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0日 星期一

創新喪禮,基督徒放心表敬意,可望搭起福音橋樑

《2923期》二月十四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客家宣教委員會通過「創新喪禮與敬祖」,其中提到向亡者鞠躬、獻花的「致敬禮」,若能在教會体制內建立,可以解決亡者家屬因為宗教不同引起的家庭爭端以外,連帶在掃墓時墓碑前、或年節敬祖的祖先牌位前,都可以為基督徒在傳統喪葬文化裡找到合宜、沒有罪惡感的表達方式,而更重要是,不會與非信主的國人產生隔離,搭起了教會在國人最重視的喪葬、敬祖文化中的一座宣教的橋樑。客宣委員會近期將提案至總會信仰教制委員會討論,待通過後,舉辦全國性說明會,讓地方教會有所依循。
該提案是引用客家宣教神學院院長溫永生牧師撰寫「基督教創新喪禮與敬祖事工的研究」作為說明。說明指出,向遺體鞠躬、獻花的致敬禮,原則是「延用活人禮節」。舉例來說,在台灣的處境中,我們迎見長輩、親友拜別時,習慣以「鞠躬」行禮表達,在面對死後長輩、親友的遺体、遺像,也以「鞠躬」表達孝心或敬意,豈不是很自然不過的事?此外,活著的時候,我們會在機場接機、慶生會、畢業典禮、頒獎典禮、婚禮、洗禮、醫院探病等都在送花、獻花,而死後,也向亡者獻花,不是也很自然地表達對亡者的感恩、懷思或敬意?
另外的好處是,教會可以直接或間接向未信者表明,拿香拜祖先是不合宜的!因為,活著的時候,並沒有用這般的禮節相待,有助於基督徒站穩立場。當然,這原則也有讓教會外爭議的地方,例如,既然延用生前做法,為何不能供牲禮素果、燒紙錢?活著的時候,都有供飯食、給錢等方式孝敬父母,為何死後不能以類似方式表示?
對此,報告指出,這方面只要分清楚「禮節」與「生活需要」的區別就可以辯明,因此教會可以回應:「若死者真有這需要,我們理當如此孝敬,假如已不需要,為何不能採用更方便、更環保的做法呢?若是陰間真如陽世有食衣住行育樂的需要,一般人所做的也十分不夠呀!」強調活人「禮節」,不擴及「生活需要」的層次,這原則十分管用。
報告書充分詮釋神學論述,甚至以新約聖經中的使徒保羅宣教成功的秘訣,以及馬偕博士來台宣教委身,都指向「作僕人」是宣教策略運用的原則,就是「只要不違背聖經,就充分地認同當地人,尊重當地文化,以僕人的心服事他們,傳福音給他們,使他們得救。」
另外,溫永生在報告中提到,牧會除偶像的經驗發現,拿下祖先牌位最令事主痛如刀割,讓生長在長老教會第五代基督徒的他,真的很難體會,拿下祖先牌會痛徹心扉?因此警覺到,客家福音工作要有大的果效,非從祭祖問題尋求突破不可!所以同樣根據神學論述基礎,研擬出,倒水、獻花、點燭的「追思三禮」。強調的功能在於高舉神、鼓勵及提醒基督徒重視孝道的實踐,以及見証基督信仰是重視祖先與孝道的,進而搭建溝通教會外的福音橋樑,可用在「敬祖大會」及「創新喪禮」的儀式中。
總會客家宣教委員會幹事彭志鴻牧師表示,台灣教會至今仍然固守早期宣教師帶來的西方教會文化,在喪葬儀式上,與台灣傳統習俗格格不納,更別提敬祖,卻想要復興教會、引領更多人民信主,只會事倍功半。
彭志鴻以基督徒的父母一旦過世為例指出,尊崇教會傳統喪葬禮儀,不免心中狐疑,「難到生我一生的父母,我跪下去磕頭不行嗎?這是我們自然真情的流露啊!也是根深蒂固的倫理文化呀!」他直言不諱,教會忽視民間喪葬,等於是漠視喪宅的感受,尤其是處境在97%未信主的社會當中,那是宗教高傲的態度,「我們堅持『道成肉身』,可是在喪葬禮儀上,卻少了肉身,反而顯得神味很重、人味卻很少!」
雖然,信仰教制委員會在2005年版訂,信徒在不忌諱的情狀下可以選擇向亡者跪拜禮,「但是有在告別式上這樣作的教會,微乎其微;雖然,我們在神學院談本土神學,很多事都可以作,可是一旦牧會,怎麼doing?反而成了一個大問題,」彭志鴻指出,教會不會在喪葬禮儀上增加這一道程序,最根本原因,是長老教會管理教會的小會結構以多代家族為主,不明白民間習俗的內涵,認為教會喪禮最是備極哀榮與榮耀的緣故;當然,傳道人必須負起教導責任;一旦信仰教制委員會通過提案,會舉辦全國說明會,讓地方教會明白箇中道理。
「除非教會不宣教,那就繼續固守著傳統的教會文化,」他語重心長說道,台灣人口已經步入高齡社會,更何況長老教會遍及台灣鄉村,為了宣教緣故,基督徒對民間習俗不能再置之不理;而自詡能廣納百川的長老教會,卻在喪葬連結民間習俗的禮儀上,與同樣是客家的外教派,明顯是落人於後,「我們相信,佔基督徒人口一半的長老教會加入『創新喪禮與敬祖』,會影響其他教派跟進,」彭志鴻相信,國人在聽信福音的路上,能掃除喪禮、祭祖的絆腳石,教會迎向增長與復興,更加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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