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是一條破布的反同文宣?

針對台灣同性婚姻提出的訴求反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TO6q3pQ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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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反同團體自知理虧了?

之前,胡扯八道同性婚姻法是多p、亂倫的反同組織,小弟猜測也許應該是自知理虧,所以近日又改懸更張,改以回到法案本體的法律,陳述進擊,製作出了這支6分42秒的網路文宣。旁白以非常「理性」的口吻(又是理性。小弟最近很討厭以理性樣貌假掰理性去排除他者的潔癖團體),甚至套用釋憲案,以非常法律的口吻去解釋同性婚姻違憲。

這支文宣,小弟看到最後,當旁白說到台灣時,出現了一面飄揚的中國國民黨黨旗(回到正確歷史,中華民國旗不是長這樣的),小弟就整個軟腿,因為,這又是一個不視正史、被假掰歷史洗腦徹底的團體,那這樣的團體,還能夠吐出個象牙來ㄇ?

從頭到尾,都是斷章取義,小弟沒時間一一反駁,就影片開宗挑明的憲法,就讓沒讀過什麼大書的小弟,稍微來個打臉文一下。其實,小弟非常期待反同組織可以來就法論法,畢竟反同組織自己改口說的,反同團體所反對的,是尤美女立委提案的同性婚姻法案,不是反對同性戀、沒有歧視同性戀。雖然反同團體的邏輯是這樣經常矛盾,但是沒有關係,能夠願意進來論法,而不要反對法案卻又在法案的外圈講些令人噴飯的胡扯八道的低品言論,那就是我社會崇尚禮義廉恥的公民與道德的禮貌與守序,獲得到全面提升的啊啊啊啊啊啊(高舉手勢與遠目的方向一至)

文宣指出,根據大法官釋憲242、362、552、554釋憲案,均支持一男一女婚約,可見憲法支持一夫一妻制度的婚姻關係。喔,是這樣子的嗎?

首先,242號是針「對於國家遭重大變故,夫妻隔離下之重婚關係得撤銷?」的釋憲;而362釋憲,是針對「民法重婚無效之規定違憲?」;之後的552釋憲,則是繼續針對362案的補述「類此之特殊狀況」;繼之的554案,一如該反同文宣講的,是針對「通姦、相姦者處以罪刑,是否違憲?」而進行的釋憲。

該文宣提到的這些釋憲案,都並未針對同性婚姻是否違憲,進行釋憲。請問製作這文宣的反同,242、362、552等這些釋憲案,都不是針對同性婚姻是否違憲而進行的釋憲,但這樣的說明,反同團體怎麼不在文宣裡面也予以交代,卻只單挑554,然後學習電視消音,或是斷章取義,指稱這些釋憲案,都支持一夫一妻婚姻制度,進而自己解釋憲法,指憲法支持一男一女婚約。咦,這手法很熟悉唷,是又開始仿效反對性平教育的移花接木了喔。

再說,反同提到的這些釋憲案,大法官並沒有針對法律不准同性戀結婚是否違憲問題表示見解,而是結婚要件是民法(現行)所規定,同性戀可不可以結婚,這是立法裁量問題,與違不違憲無關。既然,同性可不可以結婚是立法裁量問題,尤美女所以提案修法,何來這部修法的內容違憲?

其次,種花冥果大法官會議,尚未有針對同性婚姻是否違憲,提出釋憲案,但是在554釋憲案裡面,確實已經透露出同性婚姻合法的端倪,而就這點,反同在這次的影片文宣裡,也並沒有針對這樣的端倪,提出反駁或予以否認,只是跳tone到另一個跟這端倪無關的詮釋框架裡。

就法論法爭論立委提案的內容是好,因為,從中才可以抓到假冒理性的狐狸。如此醜陋伎倆,把釋憲案移花接木,之後扭曲憲法,反同組織還真他馬的敢,說穿了到底,就是這些假掰理性的宗教團體,還真是他馬的敢。

該文宣其他的反駁,同樣也是斷章取義,不問脈絡的究理,例如,該文宣談到國際社會,開始有國家通過同性可以婚姻,然而,這走向並不是該文宣所講的,什麼國際社會反對同性婚姻的比例高於支持,一語掩蓋全球通過同性婚姻是逐步增加的國際趨勢。但若真要說國際社會反同的比例強大,其實早在百年以前,全球社會都在追殺同性戀,那才是強大,反同組織怎麼不開這個壺嘴的呀!

而該文宣又提到的米國,這個也是很扯,那怎麼不提到米國已經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的釋憲案呢。這不是腦袋偏頗,那什麼才是腦袋偏頗?這不是斷章取義,那什麼才是斷章取義?

小弟光拿出個該文宣想要仰賴憲法反駁同性婚姻法的這一點而已,便發現這文宣盡是矯情作態的一條破布,至於該文宣其他的反駁,還需要沒讀啥麼大書的小弟,再去費力動牛刀砍批其他嘛?小弟沒讀啥個大書,真的是費力扛牛刀,因此相信,學富五車的鄉民臉友們,絕對可以輕手一揮倚天劍,再次戳破反同團體假掰理性的新文宣。任娘卡好,小弟又提到這兩天很討厭的理性這兩字惹。

最後,發現這是條破布的影片文宣,竟然關掉評論,不讓人留言。反同團體,你們對自己在這文宣當中所主張的言論,是這麼沒有信心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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