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5/today-p7.htm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該報導的文很長,是因為他是侯友宜,所以談起了死刑話題就很有份量?一份吃到飽份量的文章,如果沒有了質量,讀者卻還能夠被煽動起來的,小弟大膽臆測,那人會是個人云亦云、囫圇吞棗的大雄們。
一、侯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侯指稱的所謂實證在哪?是侯沒有告訴記者?還是記者礙於篇幅字數,所以沒寫。針對侯的說法,首先,聯合國自從1997年開始,「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每年都會通過一項決議來呼籲廢除死刑,最近一次關於廢除死刑的決議案,則是在2005年4月以有史以來最多的81個國家所贊成通過;根據聯合國在1988年的研究,並於2002年所作有關死刑與殺人犯罪率之相關性報告指出,「相信死刑能夠比刑責較輕的生命徒刑更能大幅遏止犯罪率,是不明智的。」此外,根據加拿大官方研究,每100,000人中殺人犯罪率在1975 年高峰時期為3.09,接著在1976年廢除死刑後,1980年的犯罪率卻下降至2.41,在2003年為1.73,與1973相比降低了44個百分比,並且為三十年來最低。
二、侯稱,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駁斥司法誤殺可能。針對這點,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永頌律師曾經指出,被告因為遭到警方刑求而自白,含冤入獄不勝枚舉;他指出,台灣司法冤獄頻繁,都在檢警辦案態度只有大膽假設,沒有小心求證,距離科學辦案非常遙遠。話說侯友宜也是辦案的警ㄚ。除了蘇建和案,還有其他尚未平反的死刑冤案,支持死刑的社會大德們,應該不會不知,何況還有更多的是其他非死刑的冤案。
除了林永頌,另外也姓林的是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他常說台灣司法體系下的法官多數心中沒有『無罪推定』。這話應該大家不陌生,關心死刑議題的社會大德,也應該不會有人反對林的說法;但是,台灣的檢察官竟然可以不必負擔舉證責任,同時法官也無視「無罪推定原則」而妄下對被告判刑,檢、警、法等皆毫無「無罪推定」理念,這不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嗎?根據這點疑問,社會大德應該會提出反問,何不促立法院修法防杜。關於這問題,林峰正是這樣回答,他指出,司改、人權、廢死等團體已經倡議也遊說立院多年,無功而返的原因是,警政署也遊說立法院與內政部,反對修法,導致修法遲遲未果。刑警出身的侯友宜曾經官拜警政署長,他駁斥誤殺死刑的可能,顯然與民間司法從業的專業理解,差很大。
這篇報導侯友宜專訪的文很長,小弟才疏學淺,也僅是一枚只懂喝酒吃飯的粗人,拜讀該文章的前面不到四分之一處,就點出了侯論是沒有佐證的斷言,所以剩下的四分之三,小弟就懶得繼續看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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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則留言:
你的論點也有很大的瑕疵,就你所說
”此外,根據加拿大官方研究,每100,000人中殺人犯罪率在1975 年高峰時期為3.09,接著在1976年廢除死刑後,1980年的犯罪率卻下降至2.41,在2003年為1.73,與1973相比降低了44個百分比,並且為三十年來最低。“
想請問一下這裡提的犯罪率包含哪些犯罪?假如你看完原本整篇內容,你就會知道侯友宜先生有數據支持死刑可以使重大行案犯罪率下降。換言之,輕微犯罪率和死刑也許沒關係,但是重大刑案可以獲得遏阻。
此外,你的用語把廢除死刑和犯罪率下降做了聯結,這個聯結的邏輯也有問題。如果廢除死刑和犯罪率下降真的有關係,那請問如何解釋在廢除死刑(如你所說,到了2003年犯罪率下降至30年最低)之後一路下降的犯罪率?這是否表示犯罪率下降可能另有他因?如果真的另有他因,那麼廢除死刑和犯罪率下降的聯結的成立性,就非常可疑了。
犯罪率,指的是「殺人犯罪率」,文章有點名出來。至於,殺人犯罪是性侵殺人或強盜殺人或擄人斯票等哪些行徑,小弟在這部份確實沒有深入瞭解。感謝指正,小弟改日會試圖挖掘,查看是否有進一步的分析資料。
小弟確實沒有看完這全篇的專訪報導,原因已有說明。感謝提醒,文章有侯友宜所提減緩擄人斯票案件數據,小弟同樣也改日會就這項數據,試圖再做進一步瞭解,擴大查看台灣死刑期間與暫停執行死刑期間(2006~2009),分別跟重大犯罪(閣下指的應該是包含擄人斯票的所有殺人犯罪)間的關係為何。
死刑沒嚇阻力?台灣每十萬人殺人率已經比德國低了,而且只會記續低下去,因為 歐州廢死國家 之所以廢死後殺人率下滑是人口老化所致 想想德國人口65歲以上就佔了20%以上, 這種老人國 殺人率要高還得了. 台灣則是要邁向老人國中,所以殺人率會越來越低~~~~~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137616233
殺人主要族群18~40歲的男性有關,大概進8成的殺人犯都是這個年齡犯案的,所以一個國家只要18~40歲的男性佔人口比例越少,故意殺人率就會越低
真相:[全球犯罪率為何同步下降?]2003 年至 2013 年間全球各國暴力、財產、毒品等犯罪率整體均呈現下降趨勢,原因的解釋各國在學術研究上還沒有定論。
https://www.tpi.moj.gov.tw/HitCounter.asp?xItem=496445
實際的情況是,影響犯罪率的變因太多了,有許多無法全部抓出來的因素使全球犯罪率同步都在下降,因為影響因素太多了,甚至多到可能找不完,所以要探討死刑的影響力,不適合在這麼複雜的情況裡探討。所以用這樣的數據來支持死刑無法遏止犯罪,是不準確的。
死刑至少可以減少假釋再犯的機率,這是廢死做不到的。台灣假釋再犯率:「殺人罪」五年平均再犯人數為33人,殺人假釋再犯率為8%
https://www.follaw.tw/f04/15085/
[死刑有沒有用?這些殺人犯假釋後全都再次殺人]
http://hottopic.chinatimes.com/20160330004362-260803
死刑可以把8%降為0%,當然可以降低犯罪率!
[死刑有法就該執行!羅瑩雪:現在不太可能有冤獄]
「羅瑩雪對此表示,過去因犯嫌會被刑求或有可能出現冤獄,但現在刑事偵查技術進步,而且重視程序正義,偵查辦案嚴謹,不太可能出現冤獄。而且法院判死刑是三審定讞,檢方在每一審級都仔細檢查證據是否薄弱,是否可提非常上訴。」
https://tw.news.yahoo.com/%E5%BB%A2%E6%AD%BB%E8%A1%8C%E4%B8%8D%E8%A1%8C%EF%BC%81%E5%89%8D%E6%B3%95%E5%8B%99%E9%83%A8%E9%95%B7%E7%BE%85%E7%91%A9%E9%9B%AA%EF%BC%9A%E6%9C%89%E6%B3%95%E5%B0%B1%E8%A9%B2%E5%9F%B7%E8%A1%8C-075308490.html
1.近五年台灣因「刑求+證據薄弱」而判死刑的案例有嗎?現今趨勢「刑求+證據薄弱」而判死刑的幾率多大?
2除了江國慶肯定為冤死,盧正、杜氏兄弟可能為冤死,其他人都還活著。很弔詭的一個問題,如果當初黃志成、 鄭性澤、徐自強、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未被判死刑,他們現在人會不會還在牢裡?因為被判了死刑得到人權人士的優先解救,所以現在他們獲得自由?若此推論為真,則結論是:司法審察草率造成冤獄,但死刑救了他們!真正被死刑害死的,以目前來看應該只有江國慶、盧正、杜氏兄弟,然後請回到第1題。
3.確定沒抓錯人的現行犯為何也要一起廢死? 再回到第1題,用冤獄綁架廢死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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