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5日 星期六

馬克思是先覺還是人神共憤的魔頭?

馬克思《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只要階級還沒有消滅,任何關於自由和平等的籠統議論都是欺騙自己,或是欺騙工人,欺騙全體受資本剝削的勞動者,無論怎麼說,都是在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

以上馬克思的話,反映到最近華隆工會罷工事件,臉友會不會覺得貼切呢?

臉友也會不會才忽然驚覺而感嘆,原來馬克思才是看見社會弊漏的先知先覺呢?

臉友也會不會才忽地清醒而捶胸頓足,原來痛扁馬克思,根本就是不知所以的腦袋,而是被洗腦的因果呢?

說到洗腦,小弟昨午夜,與香港臉友聊最近連串令國際矚目的香港大事。小弟深感覺明珠璀璨的香港,自由與民主盡是比風中蠟燭還要晦暗。

香港立法會組織選舉制度分為功能組與直選組,功能組共35席,其中16席是固定給中國麾下政黨,其餘由各商會主席選舉,而直選組就顧名思義是由選民直選,共35席。這種兩軌不對等關係的選舉制度,也頗能反映上述馬克思認知的況味。

據港人指出,這次中國麾下的港府建制派,享盡選舉特權。例如,建制派在投票日進入港府公辦的老人安養院拉票,而且大辣辣將候選人的號碼貼在老人家手掌上,尤其無能力自理的老人,建制派推輪椅帶著老人家至投票所,讓老人根據貼在手掌上的號碼投票;除此以外,建制派在港府撐腰(港府後面是中國政府撐腰)下,擁有龐大銀彈;據港人表示,建制派明目張膽拿著銀彈買票,就算被檢舉後的查獲賄選屬實,刑期也約兩個月而已。

2012年9月12日 星期三

爭論慈濟在內湖保護區計畫


慈濟違反民法及刑法,除須返還五年使用補償金,另將被移送法辦。

以下是根據上面連結所引發的臉書對話




我:類似地上建物(卡片教堂)設定建物所有權人,並且政府編制門牌號碼、供應水電,但是土地所有權人與建物所有權人並非同一人的狀況,在台灣的偏鄉到處都有;簡單換言之,地上建物是合法的私產。

前述發生的原因,是早年地主出借或出租土地給他人使用,其中有很多是地主根據沒有年限合約的借據,將土地借給佃農,經年累月後,租借人的後代蓋房舍或大樓,演變原地主後代討回土地時的困擾。類似發生,多是在平地人當中。近十年,各縣市積極都市發展,提高了土地價值,鼓勵了民間積極處理類似糾紛。

卡片教堂位置在「原住民保留地」,擁有建築門牌編號(11號),與該部落格的苦主宜灣民宿(9號)是隔鄰。民國40年,卡片教會設堂於現在的土地上,民92年被政府列入歷史建物。

宜灣部落裡的合法建物卡片教堂為何建築在同部落裡的這位苦主的土地上?小弟臆測,應該跟上一代信手的約定有關。

小弟關注原住民土地問題許久,許多保留地上突然出現不同於部落樣式的民宿,多半主人並非原住民族人,而這問題涉及利用原住民人頭購置保留地,規避非原住民族不得購置保留地的規定。這問題已經非常嚴重,尤其近年更甚,但是政府始終不願正視。至於這件苦主是不是原民的身份,小弟不知,但根據其部落格的自我介紹,以及民宿內外樣式,小弟姑且大膽推測,苦主恐非原民。

如果苦主是原民,那苦主該要去找他上代與教堂方面訂立的信手契約,而且內容最好有合約期限,否則只有透過司法調解的途徑,尋求問題解決。

最後,有個更重要的必須提到,就是卡片教堂沒有「竊佔國土」,其所面臨的法律,是連政府也無法以公權力介入的民事問題,這與慈濟疑似竊佔國土、竊據自然保留區是截然不同的兩碼事,不要混為一談。



轉貼:該國有地其實是一條細到不行的步道,剛好被包在慈濟內湖園區所擁有的土地中。一邊銜接成功路五段,另一邊深入慈濟的菜園與救災調度倉庫。

從google MAP就可以看得清楚,該步道所深入區域只有慈濟沒有其他居民,因此也不是民眾用於聯外的公用道路,這不過是慈濟做鐵門把自家聯外道路封閉而已(而且還只是步道)。

我不知道是甚麼原因使慈濟沒能買下那塊廢棄步道的地權,但我也不知道是甚麼原因,讓慈濟因為封鎖一條只有自己用得到的步道而背上"竊占國有地"的負面形象。



我:慈濟佔用國有地,這事是在去年才被人調閱地籍謄本後發現。

慈濟佔用國有地,只是這整件事情的冰山一角。慈濟開發內湖「保護區」,這事起於10多年前,而當地居民也舉辦公投,結果是反對計畫案。慈濟佔用國有地,只是事情脈絡到最近的新發現。佔用國地,是否涉及竊佔,其構成要件裡,並沒有規範國有財產局土地面積的大小。

好吧,慈濟不知情有個國有地就算了,但是當年的市政府,讓
保護區通關變更為建地的市政府,居然不知道當年的保護區內有個國有財產局的土地?

往前看這事情的更早脈絡。去年發現國有財產局的土地在裡面,真的只是整件事情的冰山一角。

更早脈絡的連結點:【內湖慈濟保護區開發案】綠手指上的灰指甲http://saveneihu.pixnet.net/blog/post/33800501




轉貼:由於去看了很多資料,所以回覆比較晚。

原本窪地填土是早年前地主開發所做的,並非慈濟;由於這填土的緣故,附近農田時常淹水,因此慈濟在這次規畫的時候設計了完善的水利設施。但是卻被說成了破壞環保,有規劃的水利設施會比一個窪地的作用還差嗎?
很多人以為慈濟所擁有的地只有該M型區域,其實慈濟為了維護山林連後面的11公頃山地也買下來了,慈濟只使用了1/4的非坡地區域作變更,剩餘區域皆作為保護環境之用,這樣不夠環保?
都市保護區的設置,就是為了避免過度開發一些有國土保安、水土保持、維護天然資源及保護生態功能的區域,在不影響原先地理特殊性的限制下,才可以有條件的變更它用。內湖這塊地的作用就是集水防洪,慈濟把這個原本功能被破壞殆盡的地區做了完善的規劃,在還原地理功能的條件下做小幅度開發,符合保護區變更原則。
當然我相信慈濟最早提出的變更案絕對沒有計畫的這麼完善,當初居民和環保團體的抗爭的確合理,但是在受到各方抗爭下,慈濟也針對這些點作出了改變,但是環保團體依然為反對而反對。而居民的認知也還停留在"慈濟要蓋大樓,水會淹到我家農田"的觀念中。這是正義,還是政治?

至於卡片教堂這邊,當初只是隨手把看過的文章丟上來,沒有想很多,算是小諷刺一下賽門。這事件的資訊也很少;因此我對地主詢問了許多問題,地主也在該篇網誌中公開了他的回應,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當初地主也沒打算取回地權,只是希望教堂移除兩個欄杆,讓他能通行他剩餘沒有被占用的地。地主提出要求之後,教會表示欄杆是鎮公所做的;地主向鎮公所申請拆除,結果教會找來了民代與路口地主。最後教堂在路口設置鐵門,禁止他人進入,路口那塊地地主的"親戚"說不願讓他通行。
地主提出以地易地的方式,將後方被占用的地與前方通行地做交換,不會去阻擋教堂的進出,結果教堂代表說身為路口地主的教友在療養院中已無行為能力,無法交換。
根據地主說法,最初的地主沒有同意建造教堂,也許是當時動工土時地沒有先清楚鑑界,以致於占用到臨地,簡單的來說就是蓋歪了。
不管當年原地主有沒有同意建造,沒有合約,沒有借據,年代久遠,從邱大哥的說法來看的確是需要協調,但是從這看起來,沒有誠意交涉的是教會方。教堂是教會的私產,教會有產權;但地是地主的,地主也有通行權,他要通行的地區是自己的地上鎮公所為教堂鋪的地磚、設的欄杆,沒有教會的產權,但是教會直接在門口設置鐵門,其心可議。
別人轎車停你家院子,阻擋你的出入口,你可以申請拖吊;但別人房子蓋在你家地上,移不走?那當然只能申請拆除。

我到底在做啥,明明就不是花時間找這種資料的時候...orz



我:最後一句,惹到小弟能夠在工作忙亂的當中,忽然笑了~

感謝林兄採訪到了苦主回應,也詳實呈顯。不過,小弟還是很關心原住民保留地不得轉讓給非原民的規定遭破解而生的漏弊,也許有機會小弟見到雙方當事人,會去認識苦主,瞭解苦主是不是原住民;若不是,這又是一件另外要追究的結構弊端;但若苦主是原住民,如今與教堂對簿公堂,小弟相信,這事會令部落感到相當大遺憾。

根據部落猶如獨立小國的生活系統,族人必須相互依持,部落才能夠永續生存與發展,因而多數教堂被建立,多是有一段可以筆墨的動人故事。在部落生活系統裡,教堂在部落族人心中的地位,不單單是信仰中心而已,更是生活中心。

「根據地主說法,最初的地主沒有同意建造教堂,也許是當時動工土時地沒有先清楚鑑界,以致於占用到臨地,簡單的來說就是蓋歪了。」這是林兄您辛苦採拮到苦主的回應;不過,依據小弟前述簡單交代過的部落人文,因此對於苦主這番回應,小弟得暫且抱持著懷疑。

卡片教堂建堂在這塊地上已經一個甲子,忽然間在今年(根據苦主在部落格上的自述)與苦主發生扞格,這個確實令小弟好奇。

至於您見解慈濟維護天然資源的這回事,小弟不能苟同,但是也要平心來說,林兄的所指確實是「現狀」無誤,不過這其中有許多令人莫名的事;例如,慈濟可學樣企業認養公園綠地就好,繼續在已經購入變更水利地為建地的地上興辦宗教事業就好(水利地變更建地的這又是一段國庫通黨庫通私庫的歷史佳話),何必市政府積極變更自然保護區為建地呢?至於其他,待小弟完成工作忙碌事後,再敘。(合什感謝)

ps, 前述認養公園綠地,可是自然保護區是否可以比照辦理?關於這點,小弟並不得知。

文林苑案的公義是非,需要不斷爭論


連結點:實踐菩薩道或耶穌道,那人就在燈火闌珊處


以下是根據上面連結點而引起的臉書談話。


轉貼話說這位郭同學才是前天文林苑衝突中最先動手的人,可是不管哪家媒體都只播工人被打後情緒失控的影片....

我:打人本來就不對。郭姓學生先動手的處境,以及郭姓學生也被立即還K的全程影帶,盡在該篇報導的裡頭有。

告訴乃論的傷害罪,根據影帶畫面,不是只有工人可以提告。

總之,做抗爭的這種事,對峙的雙方,都還是不要動手的好。


但問題是,學生與工人衝突,這整件事情問題的重點,凡有關心的民眾應該都知道,問題不在學生與工人間的對峙,而是學生與同氣反對的民眾所抗爭的對象是,導致弊端文林苑發生的背後結構,並非現場工人。學生在現場也只是築壘,防治工人受樂揚建商指揮下,越過雷池一步。

(摘報導)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對於工地現場層出不窮的暴力行為,邱英哲也感慨,學生在現場與工人發生爭執,但是建商卻在後頭袖手旁觀,「這樣很不負責!」他直言,學生如在現場受傷,最後提起訴訟,針對的也是現場工人,建商大可撇清關係,說是現場工人沒有注意安全,因而造成傷害,「所以還是在民事訴訟中弄清產權的爭議,才是比較好的作法。」

邱英哲坦言,「王家土地所有權」和「樂揚工地管理權」之間的扞格,據法務部解釋屬私權糾紛,換句話說,雙方應先透過民事訴訟釐清權力關係,行政機關才可依據法院判決介入處理。問題在於,若王家打贏民事訴訟,樂揚建設很可能反過來對北市政提出行政訴訟,質疑當初市政府核准的工地管理權有問題;邱英哲直言:「不管怎樣都會很麻煩,我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些問題。」



摘報導的連結點:文林苑都更全武行 相關單位:不歸我管


轉貼:即使是這篇報導中,我還是沒看到任何關於衝突的正確描述。
仔細看一下影片二15秒處,第一次攻擊性肢體接觸,郭同學推打(捶打?)紅衣工人,力道強勁,此為暴力衝突開端。
17秒處,紅衣工人不甘示弱,甩帽回擊但失準,先砸到警察。
19秒處,車上綠衣同學跳車飛撲衝撞紅衣工人,這次力道更大,紅衣工人被撞退好幾步,連帶絆倒了黑衣女同學,衝突從這邊開始大概就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然後報導中的描述是"一名王家親戚為了停止破碎機運作,強行打開駕駛室,導致雙方上演全武行。一名樂揚工人(圖中央紅衣工人)直接抓起安全帽砸向學生,並且強力拉扯兩名女性聲援者頭髮,其中一名甚至被拉倒在地拖行。現場發生激烈推擠衝突,多人受傷。"
刻意規避了某些狀況,也許這樣寫比較有話題性吧;沒辦法,大家不喜歡看雙方都有過錯的衝突,一定要把一邊說成十惡不赦,另一邊則是受盡委屈,這樣才會有話題性。

我從來都不覺得工人還手就是對的,他攻擊女學生拉扯頭髮的動作也讓我覺得很不齒,在這衝突中他所要承擔的責任絕對比在場其他人多,因為他造成的傷害最大。
但我看不慣的是郭同學本身是引起衝突的導火線,但是在事後卻是一副錯都在工人身上的態度,以女學生遭攻擊當煙霧彈,掩蓋自己引發衝突的事實。更扯的是各家媒體也依最有話題性的方式報導,如果我沒看影片只看報導,一定也會認為工人是萬惡根源。

有些工人雖然EQ很差,但他們也是以勞力換錢的辛苦工作者,他們的老闆(建商)取得了建照,他們領了錢依建商指示開工,於情於理,他們一點錯都沒有,但是為什麼他們在自己的工作場合工作要處處受到杯葛與叫囂?法律有問題,是當初台聯為了防範釘子戶加速都更,立院表決通過所立的法,與工人何干?
強制拆除王家房子,是法院經過三年訴訟三審定讞,判定強制拆除,由北市府代為監督執行,與工人何干?事件有爭議,若地方政府甚至是中央行政單位先將法規至於一邊,勒令停工,工人何苦自討無趣違法施工,但是政府沒做,又與工人何干?
抗爭的對象根本搞錯了,若是政府與建商官商勾結,應該監督政府,而不是把炮火指向第一線工作的工人。
工人的孩子? 格外諷刺。

我:看來應該有初步共識。文林苑事件,焦點不在學生與工人間衝突,而是該把焦點放在發生問題的結構面。

我:惡法亦法,這是相當令人氣餒的言說;但是,都更條例寬鬆背景,起於921地震後,便於全國各地災戶能夠獲取快速興建居宅的需要,因此就時空背景看,都更似乎又不是惡法,可問題是,原善意的都更套用到當今,已經成為了建商牟利的快速管道。

最早因應921而提案都更寬鬆的人是台聯,後續有親民黨提案更寬鬆的版本,但當時已經是2007年,離921已經過了八年;同年,民進黨也提案
,再度簡化程序;到了2010年,馬英九執政,其中國國民黨政府也提案通過明訂拆除時限(也就是讓公權力可以協助實施者強拆的時限),尤其遇到都更計畫內容變更,原法該有的公聽會與公開展覽期限,經國民黨版本通過後,期限減半,或是免辦,甚至免審議(立法院公報99卷第26期)。若是將都更修法寬鬆是惡法的責任,強壓台聯身上,有失公允。

此外,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王家上訴後定讞,是依據前述的都市更新條例。司法根據所謂的惡法判決定讞(而惡法言說,是依據當今沒有災區的處境而論),其中最為人熟悉與詬病的有兩點,其一是住戶90%同意都更,不同意者,也得被迫接受都更;其二則是實施者(建商)可以尋求地方政府及中央內政部代為強制拆除。這兩點應該大家已經熟知。學者都指向該2法抵觸憲法, 但似乎也沒見到有學者在法律的界說上,幫腔樂揚、郝龍彬。郝龍彬發出強制拆除行政公文,強拆文林苑後,社會譁然,起先郝以依法行政的解釋站腳,但在事後,他親自向社會大眾道歉。

上述的詳實,相信有在跟事件的人,應該記憶猶新。

讀「長老要我在聚會時不講政治」後的有感


連結文章:長老要我在聚會時不講政治



台上不准講政治公義與否,但是台下後,論公義是非的聲音卻是大聲嚷嚷,這種台上台下兩樣的態度,小弟不削地認為,就是幾近人格分裂,而長老教會裡有這番樣的長老與執事,依據小弟的所見所聞,到處多是。

根據所見經驗,這樣長老與執事的長老教會,通常也是把長老教會的信仰告白視為無物,長年累月鳥都不鳥的,數量之多,連外人知道了都會瞠目結舌。這也就難怪了,長老教會關心社會公義的組織所推動的諸多運動,其公文、海報送達到了地方教會後,往往石沈大海。

這些患了大頭症病的長老,以及未來都有機會坐上長
老位置且已經罹患大頭病症的執事,主動切斷了所有可受公評的討論或批判或行動的根源,卻倒頭來又都在教會裡大聲感嘆(小弟覺得他們是在內心「幹」嘆),教會青年何時開始了重利輕義,又為什麼沒有釘跟土地的台灣主權意識。聽到這些嘆息,但是去回溯這些教會管事者在教會台上與台下的兩面言談,便會聞到那些呼出的嘆息,突然盡是酸腐的味道。

蘇案終於定讞宣判無罪後的有感

(轉貼臉書 台灣教會公報新聞網 TCNN)今天(8月31日)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纏訟21年的蘇建和案終於無罪定讞。其實,蘇建和等三人在這21年間早已死了好幾回。不是每個冤案都有機會走這麼久,還有許多有問題的判決等著救援。

被害人吳銘漢的哥哥吳唐接在高院門口喊冤,當然也令人同情,需要重視;只是證據顯示兇手只有一人,不能因為懷疑有幫凶,而將屈打成招的無辜者做為代罪羔羊。

TCNN一直以來關注司法改革,回頭來看看一年前的專題報導,告訴您幾個例子,請您一起祈禱,願上主的公義得到伸張。

連結文章:改革踏牛步 司法醬缸待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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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終於在更三審劃下句點,宣判無罪。

已經忘記是哪一年夏季的上午,被定讞死刑犯的蘇建和,幫小弟結帳了一頓營養豐富的咖啡早餐,小弟樂意讓蘇請客,原因是見他可以出手付帳的喜悅堆滿臉龐,使得原本幾乎要伸手奪下他捏在手裡那一天帳單的衝動,立刻忍下。

付帳請客,原來是這麼希鬆平常的事,但是對於蘇來說,應該意義非凡,因為代表的是他可以透過願意幫人付帳的小小舉動,親嚐到自由滋味。

那一天,坐在咖啡廳裡跟死刑犯共進的早餐,最後是由死刑犯買單,對小弟來說空前絕後,回頭也立刻寫了一篇專訪報導。

死刑犯可以被保釋,這是台灣司法創舉,可見蘇案無罪,逐漸在司法界形成一股司法改革的中道力量;不過社會在當時看蘇案的氛圍,懷疑蘇等沒有涉案殺人的比例,其實並不低。

「他們三人都是死刑犯,怎麼可以放他們出來呢?」「他們有沒有殺死人?除了天曉得以外,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他們都承認殺死人了呀!」「定讞不槍決,司法的公信力蕩然無存。」「吳明漢夫婦兒子也作證殺死他父母的兇手不止一人ㄚ。」以上是小弟聽到反對蘇案無罪的最多聲音,但是這些質疑聲音,當被問到,可看過李昌鈺鑑定結論內容時,得到唯一的反應卻是支支吾吾。

雖然,懷疑蘇案無罪的態度,在當時是如此令人三條線,而且有罪的調調,也並沒有因為李昌鈺結論「一人殺人的可能性大,四人殺人的可能性小」而放鬆太多,認為蘇案有罪的態度依舊、想法不打折扣。其中,不少是勤守禮拜的基督徒。

實踐菩薩道或耶穌道,那人就在燈火闌珊處

沒有經過一番寒撤骨的中產階級,哪裡能體會扛著鐮刀與榔頭討生活的不安心情,以及被資本家制約的處境。

佛教說的人間菩薩,基督宗教愛談的耶穌腳跡,這些所謂的名門宗派的旗下子弟,幾乎已是受到佛或上帝眷顧的中產階級;誠然有許多人會因為經典而反省,設身處地以同理的心貼近苦難社群,但也更誠然的是,菩薩的救苦救世或耶穌的捨命救贖,已經是所謂名門昇化自己靈魂的知識道理,信眾分以置身事外的修道心境,沈浸在救世救贖的古老典籍,盡情享受靈魂被盈耳的阿彌陀佛、阿們淨化後,得來的喜悅。

認識這位台大
學生(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908/34494705/),聽他侃侃而談都更受害權益的諸多細節,研究細膩,會初以為他就讀研究所。而認識他,是採訪在一場室內演講場合的夜晚,他用幾乎兩小時的時間向諸多長輩介紹都更的不公義處在哪裡;也基於人權,尤其是國家憲法已經保護的基本人權,他向一群年齡是他父母爺奶的長輩闡明,關心都更議題的社運團體要奮戰到底。演講事後才知道,那晚的隔天,是台大期末考。


打破不公義結構,實踐人間菩薩道或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的耶穌道,漠然回首,那人就在街頭的燈火闌珊處!





神人馬英九,台灣GDP劣居亞洲之末

台灣GDP劣居亞洲之末,消費不振、出口衰退,第二季更糟,媒體報載「政府拿不出藥方」(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516810118335412&set=a.275097039173389.87655.212660365417057&type=1&theater

唉唉唉,國際社會都共同遇到了雷曼兄弟、次級房貸、歐豬四國赤債等所引發連續的金融海嘯,咱們的馬總統都利用說嘴了,嘴硬他的中華民國經濟每況愈下的錯,並不在他,而是錯都在國際。

人說股市是預見經濟趨勢的櫥窗,在一片亂局的國際經濟裡,美國股市已經在過去的一年裡穩健成長,而且,俗稱垃圾債券的企業高收益債價格,也跟著股市成長而穩定爬升,這象徵景氣雖然緊俏,但是經濟並非強弩之末。

過去,一向與美股連動關係係數相當高的台股,自從馬英九上任總統以來,連動係數一直不斷縮減,迄今美國股市,已經緩步往上飛天之際
,台股完全跟不上美股反轉,指數依然盤桓震盪不已,成交量也依然低靡。

再看亞洲股市,過去長達近兩年的時間,一路衝過高點,氣勢如虹,是到了最近高點盤桓,格局才略為短線下走;反觀馬英九的說謊633達陣,以及配套賣掉台灣貿易主權的ECFA,後又有接續喊出逆轟高灰的黃金十年,可是橫豎怎麼看台灣股市,氣勢總還是低靡不已,看不到任何一丁的硬裡;有的話,也只是短暫的回光反照,之後又是頹圮。

馬英九,人民沒見到他口若懸河要打造台灣成為擁抱國際金融的金融中心,卻只見到的是,犧牲掉我國會計主權而方便中資進入台股吸納游資的ETF。既然,原本是四小龍的塚花冥果,其經濟成長率如今頹廢到亞洲之末,不知道咱們這位被689捧為神人的總統馬英九,面對這項事實時,他這回繼續假裝神人的藉口,又會是什麼?

2012年9月3日 星期一

華隆罷工凸顯勞基法是不能紅燒來吃的鯉魚飄

以下是小弟的昨發。

今午(9月2日),小弟與教會一位在職場裡摔斷肋骨三根的女青年閒聊,關心她正在療傷的處境,也一起回顧她過往曾經遇到不義資方的勞工生涯,她是個小姑獨處,收入僅能勉強餬口的單身族;於是,我們談到了台灣勞工的悲歌。

台灣勞工的職場,多屬在中小企業裡,然而國家空有的勞動法律,是政府無能保障勞動者權益,僅沽名釣譽守護著國營事業與銀行公業等的樣板工會,可是那些胼手胝足、造就出台灣經濟奇蹟的800萬勞動者,他們的產業工會在哪裡?

政府只說自組工會是人民結社的自由,無從干涉,但是不願意面對的是,台灣勞工不敢籌組工會的現實。據說是人口數目800萬的台灣勞工,多數分散在中小企業裡,能夠圖的,不就是讓家庭或自己的生活能夠溫飽的餬口,會有誰膽敢甘冒被炒魷魚的風險,起身立命,背起基督教常說的十字架,瀟灑揮袖,去當個丟掉飯碗、讓人憑弔的捨命英雄?而現在,那個還在頭份罷工的華隆工會,是已經火燒屁股的時候,才知道要展開自力救濟,可是為時似乎已晚矣。但是,當工作還在有勞就有穫的昌平時期,籌組工會,有誰敢登高一呼。

這個號稱的800萬勞動人口,他們\她們有勞就該有穫的勞動權益,真得無法與捧鐵飯碗的貴族勞工相提並論,什麼加班津貼保障、醫療保障、退休保障、子女教育學費保障,以及減免稅保障、購屋優惠保障,甚至連旅遊或消費都還有可以獨善其身的消費優惠保障,更別提那個叫人捶胸頓足、藍綠政黨都不敢動的18%優惠存款保障,這些令人眼光晶亮的勞動權益保障,對800萬繳稅的勞工人口來說,只能自嘆弗如;唯伎求的是,上蒼能夠施威,使勞基法落實在台灣勞工人間,而不再像個高掛屋頂的鯉魚飄,雖然鮮豔奪目,但是不能拿來下鍋紅燒吃。

人家常說官大學問大,常被基督教界捧為聖人的王建煊,都直說了那些勞動國家庶務的人人,都是腦袋優秀的仁人,通過科舉所以才能夠為國為民、都是一等的才人;言下之意,為國營勞動事物的勞動者,享受到你我國民不能享得的待遇,是無可厚非。

一個沒有普遍性工會的社會,小弟主觀以為,這樣的社會會是一個被右派政治牽著鼻子跑的犁田牛,因此,不能當飯吃的公民意識與憲政民主,永遠都不會是國民心中的重要,於是,對有志者而言,提升公民意識、落實憲政民主,也近乎是空中樓閣的假想而已。

「我很感謝上帝,保護我沒有摔到脊椎,不然後果會更慘。」這話是該青年身處療傷困境,卻依然感謝上帝的信心感言,小弟不得不由衷佩服。也難得有時間,小弟能夠與該受傷青年閒話家常、談論勞工權益,泰半內容,其實也談到的是在教會裡擔任幹事的勞動悲歌;原因是,其姐在某教會裡擔任幹事的勞動權益受損不輕,其姐敢怒不敢言。

關於殺傷教會幹事勞動權益的鳥事,就目光如豆、眼界狹隘、立場靠左、沒讀大書、喝酒吞飯的小弟有發現,勞動基本法能夠用於教會幹事一職的,縱橫東西南北,僅及於少數教會,換言之,多數在教會裡工作的「勞工」,並未受惠。可如此的現象,是有政府說的規範做後盾?還是教會暗槓了幹事勞動權益而所定下的台面下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