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揶揄牧師變法產鑽石的同時,請勇敢說出「同性戀人權」的這五個字吧!

縱然信耶穌得鑽石,社會與教會皆熱吵得沸沸揚揚,或是笑柄、或是反省,然而引爆話題的前提要件是在於郭姓牧師對同性戀的污衊這件事上,但令人遺憾,似乎不見基督徒們追究。

同性戀的話題,已經白熱化的今天,又天主教會的教宗,已經公開其認知「同性戀不是罪」的觀點的今時,仍舊少見基督徒撻伐郭姓牧師污衊同性戀的勇氣;莫非,為被污名的同性戀伸張正義、申冤,仍然是心理撐同的基督徒的禁忌?而同性戀人權的這五個字,仍然是心理撐同的基督徒不敢越雷池的紅色警戒線?所以只好藉由著鑽石借題發揮,消遣反智的宗教行徑以抒發心中想為同性戀打抱不平的不平之鳴。是這樣子的嗎?

信基督可以生產鑽石,基督教忽然成為了社會的笑柄,這是小弟前所未見。是說,這是社會討厭怪力亂神,所以揭發教會瘡疤,但原因是這樣子的嗎?

社會中各種高舉猶如鑽石對價關係的宗教、或是反智或怪力亂神的宗教,社會早已經見怪不怪,那社會怎不去拿其他宗教來當作茶餘飯後的笑柄,卻偏抓行走靈恩派的基督教郭姓牧師呢?

社會說她是神棍,同樣,神棍在台灣多元的各式宗教裡皆有,那社會吃飽沒事幹的,幹嘛偏偏要拿走靈恩派的郭姓牧師當笑柄呢?原因不就是這位郭姓牧師的言論,嚴重污辱同性戀,因此觸發看不下去的社會,對其強力反彈,藉喻充分暴露對基督教的不滿。不知道您們可有看見這問題的根源沒?如果是指桑罵槐就算了,但如果以為社會是拿郭姓牧師的靈恩走樣來笑話,那麼,同性戀遭污衊,已經在這股鬧聲裡被湮滅了,這實在令人感到遺憾。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於去年公開對類似郭姓牧師的言論,向國際社會提出告誡,呼籲各國政府透過具體行動,保障包含同性關係的同性戀人權,並且說其發言乃基於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所通過的同性戀人權宣言,其發言的根據,也是基於世界人權宣言,且說他畢生會為同性戀人權奮鬥到底。

但是,反觀台灣反同性婚姻的基督徒學者,可以野蠻大謊世界人權宣言是反對同婚的限制性主張,下符(福)盟從來不就該宣言的原文版向社會印證,這擺明就是強姦人權;可是,撐同的基督徒們,卻沒有反同婚撲天蓋地的勇氣,勇敢向教會、向反同婚的傳道人公開表述,說「你們錯了」,默默眼睜睜看著同性戀人權遭到欺凌與踐踏。

內心撐同的基督徒們,在揶揄郭姓牧師變法生產鑽石的同時,請勇敢說出「同性戀人權」的這五個字吧!也想想,已經有超過10位的長老教會牧師,勇敢挺立在多數壓力的當前,站上火線撐同的不是嗎!

縱然這條的路,走來艱困;但如果您還有惦記「同性戀是人」、惦記教宗說「同性戀不是罪」,那麼,請您勇敢地說出口,好嗎!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社會為何瘋傳「信耶穌得鑽石」影片

春風吹又生,信耶穌得鑽石的影片被事主以擁有版權的主張而下架,但網路鄉民從來就不是省油燈,利用備份,繼續上架以外,也編輯出了其他的歡樂版本。
信耶穌得鑽石: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Yhs8jKUbi0#t=48

類似金粉與鑽石的教會型態,其來有自,也經多年,凡是基督徒的,人盡皆知。宗教信仰的自由,有憲法保障,且是基本人權,何況類似這種高舉對價關係的反智宗教,在台灣各種信仰裡都行之有年,甚至有被搞到進入訴訟的宋七力,大家應該記憶猶新,只不過最高法院以司法不能置喙宗教範疇,無罪定讞宋七力;此判例再度彰顯人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但是今時,信基督教可以生產鑽石的這種啼笑皆非的信仰告白,明明就是宗教信仰自由的範疇,卻為何會被社會挖掘出來,大肆消遣?

日前,網路瘋傳該女牧師指稱同性戀是「巫術」、「移轉靈」,這是導因以外,同性戀及草案,遭到以基督教首謀的下符盟扭曲、污衊、假見證等不實的謬誤文宣、言論等廣發社會,甚至立法院公聽會繼續大辣辣不實言論,在在都令社會反感,這才是社會近日陸續譏諷教會的前提主因。

日前,有位學者在立報發文,她問,是誰在摧毀基督教?然而小弟要重複說的是,宗教信仰自由,這是基本人權,但利用宗教的反智手段,污衊無辜(同性戀)他人,這是違反普世人權。

令人遺憾,以基督教首謀的下符盟,一再謊言1949年的世界人權宣言有限制性婚姻的主張(下符盟總是拿不知道哪裡來的中文翻譯來說嘴,卻不告訴社會其原文的英文內容),卻迄今不提2011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已經通過同性戀人權宣言,也從來不提2012年聯合國潘基文秘書長向世界呼籲保障同性戀基本人權的電視談話。潘基文也說到,聯合國通過同性戀人權宣言,乃是基於世界人權宣言,而他的畢生,會為同性戀的人權奮鬥到底。

信基督生產鑽石,雖然荒誕,但這是宗教的信仰自由,可是卻忽然引起社會瘋狂傳載,甚至媒體追蹤報導,顯示社會已經無法容忍下符盟掛的乖張行徑,開始反撲基督教。

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反對同性戀但接納也愛同志」,這是偽論假道學

以下是小弟在10月18日的臉文。


我反對打籃球,但我接納藍球員

我反對嫖妓未成年,但我接納嫖妓未成年的人

我反對吸毒,但我接納吸毒者

還有,我反對狗狗上我的小腿,但我接納狗狗

我反對喵叫春,但我接納喵。

還有,我討厭坑人錢的,但我接納撒該(聖經人物)

還有,我反對殺人,但我接納國家殺人。

摁,小弟懂了,什麼是基督徒反對同性戀,但愛同志、接納同志的道理。著實偉大情操,著實令人感動涕泣。

小弟對這種錯置倫理很想嘴巴罵法克,但忍了下來;因為,人家這些基督徒情操偉大,接納了也愛所謂「會同性戀行為」的同志,罵人家法克,於心不忍;縱然這種偽倫一意孤行、顢頇、沒見識,可終究是人各有志,罵人家法克,只是浪費口水而已。諸位,沒有聽到小弟的嘴罵法克對不對?

小弟彷彿聽到,「我反對罵法克,但我接納會罵法克的人」。小弟感恩合什,嘴巴沒有吐出法克。

雖然,明知「反對同性戀,但愛同志、接納同志」是偽倫、假道學,而且戳破這些假道學的論述已經汗牛充棟,但是,小弟沒有嘴罵法克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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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臉友:

委身,就基督徒來說,是很重要的信仰內涵。耶穌誕生馬槽,就是基督徒學習委身的具體象徵之一。

就實踐而言,委身是去愛社會主流認為不可愛的弱勢,例如遊民、妓女、痲瘋病患、愛滋患者、寡婦、身心障礙,還有許多等等等,甚至有的是要站在認同立場,爭取基本人權。還有,因制度的暴力所誕生的反抗者,也是弱勢,例如,全球許多基督徒哈利路亞的以色列,其踩腳下的巴勒斯坦人民。巴勒斯坦人,把自己的身體化身肉身炸彈,是全球許多基督徒痛斥的恐怖暴民。


反(恐)同人,把同志的同性戀情慾化約成人神共憤的罪行,然後把同志打成不可愛的人形,之後,再沽名釣譽地以基督光照黑暗的模樣,委身去愛這些已經被教會、基督徒打成不可愛人形的同志,這種的心態,這種的行徑,可是比擅長鬥爭的共產黨,還要高明!



kham-po-te同志,然後向同志說教會愛你喔的這,很噁濫!

「同性戀只是死路一條你要悔改!」

「你真的是基督徒嗎?」

「同性戀比異教徒更噁心!」

「噁心的同性戀有何資格評論神的僕人?」

「在地獄繼續肛肛好!」

以上引句,轉貼自一位同志臉友遭受到的抨擊。不是發生在過去反同基督徒惡樣同志的年代,而是在反同性戀、但所謂接納也愛同志的當今氛圍裡。

支持同志的吾等異性戀們,小弟主觀認為,根本勿需對反同客氣,若是為了河蟹,以為可以因河蟹的政治操作而換取同志人權落定的轉圜條件,那絕對是錯誤的政治判斷,也只有繼續被吃定的份。

沒看反同組織囂張的違論,程度不亞於土匪黨,繼續臉不紅氣不喘,散播不實言論。違論的內容,光是拿憲法呼籠指稱什麼憲法反對同性戀的這點,除了顯示反同要不是無腦以外,根本就是無賴。

針對無賴組織稱憲法反對同性戀的這點,小弟日前已經出了打臉文 ( http://tcnreporter.blogspot.tw/2013/10/blog-post_13.html )。這不是小弟有什麼厲害的高見,可以能力打反同組織的臉,那是只要稍加花個吃碗滷肉飯的時間,就可以知道的基本常識的好嗎!但,反同的幫派,居然可以大辣辣扭曲憲法。如果這不是無恥,那什麼才是無恥!。

對,你們就是幫派,顛倒黑白,kham-po-te同志,打得人家不成人形的幫派,然後再沽名釣譽地拿出十字架,對著同志說愛你喔。噁濫!

為何對反同的主張客氣,同志的基本人權就會被吃定?沒看台灣人(只要認同台灣主權,不論先來後到,都是台灣人)對土匪黨多客氣、對土匪馬陰九多客氣,所以土匪黨與土匪馬陰九才會吃定了你台灣人。

對,小弟就是愛扯政治,因為,你們的行舉,就跟土匪黨是沒兩樣的幫派,文宣內容盡是黑函一般,利用扭曲事實的輿論,滲透市井,連一項支持同志人權的老婆大人,都差點掉入你們陷阱,尤其小弟眼看教會幾乎要淪陷。你們,正在玩政治,踐踏了政治應該是真善美的一面,而手段邪門歪道地就跟土匪黨沒有兩樣。

好了,小弟要克制了,再繼續下去,都快要把坐擁山頭且反同的所謂大牧,點名拉出來數落、批判一番了。

馬的,趕稿中卻又寫了這篇沒錢賺的稿。

反(恐)同組織是把人民當傻子看

臉友問:
你是在說「日惹」原則嘛?
聽說她在國際法上的效力,還是低於多哈宣言耶
因為支持國家的數量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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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針對反同組織在反對同性婚姻法案的連署內容,拿「多哈」比較「日惹」,卻迴避聯合國在2011年通過捍衛同性戀人權的宣言,小弟感到非常不齒。


以下是小弟對臉友提問的答覆:


一、柯志明教授援引《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而且是斷章取義的錯誤詮釋( http://tcnreporter.blogspot.tw/2013/10/blog-post_1161.html ),而多哈宣言重點,同樣是特別挑明人權宣言第16條,詮釋人權宣言對婚姻關係是限制性主張,這也就是柯大教授的所言。因此,小弟可以大膽地想當然爾,柯大教授是模仿人家多哈宣言的詮釋。既然,多哈對人權宣言第16條的詮釋已經錯誤,那還需要在針對多哈討論個什麼?


二、多哈宣言,根據小弟瞭解,並沒有在聯合國大會決議,如果有,就不會有之後的2011年攸關同志人權的宣言在大會裡通過,更不會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要在2012年對世界發表共同捍衛同志人權的公開演說。可是呢,就是有人說多哈宣言通過了聯合國大會決議的巴拉巴拉巴拉。


三、聯合國大會通過同志人權主張,潘基文更強調包含兩性關係的合法,安理會及大會通過宣言的決議,清楚說明,是根據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這說個直白點的,縱然日惹宣言支持同性戀,但也不是之後的維護同性戀人權宣言(2011年)的基礎,真正的基礎是在世界人權宣言。可是呢,反同組織硬是瞎掰、硬是拐彎抹角地硬坳,硬是刻意迴避事實。這不是把人民當傻子看,那不然是什麼?


四、拿多哈比較反同國家的比例高的這個問題,這又是反同組織的另個下濫伎倆。小弟覺得反同的組織,真得很可笑,阿不都是大教授,怎不講聯合國首次決議通過的同志人權呢?再說,真要比較反同的國家比例高的話,那就拿半世紀以前的世界,或是更早已前,那是個百分百獵殺同志的時代,全球反同,那才是反同強大的大時代啦。反同的拿多哈炫耀比例,首先,這不能同等於真理,再說的是,反同趨勢的比例正逐步減少的不是嗎?不然,潘基文發表個鬼ㄚ。反同的教會、基督徒、傳道人,怎麼不開潘基文的這個壺嘴呢。若這不是反同的基督教組織把人民當笨蛋,刻意欲蓋彌彰,那不然是什麼!


最後,小弟還是要提到我是基督徒,但小弟看不爽反同的基督徒、教會、傳道人不就事實,卻硬是鬼扯,還跟著胡扯八道的謬論起舞,如果,這幫派的反同基督教組織還不是無恥的話,那又會是什麼!


小弟還是要跟反同的說:反同,請便。但小弟老話一句,反同的您們,請拿出事實的根據後再話,不要學土匪黨、土匪馬陰九的那種腥腥套術。您們可是教會ㄟ、基督徒ㄟ、傳道人ㄟ,其中還有坐擁山頭的大牧師ㄟ。完!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反對同性戀?

同婚議題首度公開交流 攻破同婚法漏洞與代價:http://news.dhf.org.tw/News.aspx?cate=14&key=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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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針對柯志明指出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這點。台大哲學副教授柯志明,怎不提到聯合國在2011年11月,根據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做基礎,發表了攸關同性戀人權的人權宣言,之後於翌年,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更公開向世界喊話(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CXMBJPzzNdU/ ),說他會畢生捍衛同志人權,其中包含同性關係的合法,也呼籲世界各國,不要忤逆宣言。

其次,不知道是不是大教授柯志明,他拿世界人權宣言的文字,可是中文,因而解釋強調該宣言主張婚姻關係是一男一女。對此,小弟感到深深地非常地狐疑,這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會有這樣小鼻小眼的限制性主張,怎麼經常寫人權宣言新聞的小弟,完全不知?

為此,小弟抓出原文(英文),給諸位沒有讀很多大書後所以無法當教授的臉友看,相信諸位臉友的冰雪聰明,一定能看懂該宣言,到底柯教授所挑明宣言的第16條共3項的人權主張,是在強調婚姻關係是男女?


原文(英文)如下:

Article 16.

(1) Men and women of full age, without any limitation due to race, nationality or religion, have the right to marry and to found a family. They are entitled to equal rights as to marriage, during marriage and at its dissolution.
(2) Marriage shall be entered into only with the free and full consent of the intending spouses.
(3) The family is the natural and fundamental group unit of society and is entitled to protection by society and the State.


根據小弟對這條款的認知,並非強調人權限制了婚姻的關係是男女。小弟有驚嚇到這位貴為台大的學者,好像看不懂英文;摁,小弟領教了。

再說,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開宗明義,「All human beings are born free and equal in dignity and rights.」(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顯然,柯志明是刻意調虎離山、避重就輕,嚴重偏頗地選擇性論述。這是把人民當傻瓜嘛!台大的學者教授?摁,小弟又領教了。

以上,小弟針對反同組織在連署書上緊咬聯合國人權宣言大做文章的部分,提出反駁;而在日前,小弟也已經針對反同緊咬憲法反對同性戀的如此胡扯解釋,提出駁斥,有打臉文(http://tcnreporter.blogspot.tw/2013/10/blog-post_13.html )請參照。

反同組織的兩個謬誤,小弟已經出手打臉,至於反同主張的其他部分,還需要沒讀啥大書的小弟再出手嗎?

小弟看不順眼教會、基督徒的反同,竟然反到了張冠李戴、斷章取義,謬誤到無以復加,是腦袋長繭了嗎?反同組織不真理辯駁,竟是拿旁門左道來立論根據,從古時的獵巫迄今,依然如故。

所以,看到小弟這臉文的臉友請注意,小弟在此提醒您,小弟甚至不會去管您是不是小弟的好友牧師,只要小弟在臉書上發現到您有散播謬誤論述的反同文,縱然彼此好友的關係還是可以繼續好友,但小弟會上您的版打臉。因為,面對教會系統的反同組織一再鬼扯八道、一再謬誤、陷人不義,小弟已經知道能夠的抑制之道,就是不可以姑息。

傳道人、基督徒或教會,您們要反同,請便,但請您們好好拿出根據後論述,不要盡是靠這些扭曲事實的下濫技巧,顛倒黑白。

ps, 透過各種管道壓力要小弟離開教會公報記者工作崗位的,要知道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小弟絕對會跟你沒完沒了!


民法婚姻關係打壓弱勢(同志),但還是得反對同性婚姻法。這哪門子的邏輯?

寫在出席1027"為守護幸福家庭讚出來"義走之前: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8%8E%8A%E9%9B%85%E4%BB%81/%E5%AF%AB%E5%9C%A8%E5%87%BA%E5%B8%AD1027%E7%82%BA%E5%AE%88%E8%AD%B7%E5%B9%B8%E7%A6%8F%E5%AE%B6%E5%BA%AD%E8%AE%9A%E5%87%BA%E4%BE%86%E7%BE%A9%E8%B5%B0%E4%B9%8B%E5%89%8D/6686416498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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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教莊醫師

一、既然明知民法婚姻篇是壓怕弱勢(同性戀)的惡法,卻論人心不可測的變數,所以反對修法。這,您是忽略了法律是保障人權的基本門檻與最後防線的功能性工具。

倘若,根據您的觀點,惡法的集會遊行法,根本不必修法,因為人心不可測度,社會恐無法承擔解除集遊法後延伸的社會問題。再論過去的惡法刑法100條,當初護法者也是言之鑿鑿,一旦廢除,社會將會是亂世;在此先不談反對廢除刑法100是復辟的面向,那反對廢除的,是不是也是擔憂人心不可測度的某種假說呢?

再進一步說,既然您提到了長老教會信仰告白,那麼小弟想問您,死刑廢是不廢的問題,您的立場哪邊?還是如您反對同性婚姻法的觀點如出一轍,「我反對死刑,但支持國家殺人」,原因是人心不可測度,因為沒有了死刑,社會的文化恐無法承擔衍生的社會問題,而這也是反對廢死的主要觀點之一,難道不是嗎?

莊醫師,您的觀點,小弟推測根底,應該是拿降陂理論而反對同性婚姻的結論,而拿這個做論述方法,也是反同一方論述反同的重要工具之一。駁斥降陂理論套用在同性戀議題上是偽學的論述,已經不少,
既然您是醫師,小弟相信您一定可以吸收得下去,因此,小弟也就如您文中所言,「此部分不再贅述」。

二、您所謂同性婚姻法「引起糾紛」,衍生雙方陣營「對立」,那您應該是不知道之所以產生糾紛與對立的背後成因。

您可是知道反同的組織(基督教會系統是大宗),從過去真愛聯盟起始,針對性別課綱的內容,開始胡扯八道、扭曲事實的無恥行徑,這您知道嗎?

根據您的文意,您本性的根底,應該也是支持同性婚姻的,因為,您明確指出了民法缺陷、剝奪弱勢(同性戀)的婚姻關係;然而,您不知道反同組織又是如何鬼扯八道、斷章取義,以及扭曲憲法、扭曲聯合國人權宣言等許多扭曲事實的地方嗎?如果您不知道的話,小弟有幾篇打臉文,您可以自行去參考。

什麼叫做「糾紛」?什麼叫做「對立」?請莊醫師您先去面對反同的一方,然後大聲呼籲反同組織,要求反同組織拿出事實的根據後再論述。呼籲反同組織,不要kam-po-te同性戀,打得同志不成可愛的人形後,再拿出十字架對同志說聲愛你唷。不過話說真的,壓迫又何需要有任何理由,這難道不是嗎?

最後,小弟在臉文上不斷針對反同組織說過:要反同,請便,但請拿出事實的根據後再論述,不要學土匪黨、土匪馬陰九的那狡辯又詭辯的腥腥套術。如果,您願意去參考小弟臉文的話,您會知道反同組織是多麼的無恥。但先說好,小弟是沒讀過啥麼大書的小人,文句如果傷到了您眼睛,就請委屈一下囉。完!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是一條破布的反同文宣?

針對台灣同性婚姻提出的訴求反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TO6q3pQ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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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反同團體自知理虧了?

之前,胡扯八道同性婚姻法是多p、亂倫的反同組織,小弟猜測也許應該是自知理虧,所以近日又改懸更張,改以回到法案本體的法律,陳述進擊,製作出了這支6分42秒的網路文宣。旁白以非常「理性」的口吻(又是理性。小弟最近很討厭以理性樣貌假掰理性去排除他者的潔癖團體),甚至套用釋憲案,以非常法律的口吻去解釋同性婚姻違憲。

這支文宣,小弟看到最後,當旁白說到台灣時,出現了一面飄揚的中國國民黨黨旗(回到正確歷史,中華民國旗不是長這樣的),小弟就整個軟腿,因為,這又是一個不視正史、被假掰歷史洗腦徹底的團體,那這樣的團體,還能夠吐出個象牙來ㄇ?

從頭到尾,都是斷章取義,小弟沒時間一一反駁,就影片開宗挑明的憲法,就讓沒讀過什麼大書的小弟,稍微來個打臉文一下。其實,小弟非常期待反同組織可以來就法論法,畢竟反同組織自己改口說的,反同團體所反對的,是尤美女立委提案的同性婚姻法案,不是反對同性戀、沒有歧視同性戀。雖然反同團體的邏輯是這樣經常矛盾,但是沒有關係,能夠願意進來論法,而不要反對法案卻又在法案的外圈講些令人噴飯的胡扯八道的低品言論,那就是我社會崇尚禮義廉恥的公民與道德的禮貌與守序,獲得到全面提升的啊啊啊啊啊啊(高舉手勢與遠目的方向一至)

文宣指出,根據大法官釋憲242、362、552、554釋憲案,均支持一男一女婚約,可見憲法支持一夫一妻制度的婚姻關係。喔,是這樣子的嗎?

首先,242號是針「對於國家遭重大變故,夫妻隔離下之重婚關係得撤銷?」的釋憲;而362釋憲,是針對「民法重婚無效之規定違憲?」;之後的552釋憲,則是繼續針對362案的補述「類此之特殊狀況」;繼之的554案,一如該反同文宣講的,是針對「通姦、相姦者處以罪刑,是否違憲?」而進行的釋憲。

該文宣提到的這些釋憲案,都並未針對同性婚姻是否違憲,進行釋憲。請問製作這文宣的反同,242、362、552等這些釋憲案,都不是針對同性婚姻是否違憲而進行的釋憲,但這樣的說明,反同團體怎麼不在文宣裡面也予以交代,卻只單挑554,然後學習電視消音,或是斷章取義,指稱這些釋憲案,都支持一夫一妻婚姻制度,進而自己解釋憲法,指憲法支持一男一女婚約。咦,這手法很熟悉唷,是又開始仿效反對性平教育的移花接木了喔。

再說,反同提到的這些釋憲案,大法官並沒有針對法律不准同性戀結婚是否違憲問題表示見解,而是結婚要件是民法(現行)所規定,同性戀可不可以結婚,這是立法裁量問題,與違不違憲無關。既然,同性可不可以結婚是立法裁量問題,尤美女所以提案修法,何來這部修法的內容違憲?

其次,種花冥果大法官會議,尚未有針對同性婚姻是否違憲,提出釋憲案,但是在554釋憲案裡面,確實已經透露出同性婚姻合法的端倪,而就這點,反同在這次的影片文宣裡,也並沒有針對這樣的端倪,提出反駁或予以否認,只是跳tone到另一個跟這端倪無關的詮釋框架裡。

就法論法爭論立委提案的內容是好,因為,從中才可以抓到假冒理性的狐狸。如此醜陋伎倆,把釋憲案移花接木,之後扭曲憲法,反同組織還真他馬的敢,說穿了到底,就是這些假掰理性的宗教團體,還真是他馬的敢。

該文宣其他的反駁,同樣也是斷章取義,不問脈絡的究理,例如,該文宣談到國際社會,開始有國家通過同性可以婚姻,然而,這走向並不是該文宣所講的,什麼國際社會反對同性婚姻的比例高於支持,一語掩蓋全球通過同性婚姻是逐步增加的國際趨勢。但若真要說國際社會反同的比例強大,其實早在百年以前,全球社會都在追殺同性戀,那才是強大,反同組織怎麼不開這個壺嘴的呀!

而該文宣又提到的米國,這個也是很扯,那怎麼不提到米國已經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的釋憲案呢。這不是腦袋偏頗,那什麼才是腦袋偏頗?這不是斷章取義,那什麼才是斷章取義?

小弟光拿出個該文宣想要仰賴憲法反駁同性婚姻法的這一點而已,便發現這文宣盡是矯情作態的一條破布,至於該文宣其他的反駁,還需要沒讀啥麼大書的小弟,再去費力動牛刀砍批其他嘛?小弟沒讀啥個大書,真的是費力扛牛刀,因此相信,學富五車的鄉民臉友們,絕對可以輕手一揮倚天劍,再次戳破反同團體假掰理性的新文宣。任娘卡好,小弟又提到這兩天很討厭的理性這兩字惹。

最後,發現這是條破布的影片文宣,竟然關掉評論,不讓人留言。反同團體,你們對自己在這文宣當中所主張的言論,是這麼沒有信心ㄇ?

我也有眼中的1985

我眼中的1985  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25776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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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以接受的部分,但也有不能認同的部分。

其次,1985影射前來聲援的他者是暴民,這點,我報社友好的酥餅,並沒有代為解釋,是因為酥餅沒有在現場,所以不知情?

1985警告現場有表現出集體禮貌、集體守秩序才叫做「理性公民」的所謂公民,警告指出,場外的他者,是可能會影響理性公民的行動,因而理性公民恐會被媒體栽贓,被灌稱為暴民。哇嗚,原來1985眼裡的理性公民,是這麼的肉腳,需要1985團隊來好好引導與啟蒙。這種以為是的菁英領導思維,這種切割來聲援民團的態度,完全就是假掰十足噁爛的中產階級味道。

好的,一向令人感到腐酸的中產階級,喜歡這樣潔癖模式搞社運,其實小弟沒有意見,反正大家都是為了明天會更好。但是,根據瞭解,1985的重要幹部,不是去見了應該就是1985不削會去衝撞鐵絲龍的暴民的民運圖體的ㄇ?怎麼這一回頭,卻是踹了這個應該是1985重要幹部見過的場外聲援團體的一腳呢?再說,這些在場外聲援1985的民運團體,這些的鬼民,是令因故無法加入團體的鬼民們、豎起大拇指的鬼民,絕對不是喜歡表現中產階級濃味的1985眼裡的暴民。

到底,是誰施暴是誰暴力?是場外聲援1985的民運團體?還是土匪馬的政府豺狼虎豹?1985的人團菁英,顯然是誰暴力的指責方向搞錯,而且是嚴重錯誤。1985潔癖到這種程度,小弟無德,不敢交攀。尤其是,影射應該是場外的聲援團體是暴民,這思維也未免太令人無法苟同,而且叫人可怕罷。

跟1985年齡差不遠的左派樂團拷秋勤,在台上的音樂震撼,帶動全場吶喊馬英九下台;他說的好:「我心目中的國父不是背後的這個(孫逸仙),而是鄭南榕。我景仰的是,520運動的那些前輩。」這麼一句簡單的話,甚過1985在台上演講的豐富辭藻,還教育起都已經上街抗議的公民,什麼才是公民、什麼才是有理性的公民。啐

-------------------------------------分隔線以下,是上文前一日在臉書的回應-------------------------------------

一、說真的,小弟被1985的糾察轟出場外很不爽。1985媒體證發完,小弟拿出記者證居然無效(小弟進入立法院、市議會,拿出記者名片、壓張身份證登記,便可進入採訪,但進入所謂的入陣的街頭抗議,小弟都拿出了報社記者工作證,1985卻不給進,這是怎樣。幹!),而且,還在一群似乎開始喜歡守秩序、有禮貌抗議政府的白衫群眾的面前,遭到糾察用怒意言語、擰出了場外。

二、1985有規劃媒體區,但似乎已經瞬間被1985教育喜歡守秩序、有禮貌抗議政府的部分白衫民眾,也開始跟著198的認知,表現出「集體秩序」等於公民的樣貌,開始對著在媒體區裡採訪的記者叫囂離開、蹲下,而1985的糾察卻完全不上前勸止、解釋。

三、1985的雙十入陣去,是一場潔癖的社會運動,小弟對這種潔癖模式的社會運動,沒有意見,不過還是整個懶趴起火,原因是多方面的。要不是因為工作關係,小弟早就想拍拍屁股、草草離開,哪還會跟到下午,繼續採訪1985創造出來的他們所謂的歷史鏡頭,卻說是野百合的重現。話說,當年新聞鏡頭下的野白合,可不是學運團體刻意製造出來的呀!總之,就是對這個白衫運動,感到討厭。

2013年10月11日 星期五

說好的入陣去呢?

歷史性畫面背後 鬆散的人民清流 http://newtalk.tw/news/2013/10/11/40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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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足違和感的1985運作,在803時,已經有被質疑的聲音,但質疑的聲音,最後都遭到圍剿;而這次的入陣去,結果是這篇報導沒有寫下的另一句聲音:「大家辛苦了,趕快走到階梯唷,等一下還會有抽獎活動喔」(我哩勒需不需要揪瞇一下啊)

感覺,1985太自以為英雄,是因為803有25萬人上街而沖昏了頭。要說25萬人上街,是因為有1985號召,這小弟不否認,但應該更確切說的是,民眾是因為看見有「國防布」一再掩蓋國家殺人的真相,所以共鳴,所以憤怒上街,而1985也不過是在這樣過程中,代為民眾築起了一個可以切入上街抗議的平台而已,可是,說好的入陣去,卻搞得像似憑票入場的演唱會。其次,1985喜歡潔癖,切割政治人物就罷了,竟連在場外聲援1985的民運團體,也要予以切割,甚至拋出衝鐵網是暴民之類的教育之聲,卻殊不知,白衫群眾當中有許多人是事先參加完了1985不削的民運團體活動後,再繼續加入所謂的入陣。如此切割,難怪活動在移師到介石廟的樓階時,已經走掉的民眾豈止一大半。

秋老虎非常兇狠,唱入陣去的當天,就是個秋老虎天氣,民眾自發性喊馬英九下台的聲音,震天嘎響,尤其左派樂團拷秋勤帶領現場數萬民眾喊馬英九下台,更是震撼,氣勢猶如天上的秋老虎。

活動頂著秋老虎天氣,忽然移師到了介石廟,說是要展現野百合盛況,而猜測應該是1985不削的民運圖體之一的公投盟,小弟親眼目睹一位穿著公投盟衣服的阿伯,騎著破舊三輪車,從介石廟方向騎回張榮發大樓前的人行道上,靠著應該也是1985不削的黑色島國青年搬運許多箱礦泉水上車,然後,阿伯靠著部分白衫群眾幫忙,費力踩著三輪車回到了介石廟,開箱礦泉水,讓白衫民眾索取、補充身體流失掉的水分,以避免身體發生不適。這一幕,讓小弟想到公投盟時常自我惕勵的一句話:身體健康、建國成功。

場景轉到靠近中山南路的國賓館,慶祝國慶的生日快樂歌聲從圍牆內飄揚出來,裡頭的歌舞升平,在沒有受到任何馬英九下台聲音干擾的情況下,盡情開趴著。說好的入陣呢?原來是1985教導上街民眾,該怎樣表現出有水準的公民樣貌,而這樣模式的街頭運動,小弟只能說違和、感覺怪,沒有能力說錯,但這種新型態的倒馬政府運動,能不能一如1985所言的「和平奮鬥救台灣」,那就拭目以待。

喔,對了,網路上有爆掛,指1985是民進黨的外圍組織。呵呵,輿論變得更加詭譎了。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土徵法,是惡法!

轉貼台灣教會公報:[時論]期待樹立民主政治新典範http://www.tcnn.org.tw/news-detail.php?nid=5424


土徵法,是惡法!

賴清德的執政思維舊式官僚又如何,他不審議民主、他不聽證會或說公聽會,他不深入公民社會對話,這些的「他不」,賴清德並沒有因此而違法,因為土徵法,管你他馬的是「一般徵收」還是「區段徵收」,被徵收土地私宅的人民,都沒有說不的權利,只要徵地機關一紙公文到府,連個問候一聲都不需要,即可逕行徵收,而被徵地的小百姓倘若不從,便是抗命觸法,其面臨到的是,政府的依法行政,有負責刑罰的公權力開閘伺候。

不談什麼家不家的感情用事,就直接以金錢衡量,要知道小百姓賺錢很辛苦,尤其打拼出了一個叫做家的房子,那更是多數小百姓一生最大的有價資產,這是小百姓用心力、用勞力,或是用你他馬的違勞基法(資方基法)拼出來的人生唯一偉業,而這也是可以向妻小交代,當百年後的日子到來時,一生的勞碌仁至義盡,其實心安理得、入土很平安。

賺錢非常不容易,金錢損失誰不心疼的,何況是一個可以稱之為家的窩被拆了,這換是小弟被稱為家的房子,被這惡法給徵收了,小弟拼了命也會抵死不從,管你他馬的社會主流公幹小弟違反社會秩序的聲音,希罕你他馬的社會主流維護公共利益的貞節牌坊。話說到這,感嘆失去人性的酸民聲音充斥,但這就是公民的社會?不!

區段徵收與一般徵收,熟優熟劣的比較,在媒體上、在網路裡,盡是有圖有文的比較,卻不去探究產生小百姓抗命怨聲的為何;而說到了抗命,還真的有人因土徵惡法而殞了命。如果這不是惡法,什麼才是惡法?這惡法是國會通過,於2000年經由總統頒佈,的惡法。

既然惡法,人人都該揭竿,就像當年打倒刑法100條的氣勢一般,打倒土徵惡法!

不過,目前還有更急迫的事要做,那就是除三害,馬吳江!

2013年9月19日 星期四

散戶與鬼民都問,使憲政危機一舉轉機的樓梯在哪裡?

危機就是轉機。

再等候美國聯准會(FED)聲明的半夜喝啤酒、觀看美國四大指數變化,心情就跟半夜觀看歐洲足球聯賽一樣爽。

盤中,美股四大指數同步突然以垂直角度向上飆昇,就知道QE的紛擾塵埃落定,聯准會確定不收手,黃金也立刻報以回應,相信已經被聯准會主席柏南克釋放QE退場消息打趴的新興市場債券、高收益債券,都可望也報以彈升反應。


這次的彈升是反彈,還是反轉?從技術面的分析來看,聯准會QE不退場的決議,非常巧妙地跟上美國股市四大指數向上的走勢,再次盤桓高緣向上,搭配包含失業率、製造業指數等表現好轉的幾項重要經濟數據,如果能夠排除敘利亞問題,多頭應該具有中期優勢。

回到國內,好不容易台股可以一吐怨氣的時候,遇到馬陰九這賊頭始終如一不幹好事的政事,再次亂空了股市,害得台股再次沒跟上國際的多頭,而號稱散戶代表的阿土伯,從支持馬市長的一路支持到馬總統,他還為此公開後悔了自己的投票決定。

中秋節凌晨半夜,美國聯准會確立QE不退場,這是帶動台股趁勢翻身的千載難逢機會,也是散戶在未來可以拿回蝕本,或是幫自己跟不上物價上漲的薪資拼博賺錢的大好機會;不過,台灣政治氛圍依舊因土匪頭子的賊腦而四處煙銷,最後結果對散戶來說是福或禍?一般來說,禍不單行的機率比較高,除非政局出現正向明朗化,因此目前還很難說個准;但是,有一位建立台灣國的沙場健將,他在中秋前夕的雨夜是這樣說的,「有的時候,危機就是轉機」,他樂觀看待目前陷入危機的憲政,相信這次的危機就是轉機。

何嘗不是,投資就是要看準危機,然後大膽入市,才會嚐到轉機的豐碩果實,這道理投資人無不明白,但問題是,流亡政府憲政這次的危機到底會拖多久,除了口袋不深的散戶要問以外,所有心向民主深化的鬼民的心中更是都在問,尤其最重要是,危機如何一舉成為深化民主的轉機?而這個能夠帶來轉機的樓梯,它現在到底在哪裡?

天祐台灣!

2013年9月11日 星期三

馬陰九是輸家還是贏家?

今早台派社團記者會,呼籲王帶頭罷免馬陰九。

罷免?民意僅存13趴的總統,還膽敢一路顢頇,甚至到今天違法、逾越憲政,帶頭鬥爭國會議長,足以證明馬陰九根本沒把罷免放在眼裡的好嘛!

罷免要件,得經過立法院提案,超過3分之2席次立委通過後,始可展開罷免,換算結果,得超過75席次通過提案。目前,民進黨加上台聯席次共計43席,倘若加上一般估計王派人馬立委20席,總計63的席次贊同罷免,但距離立法院通過罷免提案門檻還有相當大距離。如此連個遠水都不是的罷免,台派社團怎麼會這般獻技?這,小弟實在不解

記者會中,有人提出倒閣。根據前述的人數計算,立法院倒閣提案是絕對可以通過的對應策略,依據規定,只要全體立委超過五十七席以上贊成倒閣,行政院院長就得10日內提出辭職,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重新改選國會。

學者提出倒閣這招或許管用,但小弟依然對此棋步悲觀;原因是,行政院江土匪都已經撩褲管下水,公開要求國會議長滾蛋,如此大膽越矩憲政的態勢,意味江土匪根本沒把倒閣看在眼裡的好嘛!

趕盡殺絕,根本勿需講理,這法則自古不變,通用任何組織環境;縱然王金平有再怎樣高明的論理,但終究贏家會是馬陰九。

馬陰九上任迄今,台灣的主權、民主與自由節節敗退,縱使牠已經遭到多數人民唾棄與撻伐,還有被國際認證蓋章的笨蛋,其親信貪污個個沒事,政府突變成虎豹豺狼,尤其牠已經敗績的政策,選舉卻是連莊還附帶贈送一隻白賊給全民,您說,馬陰九是輸家還是贏家?

衷心盼望,小弟結論馬陰九終究是贏家的這話,根本是屁話。天祐台灣!

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反對同志是要這樣無的放矢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ivhpY5eVpg

以下的發文,是根據上面網址的影片內容。

丟出來的警訊,毫無論述內容,連起碼完整陳述反對提案的法案內容都沒有,連個斷章取義也也做不到,這樣子手法跟選舉黑函方式如出一轍。

製作人是誰?是哪單位發的?一副表現公民關心社會、政治態度的影片,卻連個當公民論證的負責任態度都沒有,然後片中卻說「我們拒絕批評與謾罵」,這就像全身套著帆布袋蹲在路邊拉完屎,然後說我們拒絕缺德與隨地吐痰大小便,是毫無兩樣;所以小弟要再說一次,這手法就跟選舉黑函方式如出一轍。

來看上傳人(到底是何方人該為這根本是黑函的影片負責?網路匿名誰知到。)的發文,聞聞這個人的腦袋文化與常識水準。列舉以下兩個引言。

一、「所有的不平等=歧視? 那精神病患或是身障者不能考取一般駕照,也是政府在歧視人嗎? 愛玩火的人沒有 玩火法的保護也是被歧視?愛飆車的人沒有飆車法保護也是被歧視?­ 不要動不動就說要為誰誰誰立法,然後冠上尊重與愛的旗號,但實際­上是行縱慾的事實!」

二、「是因為身體或精神狀態無法­安全駕駛 說的好 那麼同性婚姻難道就都很ok可以安全過婚姻生活?沒有愛滋感染的­­高風險?沒有生養孩子教養孩子的問題?這些已經有完整的科學實­驗­與報告說絕對安全嗎?這麼急的想要通過法案到底真相是什麼? 不要再跟我說異性戀也好不哪裡去就可以認同同性戀的行為!這不是­­比爛可以說的過去的!那我也可以說,連異性戀都這麼亂了,更何­況­同性婚姻?往後的心理教育問題可說是社會一大成本!」

至於提案的修法內容,小弟連結了伴侶盟提案的版本網址(
http://tapcpr.files.wordpress.com/2012/10/20120731e4bcb4e4beb6e79b9fe6b091e6b395e4bfaee6ada3e88d89e6a188.pdf),請大家自己去看,全部修法的法條在頁數的第10頁開始到最後一頁。請大家睜大眼睛用力去看,這個人的危言聳聽,根據到底是在修法內容的哪裡?

是的,台灣人討厭文字,因此不愛閱讀,尤其遇到論述更是退避三舍,原因是填鴨教育結果的這道理大家都知道,但也因為這樣,一堆人就老愛跟著人云亦云,尤其在宗教包裝的外衣底下,所謂信道者更是如此。(小弟火到快要卡爾‧馬克思上身惹)

好了,小弟既然轉貼了提案修法內容,大家有目共睹對照這影片;最後小弟要說,這上傳人的湖謅亂語,應該也是不知道打從哪裡來的道聽途說!莫非,又是所謂的教會ㄇ?好歹小弟也是個信基督的ㄚ。

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

蛤?服務貿易協議是中國讓台灣多?

搞清楚!兩岸服務貿易協定,根本是中國讓台灣多

http://www.cmoney.tw/follow/channel/article-11031319


虧這媒還是個規模不小的媒體,婊人家媒體沒貨色,卻不檢視自己的這篇評論是翻遍所有媒體當中,最膚淺的貨色。

該評論拿個80:64的數字,呼嚨讀者去見識到中國是多麼讓利給台灣。既然這麼讓利,那馬土匪何必徹頭徹尾地與中國政府一起黑箱作業?既然那麼讓利,那一向給人很知識份子氛圍的這家媒,怎沒告訴讀者,中國讓利台灣的實質條例在哪裡?也就是要問說,中國降低台灣服務業進入其市場門檻的法制,到底在哪裡?

雙邊簽訂貿易協議,但內容沒有針對雙邊市場的法制調整為互惠平等,只有資本的不同大小的流動,那這種的協議,與引狼入室無異。

回顧過去慘白的4年,馬幫土匪跟中國簽了林林總總的協議,小弟就拿大家比較熟悉聽過的ECFA與中國觀光客赴台旅遊的這兩個來談,回顧土匪馬是多麼敗類。

首先,打著「台灣接單、中國生產」的ECFA協議,宣稱可以刺激經濟成長,結果GDP直直滑落;根據財政部在上月的報告,台灣進出口水準的表現欠佳,依舊不進反退。其次,曾經又是舞龍又是舞獅地迎接中國觀光客來台旅遊,當初馬土匪說好這協議是可以帶動內需成長、拉高民生消費買氣,吹噓是使GDP回春的有效藥帖,但結果是,中國以一條龍方式經營赴台旅行團,油水的大部分流向了中國,而根據瞭解,估計僅有一成的利,讓給台灣。

這個打著商業名號的媒體,竟然會不知曉國際自由貿易協議必須雙邊法制平等互惠的原則,不去探究,卻膚淺拿個開放項次的比數,便潑墨文章,這簡直太神奇了。

2013年6月7日 星期五

民進黨與台聯,是不是兔崽子?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public/articles/view/861瞿海源:請問江院長,拿業務費喝花酒是公款公用嗎?)

這就對了,這才是直搗黃龍的質問。小弟就說了,這起所謂修法烏龍的政治動作,根本是陰謀論的結果,換句話說,根本不是烏龍。

百年老店的土匪黨,歷經多少在中國比文比武的政治鬥爭,尤其外加上貪贓枉法的土匪本性,演化而成的基因,早已經是狡奸姖猾,因此,土生台灣長大的民進黨或台聯黨,在土匪的眼裡,其實才不過是個年少不更事的小屁孩,想玩贏老神外表、城府很深的土匪黨,簡直是與在關公的面前耍刀無異,根本就是自不量力。

密室協商然後包裹法案表決,陰謀論鋪陳棋局走到了這一步,只剩臨門一腳;土匪讓位,讓急於建功的民進黨與台聯湊上了這一腳,於是結果,小屁孩把人民賣了、把公義割讓了,然後才遲鈍地恍然大悟、也才起立說聲對不起;但一旁的馬首土匪,已經與標哥把酒暢飲了起來,難道不是嘛!

亟欲想要趕走土匪消失於台灣的鬼民,光是要扳倒土匪,想靠著這兩個不成材的兔崽子美事,都已經幾乎緣木求魚;而且看著馬土匪利用民主,從台北市長任內開始,逐步恢復了牠在美當職業學生時化名「葉『武台』」的本性,尤其到了連莊續任總統的今日,更是變本加厲地越矩法治與憲法以外,強化軍公教階級意識、製造社會階級對立,以及失守不出賣台灣給中國的承諾,林林種種,讓人眼花撩亂,成功達到分散人民示威政府的力量;然而,也就在人民反馬首土匪黨疲於奔命之際,以馬首是瞻的匪仔們,已經逐步利用民主體制,正在構築了新法西斯堡壘的根基;這次貪污公帑喝花酒除罪的會計修法,便是一例。

馬土匪上任不久,限縮了集會遊行法,尤其如今沒有連任壓力的土匪馬,更能夠無恥祭出打壓言論自由的白色恐怖的電信修法,而早已經自廢武功的監察院,就算班門弄斧出了些聊備一格的彈劾,但幾乎無效。逐步推演下去,當新法西斯堡壘的根基構築完成,屆時鬼島還會有2016的機會的機率會是多少呢?有人要開個賭盤ㄇ?
就算如期舉行,但為了護衛卸任後的生活能夠安全身退,馬英九不會絕地反攻ㄇ?

鍵盤正義與各種社會運動的疲於奔命,馬首土匪黨已經見識到這兩股結合起來的威力,不管是國外例子或台灣經驗,土匪黨知道不可小覷。小弟祈求上天保佑,看管好那兩個不成材的兔崽子,不要再笨蛋到跳入土匪的陰計、扯人民的後腿,這就已經是萬幸。

2013年2月20日 星期三

胡立陽百寶箱/好股不叫座 及早脫身


轉貼這,正巧可以呼應小弟進一步拋心法解釋的昨天轉貼。

清楚財報的基本面(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再酌以籌碼的技術分析,由於不是瞎子摸象,如此就算遇到突然波動而賠錢,其實也是小賠出場,可以留得青山在;或是採取逢低加碼策略,也是可以有效見到柳暗花明,但不至於陷入無效攤提本金的泥淖,最後慘賠地黯然離場。

散戶操作股票進出的依據,由於銀彈不多,通常根據的是趨勢的變化,但如果能夠在事前首重財報,同時搭配籌碼變化的觀察,起碼操作進出的控制,進退有據,不會是個接縫經常漏氣的閥門,陷入作多賠、作空也賠的窘境。
【胡立陽百寶箱/好股不叫座 及早脫身】轉載出處: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30355103712056&set=a.254826891264879.61159.104121653002071&type=1&theater

問:上個月,我終於買進了1支媒體經常報導,業績也真是頂呱呱的電子股,但自從買進之後,股價總是跌多漲少,逢低加碼後最近竟連續出現跌停。我仔細研究了它的基本面,每月營收仍在持續成長,本益比又是同業中最低的,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胡:首先,我想要說,你買進的股票不是不好,而是太好了!像這麼1支大家一致認同的好股票,想買的、該買的人全都買了,連不該來湊熱鬧的短線帽客也擠在車上想分1杯羹,那麼股價短線的下場只有──下跌!

很多人常會陷入價值投資的迷思,而忽略了關係股價漲跌的籌碼供需,遇上了1支叫好卻不叫座的股票,不但不及早脫身,反而常常去加碼買進而愈陷愈深。

下一次請注意,當利多不斷出籠,股價卻不停下滑,就是警訊,這表示想買的大都已經買了,剩下來要比的是誰懂得先下車了!

一旦股價的10日以及10周移動平均線翻下,表示籌碼供需開始出現問題,再好的業績也救不了股價。前些日子美國蘋果電腦推出了新手機產品,正當人人鼓掌叫好時,股價卻由700元跌破500元,就是這個道理!

籌碼穩定股 比較會漲嗎?


人說老手看的就是籌碼,但除此以外,小弟認為,前提一定要能夠看懂財務報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也就是股票所謂的基本面;據此挑出來的股票,好處是可以分類作多與作空,然後便可守株待兔,多頭賺、空頭也賺;否則,僅只理解技術面的籌碼變化或其他,結果還是瞎子摸象,賠光了錢,卻是不知個所以然來。
【籌碼穩定股 比較會漲嗎?】轉載: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30053740408859&set=a.254826891264879.61159.104121653002071&type=1&theater

一檔股票除了增減資、配股的影響外,籌碼數量大致上是固定,所以個股籌碼流向誰的手上就變得很重要了。每日看到的籌碼資料大致上就分別外資、投信、自營商以及融資券,這些籌碼的差異就在於穩定性。就市場上認知,籌碼穩定性最強的是外資,最弱的是融資。

所以就籌碼的角度來看,當個股的籌碼流向外資手上,加上融資持股減少,這檔股票籌碼穩定性相對就比較強,這類個股的好處就在於,公司前景及大環境沒有太大的變化時,外資看好的個股不容易在短時間內出清,所以公司股價未來走勢都值得期待。

如何用法人買賣超 找出適合佈局的股票

【如何用法人買賣超 找出適合佈局的股票】
轉貼自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30466263700940&set=a.254826891264879.61159.104121653002071&type=1&theater

1.先觀察法人同步買超的股票
三大法人買超的目的都不相同,當一檔股票是三大法人是都同步買進的話,表示這檔股票的短中長線同時出現買點,才會吸引到不同法人的目光。所以想知道目前那一檔股票的前景是最被看好,就要觀察三大法人同步買超的標的。

2.法人是偏多操作or偏空操作
同時,當法人同步買超家數 > 法人同步賣超家數,表示法人是〝偏多〞操作,這個時候可以跟著法人偏多操作,反之,則是〝偏空〞操作。

3.挑選法人佈局多的產業來投資
當某產業的股票,法人都同步買超,則適合買進;反之,法人同步賣超,則要小心。

2013年1月21日 星期一

質疑慈濟內湖保區不需環評之第二彈

日前,小弟在一個座談會上遇到友人,她關心慈濟內湖保護區案的爭議,表示看了小弟寫的慈濟內湖保區,真不需要環評ㄇ?》,可是劈頭問,是否小弟知道支持慈濟者,廣傳了一位洪姓先生的長篇論述大哉問?答案是,小弟不僅拜讀了那篇令慈濟支持者堅信慈濟絕對無違而人心振奮的大作以外,也仔細閱讀過慈濟送審北市府意圖變更保護區為社會福利特定區的主計畫書與細部計畫書,還有的是,慈濟本身製作的開發說明說帖。小弟相信,關心慈濟案的臉友,都一定仔細閱讀過洪先生所提出挑戰環團的連串質疑,甚至也因此而認為,似乎慈濟並非有任何違過之處,因為,小弟接連收到幾封詢問的私訊,皆以為慈濟欲在保護區上興建大量體的志業建物,是止於至善。

既然關心該案的臉友,已經審視過洪先生所言之鑿鑿的內容,小弟就針對洪解釋慈濟不需要環評的問題上,提出不同意見,也是質疑慈濟認為不需要環評的第二彈。


虛線以內,是洪先生就環評問題,解釋慈濟不需環評的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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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間最大之爭議點除解編土地外,仍有環評問題是反方強烈質疑與要求的。內湖園區的土地大小在主計畫書中記載,約為4.5公頃。環評最大的問題,依之前討論後僅剩一件,也就是反方認為此土地係屬「山坡地」,應使用「『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下列開發行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二、道路、鐵路、大眾捷運系統、港灣及機場之開發。」與「『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四條:園區之開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九、位於山坡地、國家風景區或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一般保護區,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
若以慈濟這塊土地而言,三級坡以上佔1.0016公頃,正好超過需要環評之標準,但這邊會有兩個問題:一是這塊地77%以上屬於「平地」,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 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1年11月30日 第八組 二、基地範圍平均坡度不得超過百分之三○。
五、基地面積五○○○平方公尺以上者,須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程序始得設置。」,故這塊地有77%以上屬於「平地」,怎麼會把它看做是「山坡地」?這於理已經不合。
二是反方引用環評法與認定標準來看,「申請開發」或「累計開發」我對這個部分有著非常大的疑問,反方用內政部營建署的回覆說明是申請的整體面積,而非「建築量體所座落的基地」,關於這個說法,我請反方提出相關證明,但這部份的證明不應只有營建署吧?環保署與市府部分的相關法規應該都得釐清,證明慈濟這塊地應該做環評。
如果是這樣,請慈濟依法行政。但如果慈濟本來就可以適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那麼為什麼需要用其他名目硬去做環評?換做是你、我、他,會這樣做嗎?
 
但這邊又有另一個延伸議題,根據我聽近兩次的座談,反方是要求慈濟需要比別人「更高的標準」,而並非「依法行政」(若依法行政則慈濟引用之條文則無問題),這無非又是把「道德」拉高,將慈濟「封神」,然後逼慈濟「必須是神」,要有神般的道德標準,不能犯錯、不能是「人」。
  
至於挖(順向坡)坡腳的問題,大家不用去實際現場看,打開Google Map就可以一覽無遺。真正可能挖坡腳的地方,坡腳都早就被挖了,照園區要開挖的八米道路來看,由地圖來看也沒有動到順向坡的問題,如果反方這邊還有疑慮,應實地了解並拿出證據證明在哪些位置將會動到坡腳、動到順向坡,最好有地圖與照片佐證向大家說明。而在計畫書提到應於南北基地聯絡道路,係屬都市計畫委員會所提,慈濟已有回應因康湖路已通,應無必要再建置聯絡道路。
  
最後,引用慈濟何日生先生的說法:「此地非敏感地質,無斷層、無山坡、無礦坑,所以不適用一公頃法規。」而反方還是不斷在環評上要求慈濟要有高標準,請問這下子又將會浪費多少時間?還有這些社會成本與人民捐款花在這無謂的地方,如此更多錢被浪費了,這樣反方不是也間接在害得這些錢流失?既然你們要論道德,那我也要反問你們這部份能不能也有點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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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洪先生談的「平地」說。根據慈濟申請變更保護區的主計畫書,顯示基地範圍內有3、4、5、6級坡,共佔基地面積22%,然而依據台北市使用分區管制設定,這塊被設定為保護區的土地,慈濟向北市府申請變更土地使用為社會福利特定園區,因此切割出以「平地」稱之的計畫基地(根據慈濟開發說明說帖)。

變更保護區使用的計畫基地,真的不需要環評ㄇ?就這個問題,慈濟並未在兩本(主要與細部)計畫書中引據不需環評的法律,可是洪文卻為慈濟解釋,指稱是根據台北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解釋基地是平地、平均坡度不足30%不需環評的說法,這般的說法,小弟確信是採用慈濟開發說明的說帖;為此,小弟覺得莫名其妙;原因是,分區管制與環境影響評估細目範圍標準,是兩部獨立的法律,前者僅規範土地使用內容,不談環評規則,但是洪卻在文章中張冠李戴。

又,洪在該環評問題的文中,繼續癥結在台北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解釋慈濟變更保護區、改為興建志業建地的適法性,由此觀之,洪應該不知到慈濟就是要變更目前保護區土地的台北市使用管制規則,才會向北市府提起變更現在土地使用管制的計畫書申請;換言之,慈濟就是要越過
台北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另訂一套量身訂作土地使用規則的特定園區,可是洪的論述,卻是繼續在慈濟不要的戰場上打轉,並且加深著墨。他如此言之鑿鑿,大家也跟著信以為真。總之,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根本不是慈濟申請變更該地的基礎法律,可是洪卻選擇在這個錯誤的基礎點上大作文章,倘若是這樣,根據現存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慈濟觸犯了諸多法律,例如社會福利設施不得建蔽率超過15%,這點,小弟已經在前文(慈濟內湖保區,真不需要環評ㄇ?》)描述。那麼,慈濟申請變更保護區土地的法律基礎點為何?主計畫書裡開宗明義,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再說,洪文引據錯誤的基礎點,繼續論保護區第八組(社會福利設施),
解釋什麼坡地不坡地的咚咚,光是就基礎點的錯誤,小弟實在不必繼續浪費時間敲打鍵盤反駁。根據洪的錯誤基礎點,可以判斷洪先生並不知道慈濟是要在這塊變更保護區的土地上,申請除了第八組(社會福利設施)以外,另有第三(寄宿住宅)、四(學前教育設施)、六(社區遊憩設施)十四(人民團體)十五(社教設施)十六(文康設施、四十四(宗祠及宗教建築)、四十六(施工機料及廢料堆置或處理等允許組別與項項目。以上是根據慈濟細部計畫書第六頁,但問題是,三、十四、十五、十六等組,根本不是現存保護區允許的使用範圍;顯見,洪的論述若不是避重就輕,就是根本不知所以然。所以小弟要再次強調,慈濟是要變更目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保護區,另訂一套量身定作的特定計畫區的使用土地規則,為此小弟才會說:「支持者人云亦云,作出不需環評的圍剿環團輿論,而北市府跟著含混過去。」


洋洋灑灑文章的洪先生,最後引句慈濟發言人何日生指稱不需環評的說辭論結,很顯然,該部分全篇文章,是以慈濟的開發說帖馬首是瞻。到底,是慈濟發言人何日生說了算,還是法律說的才算,而這就像慈濟代表前交通部長蔡堆宣稱該保護區地目「溜地」(濕地)已經廢溜,但事實是,根據「土地全屬分佈圖」(主計畫書第九頁),廣大面積地目的溜地依然存在;所以,是蔡堆說的算,還是法律說的算。到底是慈濟方面說了算,還是法律規定說的才算!


洪論述不需環評的這部份,雖然他一揮手,就是千言萬語、浩瀚十足,但是論述的基礎點與慈濟企圖達陣目標的基礎點,牛頭不對馬嘴、錯誤百出,所以其他論述部分,已經不值得浪費時間去作回應。既然廣告已經撤下,臉友的公民們,應該網路呼籲慈濟,出席本週26日環團舉辦的座談會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