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勞工反貧困 憤拒政府企業壓榨

轉載自《台灣教會公報》3090期之〈專題報導〉

勞動節大遊行突顯窮忙與過勞 勞團建議修改法定工時均衡工作與家庭

【邱國榮專題報導】今年的勞動節遇到星期假日,行政院勞委會規定,企業雇主必須給予勞工補假一日;然而,這個百萬勞工該有的福利,許多產業工會、職業工會,以及社工、護士,甚至醫師等團體並不領情,號召所屬的勞動者在勞動節當天,走上台北街頭向馬政府抗議,訴求「反貧困」,其中超時工作的過勞問題,引人注目;而遊行的隊伍中,還有許多是沒有任何工會或職業團體撐腰的勞工,平日的上班是分布在各中小企業裡,這群勞動者的處境,值得關心。

一位頭髮灰白,臉戴口罩的婦女,形單影隻地走在遊行隊伍中,戴口罩是避免曝光而丟掉工作;這名婦女在一家教育事業的小企業裡負責打理員工中午與晚上加班的伙食,以及維護公司整潔。她指出,過去曾經是工廠作業員,後來轉到這家小企業工作迄今15年的時間裡,僅休過假3天,其中包括病假一天。問這名婦女,為何能夠忍氣吞聲?她回應,是眼看再過3年就有一筆勞保退休金可領,萬一賭氣離開,退休金將因為工作未期滿年限而遭到折讓,得不償失。

類似這名婦女背後沒有工會撐腰,甘願忍耐超時工作的勞工,在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台灣到處可見,這群勞工面對著物價上漲但基本工資不調漲,陷入了「窮忙」與衍生的「過勞」壓力,只有忍耐與無奈;根據勞工社運團體的說法,全國勞工不分職業類別,正面臨著資方壓榨勞動價值的威脅,而且與時加劇,因為官方放任不管,更導致社會貧富差距的擴幅速度,逐年擴大。

大同工會理事長林進勇是反貧困51大遊行的總指揮,他指出,物價上漲超過10%,勞工要求行政院調漲基本工資5%,調漲到22115元遲遲未果,可是行政院工研院卻居然拿人民納稅錢,於日前開課教導企業主如何規避《勞動基準法》的作為,令人匪夷所思,勞工當然怒不可遏,甘願犧牲勞動節假期,上街呼籲馬總統回應勞工要求基本工資調漲的訴求,否則憤怒的勞工一定會用選票教訓馬總統。他指出,這幾年台灣的勞工勞動條件每況愈下,許多勞工在「失業」或「過勞死」之間徬徨;去年,基本工資雖然往上微調了600元,但是台灣勞工的薪水依舊退到13年前。

勞工超時工作所產生的過勞問題,與基本工資跟不上物價上漲所導致的貧困問題,已經向下波及了青年學生。學生面臨節節升高的助學貸款,半工半讀已是必然,而畢業後,原期待進入有前途的公司擺脫負債,卻只能超時工作,否則無法確保自己在公司的「產值」,結果便是容易發生過勞死;可是《勞基法》僅對員工過勞死的企業「重罰6萬元」,此罰鍰對資方來說,根本是九牛一毛。因此,學生團體於反貧困遊行中演出行動劇,諷刺台灣科技財團散發國際的光環,是逼迫青年勞動者過勞工作所換取而來的。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資料,2010年經濟成長率擺脫2008年金融海嘯所帶來的影響,難得呈現雙位數的成長,來到10.82%,顯見工作時間排名世界第2長的台灣勞工所付出的努力,協助了企業營運成長;但是,這漂亮數字並未回饋勞工,反而得持續超時工時,加上物價不斷上揚,貧富差距跟著持續擴大,上班族面對經濟的壓力,未減反增。

為此,勞團針對超時工作的問題,提出改革建議,指出現行《勞基法》的法定工時,於2000年從每週48小時修改為2週84小時,看似週休2日,但其實許多產業並未落實,甚至變相以「責任制」增加工時。因此,勞工應比照公務員真正落實週休2日;建議《勞基法》的法定工時修改為每週40小時,以均衡工作、休閒與家庭生活,避免勞工過勞情形一再發生。


[鄉村篇]改善貧窮 產業環境要改變

【陳韋鑑專題報導】在社會關注都市化的今日,鄉村有許多面向的問題被忽略。彰化為台灣農業大縣,彰化中會路上教會陳澤胤傳道與草港教會楊善雄傳道都認為,鄉村產業環境式微導致年輕人必須離鄉工作;失業率偏高又造成隔代教養或單親家庭;加上經濟弱勢,很容易造成下一代在升學路上有挫折,失去受高中職教育的機會,不要說上大學,連一技之長都很欠缺。

失業同時又處在低成就的狀態,反社會化的行為就成為部分青少年彼此認同的方式。如果不是教會出手「攔截」,這些孩子,可能就會成為小混混們的學弟。楊善雄說,「有時會開玩笑的跟這些孩子說,你們是要來教會被點心控制,還是要被外面的毒品控制?」這顯現有些小孩連基本的溫飽都出問題。

這些狀況不是個案,陳澤胤表示,路上國小的老師曾統計,以全校學生家庭背景為例,扣除低收、身心障礙、單親、隔代教養與近貧,再扣掉重疊的狀況後,「剩下的非弱勢家庭,也就是所謂的正常家庭只有41.3%,」這是多麼令人意外的數字,然而路上地區還不是最糟糕的,陳澤胤說,隔壁的新村地區,連國小都廢校了。

面對產業環境帶來的貧窮問題,楊善雄說,他的會友種稻米兩分地,辛苦了3個月只賺3萬多元,這還不算投入的各種成本,這樣如何留下年輕人種田?陳澤胤進一步指出,「鄉村的貧窮不只是缺現金,而是缺乏穩定的產業環境,穀賤傷農一再發生,物價不穩農民賺不到錢,多年來政府缺乏有效的努力,菜價一跌,農民損失真的是血本無歸。」

農業的慘白,使得部分人士歡迎國光石化提升地方就業率,楊善雄說,「還好國光石化被擋下來,當初就是因彰濱工業區成立,讓草港這邊靠海吃飯、撿拾蚵、蛤等的漁民完全失業,」然而,到彰濱工業區的求職者,卻發現要與低薪的外勞競爭,「月薪低於《勞基法》規定1萬8000元的狀況非常普遍。」

兩位傳道沒有被環境困難打倒,除了弱勢兒童課輔班以外,兩人均提到要在產業環境方面作出改變,包括陳澤胤提出的「志工旅遊」,與楊善雄提出的「公益販賣」等,都試圖從源頭改變環境。這些嘗試需要許多資源,但如陳澤胤所說,「若政府能夠從產業環境及政策上作出改變,教會需要補的洞就小,才能幫助更多沒被看見而卻有需要的人,這才是NGO要作的。」


[都市篇]拒絕壓榨 勞工意識須覺醒

【陳韋鑑專題報導】「貧窮不是問題,問題是貧窮帶來的傷害,是一種失去盼望的人生。」七星中會的青年吳弟兄這樣表示,貧窮的傳統概念是基本生活發生困乏,然而對物質富裕的人們,當存活不再是問題以後,到底「貧窮」指的是什麼?

國立大學、國立研究所文組畢業的吳弟兄現年36歲,離開校園後從事媒體採編相關工作,提到上班族的貧窮問題,他認為過去台灣以中小企業撐起經濟,「當人家員工只是過渡,有能力的人最終還是會自己創業,這是老一輩的價值觀,再加上『勞工』這個標籤有影射共產黨的污名化,因此人們對於勞工問題始終是冷漠的。」

這樣的冷漠對於年輕人有什麼影響呢?吳弟兄表示,台灣的勞工漠視《勞基法》,過勞死的新聞已成常態,「連醫學生都會過勞死的社會,對勞工問題已經不是冷漠可以形容了,簡直是殘酷!」而對上班族來說,付出這麼長的工時,卻少有公司按照《勞基法》付加班費,「上班須打卡,下班責任制已經變成一種默契,壓榨變成不合法卻合習慣」,「當你被如此壓榨後,每個月領到的薪水只有3萬5000元,你卻不敢抱怨,因為新進公司的大學畢業生月薪只有2萬元,而且比你還耐操。」

相較於大學畢業生的2萬2000元,自己的3萬5000元雖然已經高了不少,吳弟兄卻表示,「12年前大學畢業時,月薪就有3萬塊了,念完研究所之後還多5000元,這等於10餘年來上班族的薪資是倒退的,」說到這個吳弟兄算了起來,每個月的房租加上助學貸款就要1萬2000元,再扣掉基本食衣住行的消費,「看看房價,光是房貸的頭期款基本上就是個遙遠的幻想,」而過去10年薪資的倒退,更讓人無法想像未來的薪資有成長的可能,而人生精華的20年也就這樣過去了。

「當生活變得如此基本的時候,誰敢想像婚姻與生養小孩呢?」吳弟兄認為,環境剝削上班族的生命,這些基本的嚮往都是被壓抑的,「就算是教會裡,長老們本身是企業主或是軍公教的比例很高,他們只會說你要更努力,」吳弟兄認為,貧富不均很可能會毀滅這個國家,面對下次選舉,吳弟兄也是悲觀的,因為無法看見兩位候選人對於這方面有令人感到信任的思考與提議,他諷刺的說,「反正新而獨立的國家也不保證是幸福的國家。」


免債運動打破不公,社運串連批判不義

【林宜瑩專題報導】在資本主義國家興起後,工業先進國家運用第三世界國家的自然資源、農作物品、廉價人力等來生產商品,並重新販賣回第三世界國家,自第三世界國家賺到錢後,又將大量資金借回給這些國家,使其產生高額外債,並以催逼債務等手段,開出不公平的貿易條件,對第三世界國家的自然資源與廉價勞力大肆掠奪。如此惡性循環,讓富國與窮國的差距拉得更大;因此,有許多國際輿論和第三世界國家的民間團體不斷發聲,堅持認為應取消窮國的外債,於是便有了所謂的「免債運動」。

國與國之間取消外債的例子很多,從1917年俄國外債被取消、1929年全球經濟危機後取消南美洲國家外債、1941至1952年日本外債被取消、1953年的51%德國外債被取消、1991年取消波蘭積欠法國「巴黎俱樂部」一半外債、2001年阿富汗戰爭後,美歐等國取消巴基斯坦外債等等,都適時使這些國家得以喘息與重新站起來。

1980年代開始,免債運動更是國際運動的主軸,例如拉丁美洲國家工會及農民組織,都致力爭取歐美國家能取消拉丁美洲各國的外債,1980年代後期,非洲各國民眾對取消外債呼聲漸高。

後來,西方國家的民間組織如比利時的「第三世界免債委員會」(CADTM)也開始聲援,從1990年開始「這樣夠了!」另外,1999年「南方千禧年免債運動」始於南非約翰尼斯堡,現在總部位在菲律賓,串連了亞、非、拉丁美洲等南半球的社運團體。法國的「債務與發展」運動更把非政府組織、聯合國等組織連結起來,針對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幣基金、8大工業國組織的政策提出質疑、批判與施壓,讓「免債運動」有了些許的成果,且該運動至今仍持續進行著。


富人減稅債留子孫 緩繳運動籲關注

【孫一信/特稿】「人的倫理能力與團體的大小是呈現反比的相互關係。」這是美國政治神學家尼布爾重要的的核心理念,而這個核心理念正好作為近年來台灣不斷向財團傾斜的稅制變革的分析架構。

政府近3年來不斷為財團鉅富減稅,遺贈稅從50%降為10%、營所稅從25%降為17%及降綜所稅稅率並增加扣除額、期交稅、土地稅和制定產創條例延續4項促產租稅優惠等,每年稅收損失將近2000億,我國2010年的國民平均稅賦負擔率掉到11.9%,不到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國家平均26.7%的一半。我國國家債務3年來不斷攀高,3年來中央政府共舉債高達1兆3000億,累計債務高達近5兆。

我國有錢人稅賦負擔太少,調降遺產及贈與稅最大受益者只有1000多人,國庫卻減少200億元收入;另外,根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2009年所得稅分析報告指出,年所得超過千萬的鉅富竟有16戶完全免稅;富人聚財最易的「以錢滾錢」炒股票、炒土地的巨額獲利,無需繳任何所得稅,也因此造成我國薪資所得稅負占綜所稅報稅所得的75%,是全球比率最高者,美國占56%、OECD平均僅49%,租稅不公可見一斑。

研究指出,我國所得重分配效果中,透過租稅工具只有7%,透過社會福利制度高達93%,與其他工業國家大約各半比例差異過大,租稅幾乎沒有重分配效果。

2009年4月28日,公平稅改聯盟邀請約30位稅改幹部,發起「公民不合作」緩繳稅運動,希望透過減少繳納聯盟計算出之不合理稅額進行扣減緩繳,透過訴願、行政訴訟及憲法官司程序突顯稅制不公的事實。

當時國民黨政府執政一年來(2009年),變本加厲圖利財團鉅富,一方面大量編列特別預算破壞國家財政秩序,造成債留子孫;另一方面不當減稅,稅基嚴重侵蝕。因此聯盟強烈提出以下訴求:

1.要求降低薪資所得稅負比率。

2.抗議劫貧濟富的減稅法案。

3.開辦長照人頭稅,不如不降所得稅。

4.要求促產條例完全落日,企業本應還稅於民。

5.反對任何減稅救產業、救運動、救文化的政策。

2009年5月起,稅改聯盟透過「全民申請緩繳1萬元稅額」運動,以「不合作」方式抗議,促進公平稅制,擴大公平稅基!稅改幹部特別使用最傳統的紙本填報納稅方式,並使用紅筆將少繳稅的部分做明顯記號。

稅改聯盟幹部紛紛接到補稅通知書後,隨即由義務律師開始冗長的訴願和訴訟程序,有人因家人收到補稅通知書不明就理拿去繳清稅款;更有些幹部根本沒有被國稅局抽查到。最後整體完成訴願被駁回、高等行政法院判敗訴、最高行政法院也判敗訴程序者大約10人左右,目前正在籌備憲法官司的進行。

因為這些努力,民眾開始明白,租稅不公、國債高築將造成台灣社會階級矛盾,也造成世代間的不正義;2年來,更發生希臘、愛爾蘭的破產和南歐國家債台高築,民眾也發現原來政府不是不會倒。租稅議題在歷史上是人民和國家、受薪階級和資本階級永不止息的鬥爭場域,卻也是民眾最難懂也最容易忽略的社會議題,基督徒應該投注更多的關注。(作者為星中義光教會執事,公平稅改聯盟發言人)


分擔原民苦難 分享上主賞賜

【撒盎斯‧尤命╱特稿】擁有相對穩定的收入、社會地位,是現代人的目標,也是所謂的中產階級。許多中產階級化的平地教會收入穩定、有足夠經費從事各項事工,對於牧養的牧者及管理的長老來說,是件可喜的事。然而,當我們擁有這一切的美好時,是否還有「基督十架心、人間苦難情」的信仰態度與行動?平地教會又如何看待在原住民教會牧養的牧者,努力改善會友經濟,信徒卻多數處在社會邊緣的事實?當我們為此禱告,呼求上帝公義的彰顯時,聖靈的感動有沒有讓我們付諸行動?

基督教會如何以行動「反貧窮」呢?從信仰的觀點來看,財富是上帝的應許與賜福,既是上帝的賞賜,祂必要藉著你我參與祂的計畫,善盡分享的責任。初代教會遵守教訓、彼此相通、擘餅和祈禱,凡物公用,按各人需要分給他們,實踐上帝的愛與公義,這是多麼美好的景況。我們不能自私的處在自我感覺良好的框框裡,單為自己的豐富而感謝上帝,而無視缺乏喪志的弟兄姊妹。我們亦要省思,對於支持、幫助原住民教會,是因認同、感同身受原住民處境,進而分擔苦難、分享榮耀;又或是帶有歧視,以高姿態或施捨的心態,將剩餘的給予呢?我們都是上帝的子民,在主裡沒有貴賤之分,當我們高唱「當你缺乏又喪志」時,又如何回應上帝?

中華民國所制定的許多法律及政策實為「滅族政策」,有陰謀的操作,讓台灣原住民族陷於「貧窮」之中,進而著行侵佔其土地、森林、河川、傳統領域等豐富自然資源。中華民國的「精彩百年」是台灣原住民的「苦難」的百年,此「苦難」從不間斷,如,美麗灣、核廢廠、東發條例、高台水庫、假自治法等諸多議題,原住民教會期盼平地教會一同關心和參與,使原住民能在貧窮的處境中,享有上帝所賜予人類的自由、平等、人權。(作者為泰中教社部部長)


反省「禧年」口號 恢復安息的意義

【羅光喜╱特稿】今年正值中華民國慶祝建國100年,許多教會配合著喊出「慶祝建國雙禧年」甚至「展望三禧年」的口號,實在是誤用聖經主題並曲解上帝旨意。

在聖經中,「禧年」主要是神民得地為業後,神宣示每第7年為安息年而過7個安息年之後的第50年為禧年(利未記25章3、10節)。禧年就是神悅納人的年,要讓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受壓制的得自由(路加福音4章18~19節;以賽亞書61章1~2a節),要休耕讓地得安息(利未記25章4、11節),要還地恢復神原來分配給各族各家的土地(利未記25章23~28節),要釋放奴隸恢復人原有自由身(利未記25章39~55節),要免債使國中沒有窮人(申命記15章1~11節)。禧年可說是上帝安息年信息的極致。

但中華民國慶祝建國100年,我們沒有看到任何被擄的得釋放、受壓制得自由的上帝旨意,甚至台灣都還沒能脫出中華民國這個外來國號的殖民,還要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以經促統,併吞台灣的威脅。瞎眼的能得看見嗎?中華民國殖民台灣的歷史文化語言教育,仍繼續愚民台灣各族讓大家忘記自己的母族語言與文化記憶,也不敢看自己與後代應有的主體性將來。

在還地方面,原住民各族的傳統領域在中華民國殖民台灣後被國有化,未見恢復。土地能得安息嗎?從過去重金屬化工污染,到後來的石油工業與核能廢料,正繼續荼毒上帝所造土地。免債嗎?是有免了一些,但中華民國萬萬稅,再加上政策變遷產業導致貧富不均甚至破產失業。

2009年台灣有4063人自殺,2010年9月底止,慢性精神病患者有10萬9971人,較2年前同期增加3.93%。為什麼這麼多人自殺?這麼多人身心失常?其中多少人的死可能與政策所致之失業或債務有關呢?

如此,我們教會兄姊實不應將「中華民國建國百年」說成是「禧年」,才不致誤用聖經主題並曲解上帝旨意。反而,我們應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人權宣言〉所說「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來達到上帝要讓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受壓制的得自由之真正台灣禧年。(作者為台南神學院舊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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