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9日 星期六

「東發條例」 誰發?

轉載《台灣教會公報》2011-01-19

【邱國榮台北報導】

民間團體形容《東部區域發展條例草案》是一部官商勾結、變賣國土、圖利財團、破壞自然資源之嫌的草案。在得知立法院將針對該草案展開兩黨閉門協商,搶在本會期結束前讓草案拍版定案時,地球公民基金會串連了超過20個反對《東部區域發展條例草案》的民間團體,1月12日上午緊急召開記者會,抨擊該草案一旦通過,將是「中華民國在台灣」史上,展開最大規模的土地變賣。他們呼籲立委諸公將草案退回相關的委員會內討論,並針對爭議性的條文召開公聽會,別讓「東發條例」變成圖利財團的尚方寶劍。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台灣的東部與西部平原的經濟差距逐年擴大,台東與花蓮當然需要發展,對東部發展條例的立法精神予以肯定;但是,草案對土地開發的內容不明,民間團體十分擔憂,疑慮其中包藏著賤賣國土的鑿痕。對於「東發條例」,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主進步黨,均提出各自版本;不過,反對的民間團體則強烈反對「國民黨版」與「國民黨籍立委王廷生版」,直指這兩個版本將會使東部的公有土地全面財團化。

地球公民基金會國會研究員李怡蒨指出,「東發條例」開宗明義聲稱,將以「資源永續」的方式大幅促進花東發展;但是,作法上卻排除了土地相關法規,它猶如一把尚方寶劍,使既有關於土地的法律碰到該條例,得一律轉彎,方便將國有或公有等土地,快速釋出給財團利用;如此,勢必加劇東部觀光產業發展爭議,而最著名的例子便是花蓮的七星潭濱海渡假村開發案,以及台東的杉原美麗灣飯店案。

此外,草案內容對土地變更釋出的範圍,竟然未排除「環境敏感區」,亦備受質疑。公民基金會指出,花東地區之所以有高達87.5%的國有土地,是因為狹窄的花東土地非山即海,這些地質極不穩定、環境非常敏感,建築安全與環境承載量等皆需經過審慎評估。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教社委員會幹事黃哲彥牧師(圖左3),代表長老教會出席這次記者會,表達支持反對該草案的聲音。他說:「我們贊成發展,但是反對財團式、殖民割據式的發展方式;台東有87.9%的土地是屬於國有的土地,如果縣長握有將土地釋出的權力,後果將不堪設想!」

當天,立法院針對該草案進行兩黨協商,結果宣告破局,未能在這次院會會期結束前進入3讀。不過,反對該草案的民間團體不敢大意;因為立法院長王金平裁定再行協商,表示該案最快於下會期審議。本案未來發展,值得各界再關注。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