。

這個打著商業名號的媒體,竟然會不知曉國際自由貿易協議必須雙邊法制平等互惠的原則,不去探究,卻膚淺拿個開放項次的比數,便潑墨文章,這簡直太神奇了。

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民進黨與台聯,是不是兔崽子?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public/articles/view/861瞿海源:請問江院長,拿業務費喝花酒是公款公用嗎?)

這就對了,這才是直搗黃龍的質問。小弟就說了,這起所謂修法烏龍的政治動作,根本是陰謀論的結果,換句話說,根本不是烏龍。

百年老店的土匪黨,歷經多少在中國比文比武的政治鬥爭,尤其外加上貪贓枉法的土匪本性,演化而成的基因,早已經是狡奸姖猾,因此,土生台灣長大的民進黨或台聯黨,在土匪的眼裡,其實才不過是個年少不更事的小屁孩,想玩贏老神外表、城府很深的土匪黨,簡直是與在關公的面前耍刀無異,根本就是自不量力。

密室協商然後包裹法案表決,陰謀論鋪陳棋局走到了這一步,只剩臨門一腳;土匪讓位,讓急於建功的民進黨與台聯湊上了這一腳,於是結果,小屁孩把人民賣了、把公義割讓了,然後才遲鈍地恍然大悟、也才起立說聲對不起;但一旁的馬首土匪,已經與標哥把酒暢飲了起來,難道不是嘛!

亟欲想要趕走土匪消失於台灣的鬼民,光是要扳倒土匪,想靠著這兩個不成材的兔崽子美事,都已經幾乎緣木求魚;而且看著馬土匪利用民主,從台北市長任內開始,逐步恢復了牠在美當職業學生時化名「葉『武台』」的本性,尤其到了連莊續任總統的今日,更是變本加厲地越矩法治與憲法以外,強化軍公教階級意識、製造社會階級對立,以及失守不出賣台灣給中國的承諾,林林種種,讓人眼花撩亂,成功達到分散人民示威政府的力量;然而,也就在人民反馬首土匪黨疲於奔命之際,以馬首是瞻的匪仔們,已經逐步利用民主體制,正在構築了新法西斯堡壘的根基;這次貪污公帑喝花酒除罪的會計修法,便是一例。

馬土匪上任不久,限縮了集會遊行法,尤其如今沒有連任壓力的土匪馬,更能夠無恥祭出打壓言論自由的白色恐怖的電信修法,而早已經自廢武功的監察院,就算班門弄斧出了些聊備一格的彈劾,但幾乎無效。逐步推演下去,當新法西斯堡壘的根基構築完成,屆時鬼島還會有2016的機會的機率會是多少呢?有人要開個賭盤ㄇ?
就算如期舉行,但為了護衛卸任後的生活能夠安全身退,馬英九不會絕地反攻ㄇ?

鍵盤正義與各種社會運動的疲於奔命,馬首土匪黨已經見識到這兩股結合起來的威力,不管是國外例子或台灣經驗,土匪黨知道不可小覷。小弟祈求上天保佑,看管好那兩個不成材的兔崽子,不要再笨蛋到跳入土匪的陰計、扯人民的後腿,這就已經是萬幸。

2013年1月21日 星期一

質疑慈濟內湖保區不需環評之第二彈

日前,小弟在一個座談會上遇到友人,她關心慈濟內湖保護區案的爭議,表示看了小弟寫的慈濟內湖保區,真不需要環評ㄇ?》,可是劈頭問,是否小弟知道支持慈濟者,廣傳了一位洪姓先生的長篇論述大哉問?答案是,小弟不僅拜讀了那篇令慈濟支持者堅信慈濟絕對無違而人心振奮的大作以外,也仔細閱讀過慈濟送審北市府意圖變更保護區為社會福利特定區的主計畫書與細部計畫書,還有的是,慈濟本身製作的開發說明說帖。小弟相信,關心慈濟案的臉友,都一定仔細閱讀過洪先生所提出挑戰環團的連串質疑,甚至也因此而認為,似乎慈濟並非有任何違過之處,因為,小弟接連收到幾封詢問的私訊,皆以為慈濟欲在保護區上興建大量體的志業建物,是止於至善。

既然關心該案的臉友,已經審視過洪先生所言之鑿鑿的內容,小弟就針對洪解釋慈濟不需要環評的問題上,提出不同意見,也是質疑慈濟認為不需要環評的第二彈。


虛線以內,是洪先生就環評問題,解釋慈濟不需環評的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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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間最大之爭議點除解編土地外,仍有環評問題是反方強烈質疑與要求的。內湖園區的土地大小在主計畫書中記載,約為4.5公頃。環評最大的問題,依之前討論後僅剩一件,也就是反方認為此土地係屬「山坡地」,應使用「『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下列開發行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二、道路、鐵路、大眾捷運系統、港灣及機場之開發。」與「『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四條:園區之開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九、位於山坡地、國家風景區或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一般保護區,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
若以慈濟這塊土地而言,三級坡以上佔1.0016公頃,正好超過需要環評之標準,但這邊會有兩個問題:一是這塊地77%以上屬於「平地」,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30日 第八組 二、基地範圍平均坡度不得超過百分之三○。
五、基地面積五○○○平方公尺以上者,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程序始得設置。」,故這塊地有77%以上屬於「平地」,怎麼會把它看做是「山坡地」?這於理已經不合。
二是反方引用環評法與認定標準來看,「申請開發」或「累計開發」我對這個部分有著非常大的疑問,反方用內政部營建署的回覆說明是申請的整體面積,而非「建築量體所座落的基地」,關於這個說法,我請反方提出相關證明,但這部份的證明不應只有營建署吧?環保署與市府部分的相關法規應該都得釐清,證明慈濟這塊地應該做環評。
如果是這樣,請慈濟依法行政。但如果慈濟本來就可以適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那麼為什麼需要用其他名目硬去做環評?換做是你、我、他,會這樣做嗎?
 
但這邊又有另一個延伸議題,根據我聽近兩次的座談,反方是要求慈濟需要比別人「更高的標準」,而並非「依法行政」(若依法行政則慈濟引用之條文則無問題),這無非又是把「道德」拉高,將慈濟「封神」,然後逼慈濟「必須是神」,要有神般的道德標準,不能犯錯、不能是「人」。
  
至於挖(順向坡)坡腳的問題,大家不用去實際現場看,打開Google Map就可以一覽無遺。真正可能挖坡腳的地方,坡腳都早就被挖了,照園區要開挖的八米道路來看,由地圖來看也沒有動到順向坡的問題,如果反方這邊還有疑慮,應實地了解並拿出證據證明在哪些位置將會動到坡腳、動到順向坡,最好有地圖與照片佐證向大家說明。而在計畫書提到應於南北基地聯絡道路,係屬都市計畫委員會所提,慈濟已有回應因康湖路已通,應無必要再建置聯絡道路。
  
最後,引用慈濟何日生先生的說法:「此地非敏感地質,無斷層、無山坡、無礦坑,所以不適用一公頃法規。」而反方還是不斷在環評上要求慈濟要有高標準,請問這下子又將會浪費多少時間?還有這些社會成本與人民捐款花在這無謂的地方,如此更多錢被浪費了,這樣反方不是也間接在害得這些錢流失?既然你們要論道德,那我也要反問你們這部份能不能也有點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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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洪先生談的「平地」說。根據慈濟申請變更保護區的主計畫書,顯示基地範圍內有3、4、5、6級坡,共佔基地面積22%,然而依據台北市使用分區管制設定,這塊被設定為保護區的土地,慈濟向北市府申請變更土地使用為社會福利特定園區,因此切割出以「平地」稱之的計畫基地(根據慈濟開發說明說帖)。

變更保護區使用的計畫基地,真的不需要環評ㄇ?就這個問題,慈濟並未在兩本(主要與細部)計畫書中引據不需環評的法律,可是洪文卻為慈濟解釋,指稱是根據台北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解釋基地是平地、平均坡度不足30%不需環評的說法,這般的說法,小弟確信是採用慈濟開發說明的說帖;為此,小弟覺得莫名其妙;原因是,分區管制與環境影響評估細目範圍標準,是兩部獨立的法律,前者僅規範土地使用內容,不談環評規則,但是洪卻在文章中張冠李戴。

又,洪在該環評問題的文中,繼續癥結在台北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解釋慈濟變更保護區、改為興建志業建地的適法性,由此觀之,洪應該不知到慈濟就是要變更目前保護區土地的台北市使用管制規則,才會向北市府提起變更現在土地使用管制的計畫書申請;換言之,慈濟就是要越過
台北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另訂一套量身訂作土地使用規則的特定園區,可是洪的論述,卻是繼續在慈濟不要的戰場上打轉,並且加深著墨。他如此言之鑿鑿,大家也跟著信以為真。總之,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根本不是慈濟申請變更該地的基礎法律,可是洪卻選擇在這個錯誤的基礎點上大作文章,倘若是這樣,根據現存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慈濟觸犯了諸多法律,例如社會福利設施不得建蔽率超過15%,這點,小弟已經在前文(慈濟內湖保區,真不需要環評ㄇ?》)描述。那麼,慈濟申請變更保護區土地的法律基礎點為何?主計畫書裡開宗明義,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再說,洪文引據錯誤的基礎點,繼續論保護區第八組(社會福利設施),
解釋什麼坡地不坡地的咚咚,光是就基礎點的錯誤,小弟實在不必繼續浪費時間敲打鍵盤反駁。根據洪的錯誤基礎點,可以判斷洪先生並不知道慈濟是要在這塊變更保護區的土地上,申請除了第八組(社會福利設施)以外,另有第三(寄宿住宅)、四(學前教育設施)、六(社區遊憩設施)十四(人民團體)十五(社教設施)十六(文康設施、四十四(宗祠及宗教建築)、四十六(施工機料及廢料堆置或處理等允許組別與項項目。以上是根據慈濟細部計畫書第六頁,但問題是,三、十四、十五、十六等組,根本不是現存保護區允許的使用範圍;顯見,洪的論述若不是避重就輕,就是根本不知所以然。所以小弟要再次強調,慈濟是要變更目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保護區,另訂一套量身定作的特定計畫區的使用土地規則,為此小弟才會說:「支持者人云亦云,作出不需環評的圍剿環團輿論,而北市府跟著含混過去。」


洋洋灑灑文章的洪先生,最後引句慈濟發言人何日生指稱不需環評的說辭論結,很顯然,該部分全篇文章,是以慈濟的開發說帖馬首是瞻。到底,是慈濟發言人何日生說了算,還是法律說的才算,而這就像慈濟代表前交通部長蔡堆宣稱該保護區地目「溜地」(濕地)已經廢溜,但事實是,根據「土地全屬分佈圖」(主計畫書第九頁),廣大面積地目的溜地依然存在;所以,是蔡堆說的算,還是法律說的算。到底是慈濟方面說了算,還是法律規定說的才算!


洪論述不需環評的這部份,雖然他一揮手,就是千言萬語、浩瀚十足,但是論述的基礎點與慈濟企圖達陣目標的基礎點,牛頭不對馬嘴、錯誤百出,所以其他論述部分,已經不值得浪費時間去作回應。既然廣告已經撤下,臉友的公民們,應該網路呼籲慈濟,出席本週26日環團舉辦的座談會ㄅ。

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慈濟內湖保區,真不需要環評ㄇ?


因為上週五,小弟求證出慈濟支持者亂掰出一個環團刊登天價廣告背後有金主之說,頓時光火,所謂出家人不打狂語的善言,怎麼慈濟支持者,竟然搭起了陰謀論的政治鬥爭學問,輿論圍剿環團、陷人不義。光是正方湖粥出來的這一點,對小弟而言,正方的信度,已經大大降低,但為求驗證雙方論點,小弟於是徹底研讀兩本慈濟送審的計畫書(「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

就根據這個圖說(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562893100407127&set=a.180442685318839.47115.179923088704132&type=1&theater),慈濟將手中在內湖擁有這片廣大面積的保護區,切割出不足5公頃的建地計畫範圍,單是這個舉動,不管您是否明眼人,都會知道此舉動的事實是,這是規避環境影響評估的伎倆。

避稅合不合法?只要有法律依據,當然合法,而同樣道理,規避環評,只要依據法律,當然也可以是合法。慈濟針對不環評的解釋,就是在於基地範圍不足5公頃,但問題是,慈濟在兩本計畫書裡,並未載名不需環評的法律根據條文,而北市政府卻准允申請,市府如此行政處分,已經違反了法律正當程序。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辦法細則《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是誰說只要不足5公頃就不需環評?是慈濟說了算,還是市府都發局自由心證說了算?

依據該辦法細則,裡頭規範了許多開發土地使用用途的細項,甚至訂定出計畫基地一公頃,得需環評的規定,可是,咱們志業家大業大的慈濟,居然現有計畫書裡沒有給出合理解釋不需環評的法律依據,任支持者人云亦云,作出不需環評的圍剿環團輿論,而北市府竟然跟著含混過去。根據該辦法,不論是慈濟過去曾經大愛地說要蓋兒童醫院,或是後期改口卻也大愛說是闢建「社會福利園區」,辦法都訂定出計畫基地在山坡地上開發超過一公頃,需得環評的法律規定。


回頭來看圖說,阻擋「保護區」水域的土地開發,請鄉民們評評理,真不需要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嗎?縱然,慈濟有搬出可以人定勝天的治洪工程辦法,難道,可以偉大設計出一套滯洪沈箱(所謂不影響水域的土木工程)工程技術的慈濟,竟然沒種沒臉去面對環評來背書嗎?而支持慈濟者的論述,也居然在這個節點上頭加油添醋,這不是陷慈濟於不義嗎?

至於慈濟方的其他論述,也是莫名其妙,例如以「降低」建蔽率到35%的說詞,強化慈濟愛土輿論,這根本就是不明事理,但這就是慈濟在開發說明的說帖上所強調的部分。但明明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保護區已經有針對「社會福利設施」開發的准許範圍,規範建蔽率是15%,居然慈濟可以大言不慚,說社會福利園區計畫變更土地是「『降低』建蔽率到35%」。

此外,還有很多的其他,可是小弟沒時間在今天一一詳述,待下回有遛愛犬散步的時間裡,撥出些許再敘。

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平地人也該被出草


原住民拔刀 113火大出草(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109/160555/) 



當統治者已經把政治玩弄成唯有數人頭的「政治正確」的時候,原住民族只有被消滅的份。

之前的五都升格院轄市,以及即將的第六都(桃園縣)升格,馬英九不僅沒有兌現原民自治法的政見承諾以外,還一舉解散原鄉的公法人地位,徹底解散掉原民能夠自治的僅存基礎。

平地人雖然比原住民還要接近政治中心,但是幾乎不會關注原民權益,任由統治者將原民政策窩在政治邊緣角落,因為這樣,就可以繼續BOT山、繼續BOT海,否則,未來沒有可以花錢觀光、嗑著香酒美饌的同時欣賞到取悅大爺們的「吼嗨洋」。要臉的平地人臉友,希望您的腦袋不是這般土匪的不要臉。

居住平地的鬼民,是還要繼續當統治者執行多數殖民少數的幫凶嗎?而目前的統治者,針對原民自治政策是不斷倒行逆施,平地人若對此不是無知,那明顯就是願意跟著統治者張口吞食下去,是也該被出草;那麼,慈濟剷除蓮花的根、繼續美麗彎,侵吞保護區變更為可以蓋大量體建築的建地,這也就不意外囉!

2012年12月22日 星期六

侯友宜宣稱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真的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5/today-p7.htm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該報導的文很長,是因為他是侯友宜,所以談起了死刑話題就很有份量?一份吃到飽份量的文章,如果沒有了質量,讀者卻還能夠被煽動起來的,小弟大膽臆測,那人會是個人云亦云、囫圇吞棗的大雄們。

一、侯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侯指稱的所謂實證在哪?是侯沒有告訴記者?還是記者礙於篇幅字數,所以沒寫。針對侯的說法,首先,聯合國自從1997年開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每年都會通過一項決議來呼籲廢除死刑,最近一次關於廢除死刑的決議案,則是在2005年4月以有史以來最多的81個國家所贊成通過;根據聯合國在1988年的研究,並於2002年所作有關死刑與殺人犯罪率之相關性報告指出,「相信死刑能夠比刑責較輕的生命徒刑更能大幅遏止犯罪率,是不明智的。」此外,根據加拿大官方研究,每100,000人中殺人犯罪率在1975 年高峰時期為3.09,接著在1976年廢除死刑後,1980年的犯罪率卻下降至2.41,在2003年為1.73,與1973相比降低了44個百分比,並且為三十年來最低。

二、侯稱,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駁斥司法誤殺可能。針對這點,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永頌律師曾經指出,被告因為遭到警方刑求而自白,含冤入獄不勝枚舉;他指出,台灣司法冤獄頻繁,都在檢警辦案態度只有大膽假設,沒有小心求證,距離科學辦案非常遙遠。話說侯友宜也是辦案的警ㄚ。除了蘇建和案,還有其他尚未平反的死刑冤案,支持死刑的社會大德們,應該不會不知,何況還有更多的是其他非死刑的冤案。

除了林永頌,另外也姓林的是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他常說台灣司法體系下的法官多數心中沒有『無罪推定』。這話應該大家不陌生,關心死刑議題的社會大德,也應該不會有人反對林的說法;但是,台灣的檢察官竟然可以不必負擔舉證責任,同時法官也無視「無罪推定原則」而妄下對被告判刑,檢、警、法等皆毫無「無罪推定」理念,這不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嗎?根據這點疑問,社會大德應該會提出反問,何不促立法院修法防杜。關於這問題,林峰正是這樣回答,他指出,司改、人權、廢死等團體已經倡議也遊說立院多年,無功而返的原因是,警政署也遊說立法院與內政部,反對修法,導致修法遲遲未果。刑警出身的侯友宜曾經官拜警政署長,他駁斥誤殺死刑的可能,顯然與民間司法從業的專業理解,差很大。

這篇報導侯友宜專訪的文很長,小弟才疏學淺,也僅是一枚只懂喝酒吃飯的粗人,拜讀該文章的前面不到四分之一處,就點出了侯論是沒有佐證的斷言,所以剩下的四分之三,小弟就懶得繼續看下去了。

台灣經濟U型反轉?

http://www.nownews.com/2012/12/12/320-2881635.htm(最壞已過 彭淮南:明年經濟景氣U型復甦且力道不小)

彭總裁所謂U型反轉,講得很妙,有講等於沒講,原因是這個U底的長度,到底有多長的問題,他沒給答。

話說馬政府去年上估今年gdp破四,結果是下滑到連保二都做不到;再話說馬英九總是把台灣經濟不舉的責任,歸咎國際總體經濟不佳,但結果是東亞、北亞與美國的經濟逐步上升,尤其反應在股票的指數更是扶搖直上,還破歷史高點,甚至中國的經濟成長率更是守穩了八,反觀台灣表現卻是疲軟不起。一個好好是亞洲四小龍的台灣,放在馬手裡,他以四年時間便把台灣甩到了四小龍的格局之外,這真也是難得天才,誠然如同拍馬屁的余光中說得巧,馬不是Bumbler笨蛋。

先姑且不論產業結構不改是導致經濟疲弱的重要老梗問題,單光是看馬把雞蛋僅往中國的籃子裡放,這就是嚴重敗筆,他又對內行使刺激物價飆漲的油電雙漲政策,壓榨基本工資,大舉國債卻是公共建設誇而不當,尤其是浮報預算,導致了民生消費力量低靡;當連這個重要的景氣復甦基礎都被打破的時候,彭總裁所謂的明年復甦,台灣恐也是在新興國家與已開發國家中,敬陪末座,那這種的復甦,就沒啥可以掛齒的了。老梗一句:逆轟高灰!

2012年9月15日 星期六

馬克思是先覺還是人神共憤的魔頭?

馬克思《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只要階級還沒有消滅,任何關於自由和平等的籠統議論都是欺騙自己,或是欺騙工人,欺騙全體受資本剝削的勞動者,無論怎麼說,都是在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

以上馬克思的話,反映到最近華隆工會罷工事件,臉友會不會覺得貼切呢?

臉友也會不會才忽然驚覺而感嘆,原來馬克思才是看見社會弊漏的先知先覺呢?

臉友也會不會才忽地清醒而捶胸頓足,原來痛扁馬克思,根本就是不知所以的腦袋,而是被洗腦的因果呢?

說到洗腦,小弟昨午夜,與香港臉友聊最近連串令國際矚目的香港大事。小弟深感覺明珠璀璨的香港,自由與民主盡是比風中蠟燭還要晦暗。

香港立法會組織選舉制度分為功能組與直選組,功能組共35席,其中16席是固定給中國麾下政黨,其餘由各商會主席選舉,而直選組就顧名思義是由選民直選,共35席。這種兩軌不對等關係的選舉制度,也頗能反映上述馬克思認知的況味。

據港人指出,這次中國麾下的港府建制派,享盡選舉特權。例如,建制派在投票日進入港府公辦的老人安養院拉票,而且大辣辣將候選人的號碼貼在老人家手掌上,尤其無能力自理的老人,建制派推輪椅帶著老人家至投票所,讓老人根據貼在手掌上的號碼投票;除此以外,建制派在港府撐腰(港府後面是中國政府撐腰)下,擁有龐大銀彈;據港人表示,建制派明目張膽拿著銀彈買票,就算被檢舉後的查獲賄選屬實,刑期也約兩個月而已。

2012年9月12日 星期三

爭論慈濟在內湖保護區計畫


慈濟違反民法及刑法,除須返還五年使用補償金,另將被移送法辦。

以下是根據上面連結所引發的臉書對話




我:類似地上建物(卡片教堂)設定建物所有權人,並且政府編制門牌號碼、供應水電,但是土地所有權人與建物所有權人並非同一人的狀況,在台灣的偏鄉到處都有;簡單換言之,地上建物是合法的私產。

前述發生的原因,是早年地主出借或出租土地給他人使用,其中有很多是地主根據沒有年限合約的借據,將土地借給佃農,經年累月後,租借人的後代蓋房舍或大樓,演變原地主後代討回土地時的困擾。類似發生,多是在平地人當中。近十年,各縣市積極都市發展,提高了土地價值,鼓勵了民間積極處理類似糾紛。

卡片教堂位置在「原住民保留地」,擁有建築門牌編號(11號),與該部落格的苦主宜灣民宿(9號)是隔鄰。民國40年,卡片教會設堂於現在的土地上,民92年被政府列入歷史建物。

宜灣部落裡的合法建物卡片教堂為何建築在同部落裡的這位苦主的土地上?小弟臆測,應該跟上一代信手的約定有關。

小弟關注原住民土地問題許久,許多保留地上突然出現不同於部落樣式的民宿,多半主人並非原住民族人,而這問題涉及利用原住民人頭購置保留地,規避非原住民族不得購置保留地的規定。這問題已經非常嚴重,尤其近年更甚,但是政府始終不願正視。至於這件苦主是不是原民的身份,小弟不知,但根據其部落格的自我介紹,以及民宿內外樣式,小弟姑且大膽推測,苦主恐非原民。

如果苦主是原民,那苦主該要去找他上代與教堂方面訂立的信手契約,而且內容最好有合約期限,否則只有透過司法調解的途徑,尋求問題解決。

最後,有個更重要的必須提到,就是卡片教堂沒有「竊佔國土」,其所面臨的法律,是連政府也無法以公權力介入的民事問題,這與慈濟疑似竊佔國土、竊據自然保留區是截然不同的兩碼事,不要混為一談。



轉貼:該國有地其實是一條細到不行的步道,剛好被包在慈濟內湖園區所擁有的土地中。一邊銜接成功路五段,另一邊深入慈濟的菜園與救災調度倉庫。

從google MAP就可以看得清楚,該步道所深入區域只有慈濟沒有其他居民,因此也不是民眾用於聯外的公用道路,這不過是慈濟做鐵門把自家聯外道路封閉而已(而且還只是步道)。

我不知道是甚麼原因使慈濟沒能買下那塊廢棄步道的地權,但我也不知道是甚麼原因,讓慈濟因為封鎖一條只有自己用得到的步道而背上"竊占國有地"的負面形象。



我:慈濟佔用國有地,這事是在去年才被人調閱地籍謄本後發現。

慈濟佔用國有地,只是這整件事情的冰山一角。慈濟開發內湖「保護區」,這事起於10多年前,而當地居民也舉辦公投,結果是反對計畫案。慈濟佔用國有地,只是事情脈絡到最近的新發現。佔用國地,是否涉及竊佔,其構成要件裡,並沒有規範國有財產局土地面積的大小。

好吧,慈濟不知情有個國有地就算了,但是當年的市政府,讓
保護區通關變更為建地的市政府,居然不知道當年的保護區內有個國有財產局的土地?

往前看這事情的更早脈絡。去年發現國有財產局的土地在裡面,真的只是整件事情的冰山一角。

更早脈絡的連結點:【內湖慈濟保護區開發案】綠手指上的灰指甲http://saveneihu.pixnet.net/blog/post/33800501




轉貼:由於去看了很多資料,所以回覆比較晚。

原本窪地填土是早年前地主開發所做的,並非慈濟;由於這填土的緣故,附近農田時常淹水,因此慈濟在這次規畫的時候設計了完善的水利設施。但是卻被說成了破壞環保,有規劃的水利設施會比一個窪地的作用還差嗎?
很多人以為慈濟所擁有的地只有該M型區域,其實慈濟為了維護山林連後面的11公頃山地也買下來了,慈濟只使用了1/4的非坡地區域作變更,剩餘區域皆作為保護環境之用,這樣不夠環保?
都市保護區的設置,就是為了避免過度開發一些有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的區域,在不影響原先地理特殊性的限制下,才可以有條件的變更它用。內湖這塊地的作用就是集水防洪,慈濟把這個原本功能被破壞殆盡的地區做了完善的規劃,在還原地理功能的條件下做小幅度開發,符合保護區變更原則。
當然我相信慈濟最早提出的變更案絕對沒有計畫的這麼完善,當初居民和環保團體的抗爭的確合理,但是在受到各方抗爭下,慈濟也針對這些點作出了改變,但是環保團體依然為反對而反對。而居民的認知也還停留在"慈濟要蓋大樓,水會淹到我家農田"的觀念中。這是正義,還是政治?

至於卡片教堂這邊,當初只是隨手把看過的文章丟上來,沒有想很多,算是小諷刺一下賽門。這事件的資訊也很少;因此我對地主詢問了許多問題,地主也在該篇網誌中公開了他的回應,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當初地主也沒打算取回地權,只是希望教堂移除兩個欄杆,讓他能通行他剩餘沒有被占用的地。地主提出要求之後,教會表示欄杆是鎮公所做的;地主向鎮公所申請拆除,結果教會找來了民代與路口地主。最後教堂在路口設置鐵門,禁止他人進入,路口那塊地地主的"親戚"說不願讓他通行。
地主提出以地易地的方式,將後方被占用的地與前方通行地做交換,不會去阻擋教堂的進出,結果教堂代表說身為路口地主的教友在療養院中已無行為能力,無法交換。
根據地主說法,最初的地主沒有同意建造教堂,也許是當時動工土時地沒有先清楚鑑界,以致於占用到臨地,簡單的來說就是蓋歪了。
不管當年原地主有沒有同意建造,沒有合約,沒有借據,年代久遠,從邱大哥的說法來看的確是需要協調,但是從這看起來,沒有誠意交涉的是教會方。教堂是教會的私產,教會有產權;但地是地主的,地主也有通行權,他要通行的地區是自己的地上鎮公所為教堂鋪的地磚、設的欄杆,沒有教會的產權,但是教會直接在門口設置鐵門,其心可議。
別人轎車停你家院子,阻擋你的出入口,你可以申請拖吊;但別人房子蓋在你家地上,移不走?那當然只能申請拆除。

我到底在做啥,明明就不是花時間找這種資料的時候...orz



我:最後一句,惹到小弟能夠在工作忙亂的當中,忽然笑了~

感謝林兄採訪到了苦主回應,也詳實呈顯。不過,小弟還是很關心原住民保留地不得轉讓給非原民的規定遭破解而生的漏弊,也許有機會小弟見到雙方當事人,會去認識苦主,瞭解苦主是不是原住民;若不是,這又是一件另外要追究的結構弊端;但若苦主是原住民,如今與教堂對簿公堂,小弟相信,這事會令部落感到相當大遺憾。

根據部落猶如獨立小國的生活系統,族人必須相互依持,部落才能夠永續生存與發展,因而多數教堂被建立,多是有一段可以筆墨的動人故事。在部落生活系統裡,教堂在部落族人心中的地位,不單單是信仰中心而已,更是生活中心。

「根據地主說法,最初的地主沒有同意建造教堂,也許是當時動工土時地沒有先清楚鑑界,以致於占用到臨地,簡單的來說就是蓋歪了。」這是林兄您辛苦採拮到苦主的回應;不過,依據小弟前述簡單交代過的部落人文,因此對於苦主這番回應,小弟得暫且抱持著懷疑。

卡片教堂建堂在這塊地上已經一個甲子,忽然間在今年(根據苦主在部落格上的自述)與苦主發生扞格,這個確實令小弟好奇。

至於您見解慈濟維護天然資源的這回事,小弟不能苟同,但是也要平心來說,林兄的所指確實是「現狀」無誤,不過這其中有許多令人莫名的事;例如,慈濟可學樣企業認養公園綠地就好,繼續在已經購入變更水利地為建地的地上興辦宗教事業就好(水利地變更建地的這又是一段國庫通黨庫通私庫的歷史佳話),何必市政府積極變更自然保護區為建地呢?至於其他,待小弟完成工作忙碌事後,再敘。(合什感謝)

ps, 前述認養公園綠地,可是自然保護區是否可以比照辦理?關於這點,小弟並不得知。

文林苑案的公義是非,需要不斷爭論


連結點:實踐菩薩道或耶穌道,那人就在燈火闌珊處


以下是根據上面連結點而引起的臉書談話。


轉貼話說這位郭同學才是前天文林苑衝突中最先動手的人,可是不管哪家媒體都只播工人被打後情緒失控的影片....

我:打人本來就不對。郭姓學生先動手的處境,以及郭姓學生也被立即還K的全程影帶,盡在該篇報導的裡頭有。

告訴乃論的傷害罪,根據影帶畫面,不是只有工人可以提告。

總之,做抗爭的這種事,對峙的雙方,都還是不要動手的好。


但問題是,學生與工人衝突,這整件事情問題的重點,凡有關心的民眾應該都知道,問題不在學生與工人間的對峙,而是學生與同氣反對的民眾所抗爭的對象是,導致弊端文林苑發生的背後結構,並非現場工人。學生在現場也只是築壘,防治工人受樂揚建商指揮下,越過雷池一步。

(摘報導)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對於工地現場層出不窮的暴力行為,邱英哲也感慨,學生在現場與工人發生爭執,但是建商卻在後頭袖手旁觀,「這樣很不負責!」他直言,學生如在現場受傷,最後提起訴訟,針對的也是現場工人,建商大可撇清關係,說是現場工人沒有注意安全,因而造成傷害,「所以還是在民事訴訟中弄清產權的爭議,才是比較好的作法。」

邱英哲坦言,「王家土地所有權」和「樂揚工地管理權」之間的扞格,據法務部解釋屬私權糾紛,換句話說,雙方應先透過民事訴訟釐清權力關係,行政機關才可依據法院判決介入處理。問題在於,若王家打贏民事訴訟,樂揚建設很可能反過來對北市政提出行政訴訟,質疑當初市政府核准的工地管理權有問題;邱英哲直言:「不管怎樣都會很麻煩,我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些問題。」



摘報導的連結點:文林苑都更全武行 相關單位:不歸我管


轉貼:即使是這篇報導中,我還是沒看到任何關於衝突的正確描述。
仔細看一下影片二15秒處,第一次攻擊性肢體接觸,郭同學推打(捶打?)紅衣工人,力道強勁,此為暴力衝突開端。
17秒處,紅衣工人不甘示弱,甩帽回擊但失準,先砸到警察。
19秒處,車上綠衣同學跳車飛撲衝撞紅衣工人,這次力道更大,紅衣工人被撞退好幾步,連帶絆倒了黑衣女同學,衝突從這邊開始大概就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然後報導中的描述是"一名王家親戚為了停止破碎機運作,強行打開駕駛室,導致雙方上演全武行。一名樂揚工人(圖中央紅衣工人)直接抓起安全帽砸向學生,並且強力拉扯兩名女性聲援者頭髮,其中一名甚至被拉倒在地拖行。現場發生激烈推擠衝突,多人受傷。"
刻意規避了某些狀況,也許這樣寫比較有話題性吧;沒辦法,大家不喜歡看雙方都有過錯的衝突,一定要把一邊說成十惡不赦,另一邊則是受盡委屈,這樣才會有話題性。

我從來都不覺得工人還手就是對的,他攻擊女學生拉扯頭髮的動作也讓我覺得很不齒,在這衝突中他所要承擔的責任絕對比在場其他人多,因為他造成的傷害最大。
但我看不慣的是郭同學本身是引起衝突的導火線,但是在事後卻是一副錯都在工人身上的態度,以女學生遭攻擊當煙霧彈,掩蓋自己引發衝突的事實。更扯的是各家媒體也依最有話題性的方式報導,如果我沒看影片只看報導,一定也會認為工人是萬惡根源。

有些工人雖然EQ很差,但他們也是以勞力換錢的辛苦工作者,他們的老闆(建商)取得了建照,他們領了錢依建商指示開工,於情於理,他們一點錯都沒有,但是為什麼他們在自己的工作場合工作要處處受到杯葛與叫囂?法律有問題,是當初台聯為了防範釘子戶加速都更,立院表決通過所立的法,與工人何干?
強制拆除王家房子,是法院經過三年訴訟三審定讞,判定強制拆除,由北市府代為監督執行,與工人何干?事件有爭議,若地方政府甚至是中央行政單位先將法規至於一邊,勒令停工,工人何苦自討無趣違法施工,但是政府沒做,又與工人何干?
抗爭的對象根本搞錯了,若是政府與建商官商勾結,應該監督政府,而不是把炮火指向第一線工作的工人。
工人的孩子? 格外諷刺。

我:看來應該有初步共識。文林苑事件,焦點不在學生與工人間衝突,而是該把焦點放在發生問題的結構面。

我:惡法亦法,這是相當令人氣餒的言說;但是,都更條例寬鬆背景,起於921地震後,便於全國各地災戶能夠獲取快速興建居宅的需要,因此就時空背景看,都更似乎又不是惡法,可問題是,原善意的都更套用到當今,已經成為了建商牟利的快速管道。

最早因應921而提案都更寬鬆的人是台聯,後續有親民黨提案更寬鬆的版本,但當時已經是2007年,離921已經過了八年;同年,民進黨也提案
,再度簡化程序;到了2010年,馬英九執政,其中國國民黨政府也提案通過明訂拆除時限(也就是讓公權力可以協助實施者強拆的時限),尤其遇到都更計畫內容變更,原法該有的公聽會與公開展覽期限,經國民黨版本通過後,期限減半,或是免辦,甚至免審議(立法院公報99卷第26期)。若是將都更修法寬鬆是惡法的責任,強壓台聯身上,有失公允。

此外,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王家上訴後定讞,是依據前述的都市更新條例。司法根據所謂的惡法判決定讞(而惡法言說,是依據當今沒有災區的處境而論),其中最為人熟悉與詬病的有兩點,其一是住戶90%同意都更,不同意者,也得被迫接受都更;其二則是實施者(建商)可以尋求地方政府及中央內政部代為強制拆除。這兩點應該大家已經熟知。學者都指向該2法抵觸憲法, 但似乎也沒見到有學者在法律的界說上,幫腔樂揚、郝龍彬。郝龍彬發出強制拆除行政公文,強拆文林苑後,社會譁然,起先郝以依法行政的解釋站腳,但在事後,他親自向社會大眾道歉。

上述的詳實,相信有在跟事件的人,應該記憶猶新。

讀「長老要我在聚會時不講政治」後的有感


連結文章:長老要我在聚會時不講政治



台上不准講政治公義與否,但是台下後,論公義是非的聲音卻是大聲嚷嚷,這種台上台下兩樣的態度,小弟不削地認為,就是幾近人格分裂,而長老教會裡有這番樣的長老與執事,依據小弟的所見所聞,到處多是。

根據所見經驗,這樣長老與執事的長老教會,通常也是把長老教會的信仰告白視為無物,長年累月鳥都不鳥的,數量之多,連外人知道了都會瞠目結舌。這也就難怪了,長老教會關心社會公義的組織所推動的諸多運動,其公文、海報送達到了地方教會後,往往石沈大海。

這些患了大頭症病的長老,以及未來都有機會坐上長
老位置且已經罹患大頭病症的執事,主動切斷了所有可受公評的討論或批判或行動的根源,卻倒頭來又都在教會裡大聲感嘆(小弟覺得他們是在內心「幹」嘆),教會青年何時開始了重利輕義,又為什麼沒有釘跟土地的台灣主權意識。聽到這些嘆息,但是去回溯這些教會管事者在教會台上與台下的兩面言談,便會聞到那些呼出的嘆息,突然盡是酸腐的味道。

蘇案終於定讞宣判無罪後的有感

(轉貼臉書 台灣教會公報新聞網 TCNN)今天(8月31日)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纏訟21年的蘇建和案終於無罪定讞。其實,蘇建和等三人在這21年間早已死了好幾回。不是每個冤案都有機會走這麼久,還有許多有問題的判決等著救援。

被害人吳銘漢的哥哥吳唐接在高院門口喊冤,當然也令人同情,需要重視;只是證據顯示兇手只有一人,不能因為懷疑有幫凶,而將屈打成招的無辜者做為代罪羔羊。

TCNN一直以來關注司法改革,回頭來看看一年前的專題報導,告訴您幾個例子,請您一起祈禱,願上主的公義得到伸張。

連結文章:改革踏牛步 司法醬缸待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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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終於在更三審劃下句點,宣判無罪。

已經忘記是哪一年夏季的上午,被定讞死刑犯的蘇建和,幫小弟結帳了一頓營養豐富的咖啡早餐,小弟樂意讓蘇請客,原因是見他可以出手付帳的喜悅堆滿臉龐,使得原本幾乎要伸手奪下他捏在手裡那一天帳單的衝動,立刻忍下。

付帳請客,原來是這麼希鬆平常的事,但是對於蘇來說,應該意義非凡,因為代表的是他可以透過願意幫人付帳的小小舉動,親嚐到自由滋味。

那一天,坐在咖啡廳裡跟死刑犯共進的早餐,最後是由死刑犯買單,對小弟來說空前絕後,回頭也立刻寫了一篇專訪報導。

死刑犯可以被保釋,這是台灣司法創舉,可見蘇案無罪,逐漸在司法界形成一股司法改革的中道力量;不過社會在當時看蘇案的氛圍,懷疑蘇等沒有涉案殺人的比例,其實並不低。

「他們三人都是死刑犯,怎麼可以放他們出來呢?」「他們有沒有殺死人?除了天曉得以外,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他們都承認殺死人了呀!」「定讞不槍決,司法的公信力蕩然無存。」「吳明漢夫婦兒子也作證殺死他父母的兇手不止一人ㄚ。」以上是小弟聽到反對蘇案無罪的最多聲音,但是這些質疑聲音,當被問到,可看過李昌鈺鑑定結論內容時,得到唯一的反應卻是支支吾吾。

雖然,懷疑蘇案無罪的態度,在當時是如此令人三條線,而且有罪的調調,也並沒有因為李昌鈺結論「一人殺人的可能性大,四人殺人的可能性小」而放鬆太多,認為蘇案有罪的態度依舊、想法不打折扣。其中,不少是勤守禮拜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